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类
省市名单
小计
1:
已有公建民营,有专门规范文件的省份
北京
1:
2:
已有公建民营,无专门规范文件的省份
湖南、江西、浙江、天津、福建、上海
6:
3:
目前没有,想要公建民营的省份
贵州、河南、吉林
3:
4:
目前没有,对公建民营未表态的省份
海南
1:
5:
建议向其他部门申请的省份
江苏、新疆、辽宁、西藏
4:
6:
不作为,未答复的省份
黑龙江、宁夏、陕西、重庆、湖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安徽、云南、青海、广西、广东、河北、山东、四川
16:
总结:有公建民营探索的省份7个,想要公建民营的省份3个,未表态和未回复的省21个
一、北京市回复:
《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加强监督与管理的通知》社福文[2005]55号
《北京市“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备案名单》。
二、贵州省回复:
贵州省级目前无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
贵州省民政厅目前尚未出台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办法。
拟对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转给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运营,实施公建民营。
三、海南省回复:
海南省内暂无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的社会福利机构在省民政厅进行登记备案;海南省尚未制定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办法。
四、河南省回复:
河南省公办民营或公建民营的福利院还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名单请参看http://www.hn12349.com/News/view/id/7460。
相关管理办法请参看200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发布的《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以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www.hn12349.com/News/view/id/7028)
五、湖南省回复:
湖南省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醴陵市碧山岭老年公寓
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主要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号令)、《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划》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上述法规政策文件均可在网上查阅)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江苏省回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经审查,你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公开范围,请向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公开申请。
七、江西省回复:
江西省公办民营福利机构名单
1: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老年颐养中心
2:
南昌市爱心托养院
3:
安义县老年公寓
4:
瑞昌市三宝树社会福利中心
5:
都昌县福寿老年公寓
6:
高安市荷岭镇敬老院
7:
吉州区夕阳红老年公寓
8:
吉水县福利院
9:
新干县沂江乡敬老院东湖分院
10:
永丰县光荣敬老院
11:
永丰县老年公寓
12:
萍乡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
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回复:
您好,您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办公厅掌握,建议您向自治区民政厅申请。
九、浙江省回复:
目前,我省养老机构按登记性质,主要分为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是在探索中的运营模式,我省还没有成熟的机构,也没有出台管理办法,故也没有此类机构的名单。
十、吉林省回复:
我省目前还没有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类型的社会福利机构,虽然我省有些县、市有这方面的考虑,但是一直没有落实。
我厅于今年初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吉政发[2012]4号),里面有鼓励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的意见,你可以到吉林省民政厅网站上查询。但鉴于我省目前还没有这类福利机构,因此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
十一、辽宁省回复:
建议向省民政厅办公室申请。
十二、天津市回复:
《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tjzfxxgk.gov.cn/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3255
《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http://www.tjzfxxgk.gov.cn/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2484
有关社会福利机构的名单,我们目前正在整理统计中,请您稍后再申请。您也可电话咨询详细情况,电话:23412040-8510.
十三、黑龙江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5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的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9.17再致电,无人接听。今日9.18,致电再次无人接听后,我就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上提供的省长信箱提交了我的问题。内容:“本人于今天8月16日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的依申请公开向政府提交了“黑龙江省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名单及对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办法”的信息公开申请。然而提交后没有提供查询码,无法网上查询,这极不方便民众。另外从申请至今,已大大地超过了15个工作日的法定期限,没有任何电话或邮件有向本人反映我申请信息的办理情况。然后从9月15日-9月18日,本人多次致电了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451-87010175却都无人接听,故通过省长信箱,向你们反映,希望你们能够及时处理,避免民众对政府部门工作工作效率的疑惑。”
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5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的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9.17再致电,对方表示不清楚,本人致电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监督电话0951-5016627,该电话竟因欠费,已暂停使用了。9.18再致电,经过多次电话转接后,联系到了政府政务大厅0951-6982607,对方接到我的诉求后,表示将查询我的申请,并及时回电。9.20再致电0951-6982607,对方又让我找0951-6982787,称一位叫小田的才是负责人。可是,电话打过去,对方说小田不在,让我明天再打。
十五、陕西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5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的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9.18再致电,联系了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29-87291161,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不在,要求我明天再打电话咨询。9.20再致电,无人接听。
