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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基金会重大公益项目须公开审计报告

   在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基金会将戴上紧箍咒——明年起,基金会除了年终审计外,重大公益项目也须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定期公布。昨天,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拟规定,基金会因资金困难无法承担审计费用的,政府还将给予一定资助。

    ■新政内容

    审计之要求

    财务审计报告须定期披露

    审计报告分年度报告、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三种。按照通知,基金会应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年度审计,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审计结束后,基金会还须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统一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同时,基金会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也应请注册会计师对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建议,并向社会公布。在理事会换届时,也应对理事会存续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履行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并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

    审计之费用

    无法承担审计费用政府给

    基金会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均须承担一定的费用,各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标准在不同的省市也不一样,但一般均是依据资产总额、工作量、难易程度等来进行收费,接受捐助较多的基金会,其审计费用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更高。

    此次意见稿明确,基金会确因资金困难无法承担审计费用的,今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资助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将视困难程度给予全额或一定比例的资助。相关申请和管理办法,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同时,基金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透明、公益项目运作规范、评估等级较高且同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将以奖励形式全额或部分承担审计费用。但是,登记管理机关为履行监管职责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进行的审计审计费用应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

    据了解,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对此安排一定的资金,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使用。登记管理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审计费用直接支付给受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之机构

    审计机构须全国排前100名

    意见稿提出,只有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0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才有资格实施针对基金会审计

    对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实施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00名;对在省级及以下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实施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00名或本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30名。

    此外,基金会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管理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进行审计

    应接受审计的重大公益项目

    当年该项目的捐赠收入占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1/10以上的。

    当年该项目的支出占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1/10以上的。

    持续时间超过两年的,都应当实施专项审计,在活动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以及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进行专项审计的其他活动,也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对话·民政部中民慈善信息中心信息部主任宋宗和

    审计机构资质提高提升基金会公信力

    记者:现在基金会在财务审计上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宋宗和:事实上,民政部在关于《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中,都要求基金会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这也是每年年检的必要条件。但基金会找什么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须有什么样的资质、怎么找、资金有困难怎么办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则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记者:以前,基金会如果确实有资金困难,是否就可以不进行财务审计

    宋宗和:按照现有规定,年检时基金会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就是负担不起审计费用也得审计,不然没法通过年检。这就使得很多基金会都会通过自己的关系去找熟悉的关系户,或价钱便宜的事务所进行审计

    记者:这样能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吗?

    宋宗和:良莠不齐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不一,确实会大大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公正性,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就容易出现审计质量不过关、不公正等情况,这也会使得社会对基金会的公信力存疑。这次下发的意见稿对事务所的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也特别在审计经费上给予了基金会财政支持,首次提出了公益审计的概念,这对会计师事务所也提出了新要求,比如在为基金会进行审计时,是不是可当做一种公益来做。

    记者:此次还专门提出重大项目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你怎么看?

    宋宗和: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以前的规定只要求基金会在年检时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一些特别大型的公益项目等没有进行审计,造成监管不够完善、及时,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基金会的公信力,这次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背景

    随着慈善越来越被关注,公众对慈善的公开透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两年,一些基金会开始公布年度审计报告,但被细心的媒体和网友发现不少问题。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发布《2011年第3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中国红十字总会及其所属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5个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问题,并指出问题金额为219.71万元。

    今年7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公布“温暖中国”项目的审计报告,但有媒体指出,该审计报告对进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1120万元没有审计,且只审计了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财务收支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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