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是第二十八个“国际盲人节”。在盲人节到来之际,香港失明人协进会就内地盲人董丽娜自考被拒一事致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希望北京市教委能够详加考虑董丽娜参与自学考试的申请,并参考其它省市及香港处理同一类型情况的经验,制定完整的残疾人参与公开考试的准则及条例,让我国居住于各地的残疾人能够平等地参加公开考试。
盲人女孩报名自考,屡屡遭拒
自幼热爱声音艺术的董丽娜是一级视力残疾人,曾在全国“夏青杯”播音主持大赛中获二等奖,并且取得了播音专业中含金量最高的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
2011年初,在一些老师的支持下,董丽娜免费获得了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深造机会,参加播音主持专业自考本科班的学习。
依照相关要求,董丽娜在指定网站报名参加将于4月份举行的高等教育自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本科的考试。3月份,北京市朝阳区自考办通知她,称市自考办不允许盲人参加笔试课程考试。随后,董丽娜想争取到传媒大学参加非笔试考试,但也遭到拒绝,“校方说市自考办不同意盲人参加,因为没有先例。”
2011年8月,董丽娜又亲自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递交申请书。然而,遗憾的是,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9月6日回复称,“董丽娜同志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宜参加该专业的考试。据此,我办建议考生在已开考的专业中,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专业。”这样的回复,使董丽娜又一次错过了此次报考机会。
投诉至北京市教委,未见明确答复
报名屡屡被拒,董丽娜对自己的遭遇感到难以理解,“失明并不是我的过错,上学不应该成为我的奢望!”,董丽娜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传媒大学播音专业学习机会,怎么能因为不能参加考试而半途而废啊?!”。
在和身边的朋友们讨论之后,董丽娜决定争取自考报名资格。9月22日,她将一封投诉信寄往了北京市教委。董丽娜认为,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用“没有先例、身体不宜”等说法,剥夺了她参加自学考试报名的资格、影响她受教育权的做法,无论从事实还是法律上都不能令她和身后广大视障人士信服。
国庆节后,北京市教委回电给董丽娜,希望找个机会一块儿谈谈,但仍未明确说明董丽娜的报名申请是否被通过。双方约定在20号左右坐在一块儿沟通,董丽娜也期待着届时能得到一个明确允许报名自考的答复。
失明人协进会致信北京市教委,分享香港盲人参加考试经验
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会长庄陈有得知这一事件后,非常关注,10月14日,即“国际盲人日”前一天,协进会将两封名为《支持董丽娜小姐参与自学考试》的信件分别寄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协进会在信中表示,内地已有多省允许视障人士参加自考,并非如北京市教委自考办所称“没有先例”。另外,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已经为残疾人包括盲人制订条例,让视障学生能够参与公开考试。只要残疾人有足够证明他的身体状况,以及在事前向考评局申请,考评局就会作出特别的安排。这些条例及安排均适用于香港的中学会考、高级程度会考以及其它考评局认可的公开考试。
同时协进会还表示,香港的视障人士考入大学后主修的科目并不局限于某一两类型,包括文科、社会科学、理工科以及法律等等,他们在毕业后尽展所长,回馈社会。希望北京市教委能够详加考虑董小姐参与自学考试的申请,并参考其它省市及香港处理同一类型情况的经验,制定完整的残疾人参与公开考试的准则及条例,让我国居住于各地的残疾人能够平等地参加公开考试。
调查:仅广东可报考,多数省份无法确定
广西二级视力残疾小伙章安(化名),看到北京“盲女”董丽娜两次参加自考均遭拒绝的报道后,致电全国31个省级自考委员会,就盲人能否报名自考以及考试时能否为盲人提供电子试卷进行调查。
从打通的16个省市自考委(办)电话答复来看,仅广东省明确表示盲人可参加自考,其他省市均表示因无先例,无法确定盲人是否可以参考。有13个省市区(天津、重庆、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和新疆)表示因无先例,没有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
在有无“人声读卷(口头答题)或电子试卷(电脑读屏)”的调查项中,除广东省表示(广州)应该有之外,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
反歧视机构:全国自考委应制定追责制度
10月14日,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向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寄出了一封《关于制定保障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业务规范》的建议信。