十六、重庆市。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5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的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9.17再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23-89188226,工作人员在记录本人申请的相关信息后,表示会调查,叫我等待回复。今天9.18接到重庆023-89188226的来电,对方记录了我的基本信息,如现住址,身份,毕业学校等,然后让我拨打023-89188111。接通后,我又一次表明我的问题后,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要查询一下,叫我待会儿再致电给他。再次致电,对方表示没有收到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我申请的信息,对方建议我向社会福利处联系,并给了我联系电话023-89188325。我询问他没有收到申请的原因,对方表示,这是政府办公厅负责的,不归他管,我要反映问题得另找部门。另外我问了一下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号码023-89188226是负责什么的,对方说,那是负责信息宣传的。
十七、湖北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5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信息以后,帮我查询,并叫我等待回复。9.17再致电,对方表示不知情,并让我联系其它电话,如此转了4个电话,仍然无法得到回复后,本人致电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记录了我反应的情况后,叫我等待回复。
十八、山西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信息以后,帮我查询,并叫我等待回复。之后他们联系我并声称刚刚才收到从政府办公室转来的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并应许尽快回复。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没能及时向申请者反馈他们对申请的处理办法,直到申请者询问时,才开始处理,明显是渎职。
十九、内蒙古自治区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信息以后,帮我查询,并叫我等待回复。之后工作人员回电,他们的网站正在建设当中,尚有很多漏洞,所以他们并没有收到我的申请。他们在了解我的申请内容后,告诉我这是民政厅的工作范畴,建议我向民政厅申请。我向他们建议,让他们与相关部门反映网站的情况,避免民众再次遇到无效申请的事情,对方接受并表示感谢。
二十、甘肃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向我反映,他们并没有收到我的申请,因为现在使用的新网站正在建设中,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到旧网站上申请。我提议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避免民众无效申请。然而其工作人员说,因为这是不同部门的工作,自己不好过问。然后我向他咨询了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打了两次却都无法接通。
二十一、安徽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反映,他之前向我电话回复就算是正式回复了,所以不另作回复了。
二十二、云南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871-5731330,对方称没有收到我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当我询问我所传真的申请表下落时,对方让我拨打发传真的电话:0871-5731340,但是无人接听。然后,我想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监督电话反映问题,不是没人接听,就声称不属于该部门管辖的内容,建议我打某某电话,甚至我都打到信访办公室了,对方工作人员还是不能提供满意的答复,没能解决我的申请表到底的下落的问题。不禁让人疑惑,他们到底有没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呀!
二十三、青海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971-8252135,对方称我所发送的邮箱他们已经不用了,所以并未收到我的申请表,并就耽误我的工作表示是自己单位的失误,另外,他表示已经向青海省办公厅提交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政府办公厅没有及时更新信息,遂造成这次失误。他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建议我有需要可再次申请。
二十四、上海市回复:
关于“公办民营和共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我市目前尚无此项分类和管理办法。
《上海养老机构指南》中包括很多社会、个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举办的养老机构。
二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工作人员表示歉意,并因为申请信息公开的电子邮箱由其同事负责,而该同事却不在。但是该工作人员态度良好,并提供了我在线查询相关信息的渠道。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你所申请公开的内容我办无法提供,请向我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申请公开相关内容,联系电话:0891-682692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二十七、福建省回复:
我省目前处于发展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模式的探索阶段,所以数量较少。其中公办民营的社会福利机构有漳州市平和县社会福利中心等,公建民营的社会福利机构有三明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等。
我省目前未出台公办民营或公建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12年5月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闽政〔2012〕31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01 号)文件中,有提及公办民营或公建民营的扶持政策(两个文件已在网络上公开)
二十八、广东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20-83320859,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会去查找一下,叫我等待回复。9.20在致电,对方工作人员称没有收到我的邮件,他们的邮件常常收不到的。明知道有故障还摆那边,那我不是白等了一个月了吗?对方建议我通过网上申请,我也想呀!可是广东省的网上申请有限制的,竟然规定,网上公开系统只有广东省户籍的人才能用!
二十九、河北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311-88615478,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邮箱属于个人邮箱,已经基本没用了,密码都可能遗失了。对于耽误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对方诚恳地向我道歉。并对于我的建议,及时更新在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布的邮箱,对方表示接受,并感谢我的支持和理解。之后,对方致电给我,说已找到密码,但是未在邮箱内查找到我的邮件。并欢迎我再次提出申请。
三十、山东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531-86071674,无人接听。9.20再致电0531-86071674,对方工作人员一句简单的,“没有收到,请再申请”就把我给打发了。我用的可是传真申请,他们要是没有接收,我能够传过去吗?奇怪!
三十一、四川省
本人就8.16-8.17期间,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至今已过20个工作日却仍未回复的问题提出疑问。9.18致电信息公开指南上提供的电话:028-84423049,对方称我应该致电028-84423050,但是那个工作人员不在,让我明天再致电。9.20再致电,028-84423050,打了两次都是“滴”的一声就挂了,估计这台电话就是做传真用的。所以,在打回028-84423049,对方的答复可干脆了,“没有收到,请再申请一遍”。我用的可是传真申请,他们要是没有接收,我能够传过去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