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红会募捐箱内善款发霉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公众强烈反响。继“郭美美事件”后,善款发霉事件再次将红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何避免慈善事业再受“伤害”?红十字会如何重建公信力,让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回归?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认为,我国必须加快慈善捐助立法,全面细致地规范慈善捐助,以挽救岌岌可危的慈善事业。
记者:您怎么看成都红十字会募捐箱善款发霉的现象?
杨伟程:成都红会善款发霉事件,最直接的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失职、责任感的缺失,反映了该机构和工作人员存在官僚作风。
记者:这件事是因成都红十字会与合作广告公司“闹掰”曝光出来的。您认为红会与商业公司合作这种形式是否可取?是否有违红会作为社会慈善机构的本意?
杨伟程:慈善捐款不同于普通的经济活动,应该禁止慈善直接与商业活动挂钩,因为两者本身的利益和价值追求是相互冲突的,慈善事业一旦直接与商业活动发生联系,难免会走形变味,从而偏离慈善机构的本意。
记者:中国红十字会前不久成立了社会监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中国各级红会的项目监督、经费监督、活动监督。不过很多人担心这种监督形式大于内容,容易异化为内部监督。
杨伟程: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本意是为了强化监督,但我认为这种监督从形式到内容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监督委员会人员构成的局限性和日常监督的操作性不强,很难保障监督效果。社会监督委员会对于重要事件的调查,从程序上看是存在矛盾的:启动监督调查的前提是应公众要求,而启动调查的主体依然是红十字本身。按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如果不是特殊事件引发,公众又如何能够提出要求?所以,这种监督难免流于形式。
记者:自从“郭美美”事件后,红十字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分大跌,您认为红十字会应该从哪方面做起,来补救自己的慈善形象?
杨伟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鉴于目前技术进步、网络发达和慈善机构本身的性质,各级红十字会完全可以做到最大程度地公开透明。善款是捐助者捐献的,他们完全有权利通过简洁有效的方式得到相关信息,而除捐助者个人信息不被他人恶意知晓以外,其他绝大部分信息均应全面对社会公示。有了阳光,霉菌自然无法滋生。
记者: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公开透明,防止“善款发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杨伟程:必须加快慈善捐助相关立法。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慈善捐助事业,尤其是要对红十字会工作透明度和科学运转进行明确规范,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慈善捐款流失和浪费的,要明确具体责任。唯如此,才能挽救和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