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南京将根据国家民政部推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精神,进行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方面的改革。改革后的登记制度将大幅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如开办资金要求就从过去的3万元减少到5000元。
所谓社会组织是指在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等作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团体等。而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组织是除了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之外的第三种组织形态。其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
此外,2013年开始,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福利类组织、社会服务类组织等三类组织的登记注册权下放到区县。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能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所以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他们也会想办法保证社会组织的质量。
“除了法律法规之外,我们还有社会组织的年检制度,还有他们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还有评估制度等来保证他们的良性、有序运行。”这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