近日,号称“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到台湾行善,命名为“感恩之旅”,他的解释是为了对以往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慈善捐赠表达感谢和回报,其情其意可谓正大光明!不料,未成行即闹出风波,被拟捐的新北市和桃园县两地政府“说不”。
“立法委员”吴育升肯定陈光标的善心,建议陈的行善方式入境随俗,可以跟政府合作,可以跟台湾民间团体合作,表达的方式也不见得要把这些弱势团体的人叫到现场去,像在发奖状一样,一个一个上台,一个一个发1万块。他的评说是比较平和的。
而“立委”罗淑蕾则表示,所谓为善不欲人知,陈光标要大张旗鼓来台做善事,实在没有必要,台湾也不欢迎这样的人,如果真的要炫耀,那就在大陆即可,“我每年捐百米,反而是我在跟人家鞠躬,感谢他让我有服务的机会,他把台湾人民当什么?”这显然是带着义愤在说话。
最终的结果是陈光标改弦易辙,他说:“往常(在大陆)捐款,都是爱心人士站在台上,受助者挨个上台领。而我们这次将走下台,先鞠躬致意,再送上红包,整个过程不会让人有不舒服感觉,因为我们是去感恩。”对于不愿意露面的困难群体,陈光标说,他们将主动入户送红包。
陈光标起先显然没有意识到他一向的“高调”行善方式有何不当。所谓“高调”行善,要分三层意思说:第一,高调行善,肯定比高调炫富斗阔看谁更奢华要好;第二是行善可以低调直至隐名埋姓,也可以高调为世人做榜样,比尔·盖茨与陈光标都宣布身后要“裸捐”,这有什么不好?第三,才是行善的高调同时要高雅,即顾及受捐人的感受和尊严。台湾同胞不能接受的是陈光标在大陆惯用的前述方式。
现在的问题是,陈光标为什么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大陆惯用的“高调”行善方式有何不妥呢?
我的解答是,首先是两岸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最鲜明的表现是,陈光标至今没有意识到发放现钞有什么不好,因为电子货币在中国大陆仍然是占人口少数的白领的选择,大家习惯于用钞票,不觉得这是“不发达”的金融方式;他不大在乎受捐人的感受,其实也是乡村社会比较粗犷的生活习惯(恰如欧美日、港澳台的人都觉得,大陆的游客在公共场所自顾自大声讲话太闹缺乏教养,其实乡里人都是大嗓门,黄土高坡放羊的唱起“信天游”来调子更高亢,不然别人听不到嘛);此外,大陆的公民社会建设尚在起步阶段,民间组织也不发达,不当面捐赠到人,捐款给谁都不放心。
其次,就是文化传承的差异。这当然不同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冲突,但两岸分治60多年,长期的意识形态管理差异必然留下区别,而主要是对传统文化在30年前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态度,影响至今。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最普通的说法是,“行善(乃)积(阴)德”,平常人施恩当然不能图报,所以城隍庙有对联,往往是“有心为善(给人看的),纵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过失)不罚”。而各种经典则一再教导人们,“不伐(自夸)功矜(自炫)能”(《史记·太史公自序》);“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尚书·大禹谟》)“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道德经》)别人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对别人的恩德,应当尽快忘掉,不以恩人自居,而“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历史故事,则教我们认识到穷人也有自尊要体贴。在大陆,上世纪50、60年代、70年代,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是被破除的对象,这样的思维对陈光标们太陌生了。
而另一方面,要人谢恩的传统却被发扬光大了,陈光标们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就是要人谢恩。我与陈光标所受的教育大体相同,最熟悉的歌是“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之类。如今在一些地方电视台,领导到困难人家“送温暖”,“群众”感恩戴德的镜头仍常有。去年不是还有一起有名的舆论事件,讲运动员是该先感谢国家还是先感谢父母吗?这些年来“感恩”的对象有了很大变化,有的是打着传统文化教育的幌子,要学生感恩老师,或要学生感恩父母,有的是宋山木之类老板要员工感恩公司,名目不同,索取感恩则一。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中,陈光标当然不会觉得受捐助者上台领钱有啥不好意思,而要他们鞠躬感恩很正常。
明乎这两点,我们大致就可以理解陈光标的“感恩之旅”为何会起风波了,也可以明白我们应该努力改善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