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国社科院教授陈一筠在广州发表调查报告,称目前中国未成年少女做人流的低龄化趋势越演越烈,未成年手术患者比例达到40到50%。据陈一筠调查,在广西南宁发现有9岁少女堕胎的案例,而表示对此负责的是一个13岁男孩。
“人流低龄化”,当然是一个问题,却非可以纯粹讨论的问题。众所周知,“人流”一贯被附加了太多意涵:在最基本的生理、医学定义外,诸如贞洁、情操等等说辞,也被无辜加之于上。久而久之,一方面人们羞于启齿,另一方面却也乐于“非议”,诚可谓是诡异的分裂!
陈一筠教授的结论,算不得“惊人之词”。“未成年人,性意识提前,性行为过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经引起了广泛热议。追根溯源,靠谱的解释很多,或归罪于“公共媒介的引导不当”,或理解成“社会风气变化的附带效应”……除此,“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失败”,也一贯是被强烈质疑的对象。
但,真正的困境,绝不在于“为后果寻找原因”,而在于“找到原因后难有作为”。或许可以说,“人流低龄化”只是一个“凝固的结果”——肇始于特定土壤,且在短期内,无法根绝、难以逆转的“土壤”。终究,特定年代,有特定的产物,有些“产物”是独立于大背景的偶然存在,另一些则是发之于内、根植于上的必然。人们,既无法重塑公共媒介的从业伦理,又无法左右那抽象的社会风气,即便“家庭、学校教育”可以调试,空间也是小之又小的。
专家的建议是,少男少女交往,要建立三道“防火墙”。该建议实则无甚高明,本质仍不外是,“充分告知、科学性教育”那一套。正确却效力有限!于此,全社会已有所发力,即便努力的程度尚待深化。而,超越此类自然而然的“对策”,更具实际效果的“改进路径”,才是真正迫切的“需要”。那么,一个认知前提就必须厘清,即当人们忧心人流低龄化,到底是在担忧什么?是性行为的低龄化?还是,人流对未成年的身体伤害?
不同的人,关注不同的方面,也有人兼而担心两个方面。立场有所差别,所持有的对策建议当然各异。一石二鸟之计终究是少,“毕其功于一役”的奢念也是虚妄,所以审视“人流低龄化”之祸,“伦理主张”和“健康诉求”先当剥离。因为,对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正确引导,注定非朝夕可成;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将“未成年人人流”的危害降到最低。就技术层面而言,实现后一目标,难度可期、可控。
成熟的、可供借鉴的办法很多,例如高度保密的少女援助热线、专业且免费的医学支持,诸如此类。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如何避免类似设计,变成诱导更多不负责行为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