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今年4月22日我的那条微博“从今日起到4月30日 00:00分,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捐助1元人民币,有愿意转?!”我被新浪微博评选为“年度微博感动人物”。从4月22日到现在,我的举动已经被诸多媒体用类似“爱心”、“慈善”这样的词汇描述过。但是,我的举动是慈善吗?时间愈久,我的疑问就愈大。
经过将近半年的思考,我明白:当时我的举动并不是慈善,最多也就是一种带有爱心的冲动——这种冲动埋藏于人的内心深处,可能会在某个节点上会爆发出来。有些人会将其表现为骂娘,而我却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表现为“转一条捐一元”。虽然在诸多朋友的帮助下,我的承诺得以实现,但是这种不计后果的许诺在其本质上是一种冲动,而不是慈善。
那么,何为慈善?考虑到现有的慈善事业大都是舶来品,我们不妨从英文中寻找其含义。英文中有两个词与慈善相对应:“charity”和 “philanthropy”。虽然通常我们把这两个词相混同,但是严格来说,两者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区别。据资中筠先生的考证:“前者的原意是基督之爱,在行动上表现为以宽厚仁慈之心乐善好施;而后一个词由两个拉丁字根‘phil’和‘anthropy’组成,意思是‘爱人类’,引申下去就是促进人类的福祉,较之前者社会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更侧重长远效果。”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我的行为最多就是charity,但绝不是philanthropy。
其实,在那条微博发出去之后,我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在《新闻晨报》上发表的《我的冲动和我的承诺》中就写过:“是的,即便我能够把最后的捐款给予张妙的家属,但是这种个案的冲动却无法解决社会普遍遇到的被害人家属赔偿金不足的状况。因为激情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在365天都保持一种激昂的状态。每个个案要得到解决,只能通过制度性的方案:比如设立相关的赔偿基金,由专门的基金会来负责此类事项。”在这半年中,我也为这样的目标而努力,但很遗憾,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件事并没有完成。
所幸的是,中国还有很多人为慈善想得更多、做的也更好。如和我一起入选“年度微博感动人物”的邓飞,他通过“免费午餐”活动,让更多贫困地区的儿童回到校园,获得免费午餐。而他们的努力最终有所回报。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中央还将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邓飞不仅仅发起了“免费午餐”,同时还参与了“微博打拐”,而它们恰恰是2011年中国公益界最倍受关注的两项活动。2011年,对于中国的公益界而言实在是太值得记忆:一方面,因为丑闻频发,中国各种官办慈善基金会的声誉跌入历史谷底;但另一方面,由市民社会自发的公益慈善行为却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为中国公益界挽回了脸面。
有意思的是,2011年中国公益慈善领域内最引人注意的事项,都始发于互联网——甚至可以说都始发于微博:年初,由于建嵘、薛蛮子和邓飞等人发起的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让儿童拐卖这个话题再一次受到公众关注,并且促成公安部门在年内发起了专项活动。而由邓飞联合国内五百多位记者发起的“免费午餐”活动,不仅经受住了早期外部对其“红旗到底能扛多久”的质疑,而且在持续近一年后,发展了更多的受资助学校。
为什么这些获得社会美誉的公益行动都来自互联网?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不妨以“微博打拐”为例。在我看来,有两个因素值得重视。首先是,互联网降低了参与的准入门槛。在这个打拐活动中,任何有心人皆可参与到这场活动中来,而不需要花费额外成本:一张照片、一条短信皆可成为打拐的有效线索,提供打拐线索也无需专门通过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等程序。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程序不重要。只是对非专业的社会热心人士而言,程序的完备就意味着提高了爱心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很少有人会在上班途中为一个可疑的被拐卖儿童专门跑到公安机关。而对于拍下并发送照片这样几乎不增加额外成本的行为,大家则并不排斥,甚至会为此得到满足感,从而更加愿意参与进来。
其次是,互联网让信息变得可交流、可验证。此前公安部门发起的打拐活动中,所有信息单向汇总到公安机关。这样固然有助于公安机关获取和甄别信息,但却不利于社会公众对这些信息的鉴别和利用。此次行动中,任何主体都可以通过一个平台来获得所需信息,方便了打拐者,也激励了信息提供者,使获得和利用信息的成本更低。当然必须补充的是,此次活动因为选择全开放的平台,也带来了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担忧。
再以这两个要素看待“免费午餐”,我们会发现这项活动也具备类似特征。首先,3元一份的“免费午餐”降低了参与者的成本,而且通过淘宝商城购买这份午餐也不需要捐赠人更多额外投入。其次,免费午餐每天持续公布收入和成本,使得信息更加透明,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这个项目。
