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据中共十八大报告”
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是近两年持续升温的“热词”。中共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有不少新的论述。
报告第七部分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标题。中央党校科社部向春玲在解读十八大报告时指出,报告有一个“新提法”,即从社会管理格局转向社会管理体制。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党的十八大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把“法制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这也可以看出我国在社会管理这个问题上依法治国的决心,在健全社会管理体制上正在积极往前推进。
释放什么信号?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 龚维斌: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现代社会组织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两个概念,也是第一次提出“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新要求,为社会组织的规范健康发展指明了体制方向,预示着社会组织发展要走法治化道路,必将推动社会组织领域的立法工作,必将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如何“依法自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我国目前缺乏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完善其行为规范的法律制度。要实现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目标,应该首先修订、完善扶持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实行社会组织“注册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邓国胜:
“依法自治”是其中的关键,这也是中央政府下决心改革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现状的一个重要“信号”释放。接下来,我们需要重新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重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法律体系,废除“双重管理”这个改革障碍,实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