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环保部发出通知,将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草拟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延至7月2日。此前在环保部6月18日第一次发出的相关通知中,意见征求的截止日期是6月25日。
“给我们三个月吧!”6月20日,北京阿苏卫地区居民黄小山在个人博客中对意见征求期限这么希望。虽然没有期望的3个月,但新通知的发出还是给了像黄小山这样对垃圾议题有话想说的公众更多的时间来从容表达。还有受垃圾场问题困扰的居民代表认为,相关项目的上马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国内最大的环境NGO自然之友自2009年起开始设立专门工作团队,系统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意见征询期间,他们收到了来自于环保专家、环境法律师、环境史研究者、环境政策研究者等多方面的声音。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认为,目前国内垃圾处理最大的问题是,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国策和国际趋势“零废弃政策”与现有一味强化末端处理的垃圾处理策略相冲突。
自然之友建议,应以产品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原则、《循环经济促进法》中阐明的原则为指导思想,以最好的环境控制效果、跟踪完整的资源生命周期、最大限度防止垃圾产生、使经济发展与垃圾产生量的正相关关系脱钩等理念为标准,把面对垃圾综合管理的优先级别设定为: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的减量化Reduce和无害化、制成产品的分类循环再使用Reuse、废弃物分类循环再利用Recycle、废弃物的后端处理(能源回收及最终处置)。而政府的投资力度、奖励补贴政策、法律政策完善进度、科技支撑研发与人才培养力度、教育与宣传力度,建议都应以依此为顺序做相应的安排。
建议明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产生量”、“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清洁焚烧”等用语的含义。建议应更严谨地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环评公众参与以听证会形式为主、环境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等措施。
考虑增加“减量补贴”原则,优先于新建设施补贴。建议以促成利益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和讨论为原则,推进行政决策中的信息透明和社会参与。生活垃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议题,在各级政府在制定垃圾综合管理政策阶段加强公众参与力度,包括在设定生活垃圾管理的长远目标和专项规划中听取社会意见,完善政策形成和修订的制度化参与模式等,建议主要采用听证会形式进行意见征集。
建议强化垃圾处理企业的责任。应针对所有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独立公开网站,与其相关的环保资料、信息,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测数据,最大程度向公众开放。明确有关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和法律责任,鼓励并奖励有关企业进行主动公开。在社会条件成熟的地区,成立具地方代表性的监督委员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监督,政府机关在此类地区回归相对中立的监管的角色。
达尔问环境研究所也建议企业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民间环保组织和社会公众,除了可实时从网上获取相关处理设施的运营信息和排放数据之外,可以随时向生活垃圾处理机构要求参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单位必须设立相应的接待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公众的参观要求,并回答公众提出的任何疑问。
记者发稿前,两家机构已经收到环保部的回复,称他们的意见已经收到。
房地产巨头万科旗下的沈阳、佛山、上海三地物业公司也分别建议,注意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卫建设的重要性、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的系统衔接性,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措施农村垃圾处理更需得到重视、对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给予扶持。在生活垃圾收费方面能有明确的操作政策。
环境诉讼律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认为,为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法治化、长效化,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成为各级政府的约束性目标,具有刚性强制力和实际操作性,必须重视和加强行政立法,提升规范文件效力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