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无论是开办费补贴还是房租补贴等都将上涨。最近,浦东出台《“十二五”期间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真金白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意见》将重点扶持社区公益性、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四类对象。
相比“十一五”期间的扶持政策,本次受益面更广,补贴资金更多。 《意见》明确,对服务民生的公益性、枢纽型、支持型三类社会组织的初创期给予扶持,这些组织在浦东新区登记成立后,经认定,新区财政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金额从去年的4万元增至目前的5万元。对于由区政府有关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租赁协议,经认定,新区财政给予补贴,每天每平方米从不超过2.5元涨至3.5元。《意见》还对入驻浦东的长三角、全国性行业协会、基金会以及市行业协会、基金会加大了补贴力度。
《意见》还新增了工作经费、活动经费、吸引人才等补贴。如对承接社会组织网络建设的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评估,给予每年3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在新区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吸收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且自2010年起签满三年劳动合同的,将给予三年内每人每年2万元的人员补贴经费,累计最多达18万元。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活动,根据规模给予一定补贴,最多能达15万元。对于获得区级、市级、国家级各类荣誉的社会组织,经有关部门认定,将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另外,研究成果获得区级以上奖项的社会组织,或在新区登记的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获区级以上荣誉的,均有万元以上的奖励。
浦东新区目前有社会组织1300余家,数量约占全市总量的1/6,且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近年来,浦东长期通过政府购买,采取建立公益孵化园等措施发展公益组织。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起,新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已经过亿元。同时,浦东着力健全公益组织发展的制度体系,目前分布在各街镇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已有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