如果再细究下去,我们就会发现,在2011年获得公众赞誉的公益机构和公益行动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透明。“微博打拐”是透明的,“免费午餐”也是透明的。相反,那些伤及慈善机构声誉的事件恰恰与透明背道而驰:导致中国红十字会声誉尽失的郭美美事件的主角到底是谁,到目前红十字会也未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到目前为止也未就其经营性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正是信息不透明,让不少公益机构屡遭诟病。
或许正是因为不少公益机构信息不透明,《福布斯》中文版在今年首度推出“中国最透明的25家基金会”榜单。在这个榜单上,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位列前三。姑且不论榜单是否公正,但是以透明度为评判标准,多少说明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低起点。也正是如此,有机构认为,透明度排行榜的最大意义,在于引导基金会更加真实、及时、有效地披露信息,并帮助公众更加深入地参与到推动基金会透明度建设的全过程中。
透明度虽然重要,但是在我看来,它远非目的,而只是手段。与国外慈善业的百年老店相比,中国的公益界如果要走得更远,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至少需要明确机构的愿景和使命。但这个有关中国慈善界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很多机构却没有回答。
虽然各种各样的中国基金会在其名称中都标注了关注领域,但对于中国的公益机构——尤其是绝大多数的公募基金会——而言,定位模糊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绝大多数公益机构所做的事大同小异。如果不是业内人士,你很难区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当然你也不会知道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总会之间到底有哪些异同。不可否认,公益基金会所服务的对象大都是社会弱势群体,但是社会弱势群体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内部包含了许多不同的人群。由于不同机构之间并未很好地区分定位,给人的印象就是,绝大多数的公益机构做的都是救助失学儿童、帮助进城务工子女这样的事情。
反观国外慈善业的百年老店,任何一个机构都有清晰的定位。比如,洛克菲勒的使命就是“提高全世界人类的福利”,基于这个使命,它把绝大多数的资源都投入到了教育和卫生领域中。福特基金会的格言是“支援社会变革的合作伙伴”,因此在其活动中,将绝大多数的资源都配置给了能够引发社会变革的项目。在2011年,福特基金会由于将其目标聚焦于“着力促进社会部门的建设,支持制度的改进,从而使所有人都能享受均衡增长带来的收益”,从而减少了很多单纯针对特定群体的扶贫项目。这个举动被中国公益界的一部分人士解读为福特基金会不再重视中国的草根NGO项目,其实这是误解。福特基金会通过这次战略调整,将资源更加集中到那些能够给社会带来变革的项目上,而不仅仅是将钱财直接给予给一个特定人群。
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慈善事业,我们大致可以发现,这个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绝大多数的公益活动大都还是在解决受益人温饱问题的这一阶段。这并不是说温饱不重要,而是说除了这个领域外,当下中国社会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领域。中国社会在经济上高速发展,政府财政收入也十分丰盈,但公共财政的投入非常畸形,使得社会公平问题格外突出。同时,在三十年的经济发展之后,民间财富的积累也极为可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公益机构就有了广阔的舞台。但可惜的是,中国公益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所服务的对象和服务的方式都极为单一。在我看来,很多慈善机构的活动就是政府领导逢年过节慰问的升级版本而已。
可喜的是,在2011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些民间自发成立的基金会在这方面的表现尤其值得关注。比如去年12月份在深圳成立的深圳壹基金,将自己的定位描述为“致力于传播创新的、人人参与的公益文化,搭建公信透明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平台,以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而其表现形式也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推广每人每月1块钱,一家人互相关爱彼此关怀的慈善互动模式,即:每1人+每1个月+每1元=1个大家庭。”
当然,在深圳壹基金之前,已经有不少基金会在这方面做了有效探索,如北京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和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等。这些由民间基金会在愿景和使命、透明度等各个方面,都和原来由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有着较大的区别。这些民间公益机构的出现,或许才是中国公益事业新发展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