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国家和社会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待遇。但时至今日,铁道部并未采取上述措施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一手拄着拐杖,一手举着自制的一米见方特大“火车票”,身高仅1.15米、肢体二级残疾的河南籍小伙李冲站在铁道部门口表演行为艺术。
这是2011年8月10日——全国第二个“肢残人活动日”前一天。李冲要求“残疾人半价乘坐火车”。火车票上标注的是“残疾人专座”“从全票到半票的优惠车次”字样,但日期却是三个问号。他解释说:“这几个问号的寓意是: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够给我们残疾人半价乘坐火车的优惠?”
同日,一封由353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签名的建议信寄往了铁道部,建议铁道部依法为残疾人的列车出行提供便利和优惠,包括:设立残疾人专座、设置如厕辅助设施、以及给予残疾人车票半价优惠。
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待遇。但时至今日,铁道部并没有对火车设残疾人专座及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这封建议信由王金雷(河南肢体二级残疾人)、栾启平(辽宁肢体三级残疾人)、阮路明(北京肢体四级残疾人)、夏文涛(江西肢体四级残疾人)、杰明(化名,广州肢体一级残疾人)五人共同发起。
左下肢残疾的栾启平至今仍对一次难堪的火车之行记忆犹新。2009年10月16日,他和右下肢高位截瘫的谢文强因火车未设置“残疾人专座”,不得不站立在列车过道间长达两小时。因为肢体残疾,两位残疾人难以平衡站立,在列车减速或过弯道时,数次险些跌倒。无奈之下,二人只得中途下车。
“我每次乘坐火车都不得不‘金鸡独立’,在身体饱受折磨的同时还忍受其他乘客异样的眼光”,栾启平说,“我再也不想重温‘金鸡独立’的煎熬和难堪了,希望铁道部能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我们肢体残疾人设置残疾人专座”。
另一位建议信发起人夏文涛也表示:“残疾人因为身体缺陷,读书和就业都有很多不利,收入也普遍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因而健全人能够承担的票价对我们而言却是‘高价’。而且,我们残疾人还需要花很多钱用于康复治疗以及轮椅、拐杖、助听器这些器具,更无力承担高额交通成本。因此,我们特别希望铁道部能出台优惠措施,帮助我们更好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11日就是肢残日,我只想通过这个行为艺术表达出我们残疾人的心声,但是我不知道这辆为我们残疾人提供优惠和便利的列车何时开出?”李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