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北京暴雨夜,152名农民工救出上百名被困游客,每人获得慈善家、媒体的数千元奖励。但钱发下后被工地收回,连发放的新毛巾也被没收。工地称此举是为留人,月底将发放。一工人未交钱被辞退。随后,北京市政府官方微博表态:如查属实,将对克扣捐款的企业进行处理。
(8月9日《京华时报》)
谁也无权扣留对善心的馈赠 华西都市报一评
从法理归属上,数千元奖励和毛巾等定向捐赠,应属于农民工们的私有物产。在赠与契约中,慈善家主动捐赠,工人们拿到捐款,那物产让渡便有了法律保障,任何人都无权扣压、剥夺。
工地辩称,扣留捐款是为留人。殊不知,单方的“扣留”,本来就是侵犯私权之举。即便要扣留,前提也应是工人自愿。拿属于工人的钱来捆绑他们的来去自由,违背了法规。对“不服从者”直接辞退了之,更是对权利的蚕食。
企业扣留他们的应得捐款,无非是延续了劳资博弈中强势者的一贯傲慢:当企业欠薪早已成了“媒体曝”中的常客,你能说,扣留捐款仅是小概率事件?鞭子打向无良企业,抑或乏力的救济之手,固然可以,却容易掉进“挠痒痒的窠臼”中:农民工权利孱弱,并非只出现在“媒体曝”中,当劳方权利的手腕总掰不过资方的大腿,谁也没法保证,被企业扣留的只是捐款。
谁也无权掠夺、扣留对善心的馈赠,当然,比这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工群体跳出权利洼地。
现代快报再评
一些时评作者喜欢混淆“应然”与“实然”。这篇评论从标题来看,讲的是私产不可扣留或侵占的应然常识,但从评论由头来看,则是慈善家捐赠给救人农民工的善款被扣留的实然事件。扣留赠款的人并不觉得他有权这样做,所以,“谁也无权”的应然假设就显得多余,问题出在实然上,他无权扣留,却扣留了,农民工的实质权利受到了侵害,原因是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换句话说,这些农民工如果不是因为救人和被小崔请吃饭而成为舆论焦点,他们的权利被侵害,又会有多少人关注到呢?
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农民工权益经常被侵害的事实,但由这一个案很难推导出所有农民工的权利贫困。毕竟,这只是包工头(并非评论泛指的企业)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劳资博弈的整体状况。评论可以由小及大,但不能无穷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