信中建议,全国自考委应尽快制定关于保障盲人参加自考的业务规范,首先要明确认可盲人报名自学考试的资格,其次要采用技术手段为盲人参加自学考试提供无障碍环境,如采用“读屏软件”、“电子试卷”等辅助办法,为盲人参加自学考试提供条件。
另外,建议信指出,全国自考委还应制定相关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推诿、拒绝盲人报考申请及未为盲人提供必要的考试辅助器具的主要人员责任,采取行政问责、通报批评等形式处分。”
101名残疾人致信北京自考委
10月15日下午,101名残障人士及其家属联名致信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自考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为董丽娜及更多盲人要求平等参加自学考试的权利。
这封“关于保障视力残疾人自学考试报名资格建议”的长信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享有参加国家资格考试的权利,恳切希望北京市自考委能尽快取消对董丽娜报名资格的限制,同时采用读屏软件、电子试卷或人工读题等方式辅助董丽娜以及类似董丽娜一样的视障人士顺利完成自学考试。
针对北京自考委称经专家论证董丽娜不适合播音专业学习的回应,建议信的发起人之一权婧说,“盲人本就生活在声音世界里,播音主持也是发挥盲人特长的专业,至少应鼓励我们尝试。”她认为,是否适合哪个专业,专家可以建议,但不能因专家建议就剥夺考试的权利。
各界呼吁保障盲人自考权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表示,“北京市教委拒绝视障人士报名参加播音专业自学考试,显然是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的歧视行为。不过关键问题是,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视障人士具有参加自考的资格,但是由于各地自考委缺乏可操作的业务规范,所以盲人参加自考才会障碍重重。现在,香港失明人协进会能够对董丽娜事件给予密切关注,并主动致信北京市教委,分享香港在保障视障人士参加考试方面的经验和知识,这对于落实北京及内地其他省市视障人士的自考权利来说,具有巨大的借鉴、推动作用。”
北京助残机构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主任郑晓洁表示,“一直以来,红丹丹都致力于保障视障人士的受教育权。听闻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主动致信北京市教委支持董丽娜参加考试,我们由衷表示感谢。希望在两地助盲机构的共同努力之下,北京市教委能够对视障人士多一份关心,多一份责任,为他们创造更多接受教育、享受知识的机会。”
国内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
《京华时报》:盲女两度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遭拒投诉自考办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29/031923234277.shtml
《半岛晨报》:盲人姑娘投诉北京自考办讨要“考试权”
http://news.lnd.com.cn/htm/2011-09/30/content_1964982_2.htm
《北京晨报》:盲女报考播音主持遭拒 考试院建议考"恰当专业"
http://edu.163.com/11/1009/08/7FTK33FH00294JD3.html
《新京报》:101名残疾人致信北京自考委为盲女讨自考权
http://news.163.com/11/1017/04/7GHQL03600011229.html
《法制日报》:16省市仅广东盲人有自考报名资格
http://legal.people.com.cn/h/2011/1015/c226563-3868015562.html
《环球时报》:Blind ambition blocked
http://www.globaltimes.cn/NEWS/tabid/99/ID/677762/Blind-ambition-blocked.aspx
相关链接: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北京教育考试院(BJEEA)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负责北京地区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专业化机构,同时,承担一些全国教育考试项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主要任务包括:试题命制、考试管理、考试测评及招生录取。
【国际盲人节】
1984年,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德召开的世界盲人联盟成立大会上,确定每年的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White Cane Safety Day)”,这使盲人在国际上第一次有了统一的组织和自己的节日。1989年9月18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每年的国际盲人节时,由省(市)盲人协会出面,业务部门协助,结合当地情况,举行适当的庆祝活动,以活跃盲人的生活,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盲人的关怀。2011年国际盲人节主题为:“自强、创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