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北京)社会管理今年推出一项重大创新制度。今后,本市四大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将全部放开,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解决“找业务主管单位难”的问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活力,将得到更充分地释放。
这是市民政局昨天在2011年工作会上发布的消息,此项制度也是本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突破,与民政民生制度适度普惠、加快城乡民政统筹、民政公共服务基本均等一同被列为本市今年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标志着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
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表示,按照“一口审批、分类管理、政府监督、扶持发展”和“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全部开放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旨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不断增强其服务社会的功能。
据介绍,放开登记审批的社会组织包括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本市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试点“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基础上,将这一制度辐射到全市。同时,政府将进一步突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定的审批程序或者做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制度。
民政部门将建立和完善登记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并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公开承诺等制度,建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在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同时,社会组织的活动将更加规范、透明。“一些社会组织财务混乱、违规营利、组织休眠等现象,将逐步得到改善。”有关工作人员说。
为扶持培育社会组织,本市将继续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力度,市、区两级今年计划投入2亿元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涉及扶贫救助、扶老助残等12个领域、600个公益服务项目。此外,政府还将筹建社会组织交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活动场所;建立首都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调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举办社会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提供5000个就业岗位。
通过政府引导与扶持,本市计划在将来培育更多规模的社会组织,按照性质相同、功能相近的原则,组成不同类型的组团,开展规模性的服务,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并逐步扩大本市社会组织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世界城市国际交往的新力量。(记者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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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本市将加快社会组织的民间化步伐,公务员等将逐步从社会组织中退出,还社会组织的民间本色。这也是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的一项内容。
据介绍,退出工作将按照“新增严控、存量渐退”进行。今后,新增社会组织中,登记审批时原则上管理人员中不能有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现有社会组织中,存在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的,将采取社会组织自律方式,在下届换届选举中原则上不再当选,实现逐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