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中国多数城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布方面依然薄弱;企业排放数据公开依然明显缺失;中国城市在环境信息公开方式上出现不少创新举措;一些城市开始就环境管理与NGO展开互动。
12月28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在京联合发布了对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2009—2010)的评价结果。结果显示,在被评价的113个城市中,82个城市的得分有所上升,占被评价城市总数的73%。
评价结果显示,本年度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36分,比2008—2009年度提高了5分;得分超过及格线(60分)的城市从上一年度的4个增加到11个,其中冠军城市宁波突破了80分,深圳、上海、台州等城市则紧随其后。
报告还发现,东南沿海地区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部分中心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则差强人意,包括天津、北京、贵阳、长春、南昌、西宁等。
两家机构的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对地方环保部门有所启发。在湖北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主任唐元鹏看来,增强公众知情权,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对于打造服务型政府、改善政府形象有所裨益。
评价结果的对比分析显示,嘉兴、佛山、中山等城市信息公开程度有较大提升,而太原、杭州、赤峰等城市的得分则明显下滑。而横向对比分析则显示,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贵阳、珠海等城市在相应的对照组中表现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