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鸟”热线成立10周年之际,该机构已经累计帮助38000多名打工者讨回被拖欠的工资1.003亿元人民币。
“小小鸟”的工作模式通常是这样的:接到农民工的来电或来访后,先与资方进行电话调解,必要时派工作人员和志愿律师到现场调解。如遇涉及人数众多、款项巨大或者影响恶劣的事件,则会与媒体记者联系,多方协同合作。“对于特殊的求助者,我们会指导他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我们提供的所有帮助都是免费的,现在的维权成功率已经达到70%以上。”魏伟强调,在帮助农民工维权上,“小小鸟”可谓轻车熟路,没有大的困难。实际上,“小小鸟”高效维权也得益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身份的确立。
“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创办于1999年,虽然早已名声在外,却曾因“名不正言不顺”,而显得底气不足。“我去给人维权时常常碰壁,很多问题没有得到顺利解决。”直到2004年8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通过了魏伟提出的《关于成立“小小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示》,同意“小小鸟”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从此我们的底气足了,威慑力大了,志愿律师也多了,大多数拖欠工资的资方,听到我们强调法规政策的内容,再了解我们身份,都比较害怕。”据统计,从2004年调委会成立到2010年10月,“小小鸟”(北京)已经解决来访求助2300余件,共计涉及24000余人,帮助讨回拖欠工资近9000万元。遗憾的是,这种“身份”还只有“小小鸟”在北京的总部所有,位于深圳和沈阳的机构还没有得到政府支持,这也给两地的维权工作带来了一定阻力。
2006年4月,“小小鸟”的第一家分支机构——深圳“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设立;2006年10月,“小小鸟”又飞到了沈阳,成功开办了第二家分支机构——沈阳“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目前,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的计划也已经在实施当中。“我希望‘小小鸟’能飞向全国。”魏伟说。据统计,至2009年6月6日,“小小鸟”热线成立10周年之际,该机构已经帮助38000多名打工者讨回被拖欠的工资1.003亿元人民币。
“我们是营利机构,是可以收钱的,但实际上做的都是非营利的事。”
“小小鸟”那间位于地下的办公室永远灯火通明,迎面而来“捍卫打工者权益”几个红色大字,告诉来访者这个机构的宗旨。桌上整齐排放的是他们历年的维权记录,每一本都厚重而珍贵,墙上挂着的是农民工送来的锦旗和国内外媒体对“小小鸟”的报道。
选择把办公地点设在王府井还寄托着魏伟的一个心愿。“很多农民工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机会到北京最繁华的王府井逛逛,我希望他们来找小小鸟的时候可以顺便看看王府井。”由于租金问题,魏伟只能选择地下室的写字间。
到今年6月6日,“小小鸟”就要满12岁了。魏伟召开新年茶话会的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很多农民工在获得帮助之后就离开了,很少有人了解我们这个组织的性质。今天希望大家能对小小鸟有一个全盘的了解,共同思考小小鸟如何继续生存。”魏伟说,像“小小鸟”这样为特定弱势群体服务的机构在国际上被称为NGO( 是 英 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叫“民间组织”。
全国有100多家类似“小小鸟”的机构,它们都是在夹缝中生存,披着营利机构的身份干着非营利的事。“‘小小鸟’不能在民政局注册,得不到政府的资助,而是在工商注册。按道理来讲我们是营利机构,是可以收钱的,但实际上做的都是非营利的事。‘小小鸟’日常的开支都是向国际组织基金筹款,而用这种办法解决生存问题是不可持续的,是个无奈的办法。其实,‘小小鸟’相比国内其他影响力较小的NGO组织,还算幸运的。”魏伟说。
对于像“小小鸟”这样非营利性的机构的发展,最重要的还是靠社会上每一个热心、有同情心的人来帮助大家。
虽然“小小鸟”已拥有500多位律师志愿者,并与几十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可以在需要时找到有时间的律师一块出现场,但仅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一个非营利性机构的发展,最重要的还是靠社会上每一个有热心、有同情心的人来帮助大家。
为了使社会上更多的人来了解并关注“小小鸟”,“小小鸟”的工作人员争取不断地扩大志愿者队伍。每一名打工者,向“小小鸟”求助过的也好,没求助过的也好,希望接触过“小小鸟”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他们的志愿者。
茶话会现场,志愿者夏建荣带着3名同样从事家政行业的姐妹过来。夏建荣曾在“小小鸟”的帮助下讨回了家政公司拖欠她的650元工资。夏建荣说:“虽然钱不多,但也是我的血汗钱,工资一共才1300多元,几乎扣了一半。由于钱的数额太少,去找劳动仲裁人家又不受理,最后‘小小鸟’帮我要回来了。”今天,夏建荣的3个姐妹各自填了一份志愿者申请表。当被问到志愿者都要干什么时,她说:“很简单,就是跟你身边的朋友宣传‘小小鸟’,让大家都知道它就可以了。”这个纯朴又热情的夏建荣让记者和在场的工作人员印象深刻。魏伟说:“口头告诉身边的朋友,宣传‘小小鸟’热线的存在,告诉更多的弱势群体,这是对志愿者的要求,也是他们能够做到的。这也是在尽一份社会责任,帮助政府解决问题。”
“其实,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即使被侵权,劳动保障局也是无法受理的。然而在农民工大军中,至少有30%甚至更多的人签不到劳动合同。对于这部分人,就只能靠我们这样的机构来帮助。‘小小鸟’现在每年帮近万人讨薪,已经是费了很大的劲了,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希望能发动更多的志愿者,大家都献上一份责任和爱心。”魏伟说。
目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中,“恶意欠薪”首次入罪。
每到年关,拖欠打工者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年年整治却难以根除。我们不会忘记,去年初,在北京当包工头的武汉市黄陂区人孙水林为赶在春节前把工钱发到家乡的农民工手上,返乡途中遭遇车祸一家五口身亡;在天津的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来不及处理哥哥的身后事,赶在腊月廿九返乡,凑钱代兄将33.6万元工钱付给60余位农民工。“信义兄弟”践约守诺、生死接力为农民工送薪的先进事迹,迅速感动中国。
面对讨薪难,除了诚信、除了依靠“小小鸟”这样的第三方组织,我们还需要强制措施。据报道:在湖北黄陂的建筑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若久拖不决,建设局将进行公示,对企业参与招投标、结算业务、评先、资质升级等方面进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欠薪事件中不少是因为包工头在拿到工程款后跑了,农民工找来时,建筑企业以此为理由拒绝。对此,黄陂区规定,一旦包工头携工程款跑了,建筑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先垫付再追讨。
目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中,“恶意欠薪”首次入罪。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欠薪的,情节恶劣的将被判刑、拘役,并处罚金。
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李守镇认为农民工讨薪难、维权难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于欠薪现象长期得不到根治,而关键在于企业主欠薪成本低,惩治尚未触及其“痛点”,因而应当加大对欠薪者的惩罚力度,并重申了全总对“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的态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劳动关系教研室主任林燕玲表示,欠薪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地方的劳动监察、执法不到位,我们的法律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法律重复制定,却得不到执行。
从长远来看,如果政府建立了保护农民工权利的长效机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职能部门通过强大的执行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欠薪者的违规成本;农民工权利在平时得到了落实,工资真正实现按月发放;如果法院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效率,那就根本不需要在年底集中处理讨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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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 法 修 正 案(八)》(草案)第三十九条: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说明: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热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建议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