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活跃在广州的公益力量大概有三股。第一是我们所说的有官方背景的,像红十字会等。第二就是有国际背景的NGO,例如奥比斯、狮子会等。第三种就是草根阶层的NGO。家工作营,汉达等这些都属于草根NGO。所谓草根NGO(GRASSROOTS NGO)就是指出自于基层的、自发的、自组的但又没正式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组织。有些草根壮大了,在体制机制上有诸多创新机制,对本土的公益事业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对政府而言,也是非常有效的补充。但他们仍受到很多束缚,这主要是源于我国现行的执政模式。但更多的草根公益力量,仍在艰难中前进。
要改变思维允许第三组织存在
归咎原因,主要还是历史因素,当然更多的是执政模式的惯性思维作祟。我国政府一直很关注第三方组织,我们在研究、推动NGO公益力量的时候,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去和政府进行沟通,说服他们,这些第三方组织对于社会管理而言,是非常有效的补充。就以洋公益而言,他们引进了很多国内所缺乏的资金和技术以及设备。他们关注的是弱势群体以及是政府暂时没法关注到的面。因此,在如此开放的国际平台下,我们的政府应该改变思维,要更大尺度地允许第三方组织的存在。
柔性处理让广州政府获美誉
虽然有如此多的敏感因素,但不得不提的是,和全国相比,广州的公益应该走在全国前列。
这和广州政府一贯的柔性政策有关系。在执政理念上,遇到民间监督力量时,广州政府不是用压制、对抗的手法去处理,而是追求官民共治的效果。这个从很多发生在广州的其他公共事件上可以感知得到。此外,我觉得广州民间的这种公益活力是其他城市缺乏或者说,不能相比的。但我仍感到遗憾的是,民政部门在领会、执行中央乃至省政府的一些精神时,显得落后了。和中央、省政府和民间的这种力量相比,民政部门有待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否则,他将落后于当前形势。
作者系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