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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中毒工人要求政府公开苯危害信息

8月14日,十名苯中毒工人向广州市安监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呼吁安监局公开苯中毒危害的监测、管理数据。

 

近年来,苯中毒事故时有所闻,各地职防院中亦住满了苯中毒工人,情况堪忧。苯 – 这种常见于胶水、油漆中的致癌物质,已成为我国最危险的工业中毒杀手。根据卫生部的数据,六成以上的职业性肿瘤是由苯中毒引起的。在东莞,三成的职业病由苯中毒引起。慢性苯中毒的受害者往往需要终身治疗,其中不少因而死亡。急性苯中毒的死亡率高达21.7%。

 

然而,苯的使用情况却一直垄罩在一团迷雾中,使得工人和公众难以避开这种致命的毒物。国家在去年颁布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指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里面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名单、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然而,该档案并不对外公开,一般工人亦不知道该档案的存在。

 

工人们认为,安监应主动将这些资料应当向社会公布,使得工人可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有利《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相关法律的落实,减少苯中毒的发生。

 

申请人之一的张中科指出,工厂普遍不会告诉工人厂内有什么职业危害,他们都是在发病后才知道,“嗯,原来我这个工作会得苯中毒的呀!” 国家既然要求企业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如果能把这些信息公开出来,那工人就能查到自己的工作有什么危害,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倒过来说,如果工人发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里的信息和自己的工作环境不符,如明明有工人中毒了还说没有使用苯,便可以向安监举报,让安监能更好地执行监督企业的职能,完善该档案。从社会层面上说,公开这些资料能提高大众的职业安全意识,让人们了解到各种行业的职业危害,有利职业安全的改善。”信息公开,大家都有利!” 

 

类似信息的公开,在环境保护领域已成为常态,各地环保部门均有例行公开污染源的监控资料。然而,当同样的"污染"发生在工厰内部时,却往往被归类为"商业机密",处境最危险的工人竟最没有知情权。工人们认为,安监部门是时候向环保部门看齐,加大其工作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

 

早前,一群苯中毒工人发起了《禁苯宣言》,呼吁国家正视苯中毒危害,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的《防苯中毒危害公约》,并禁止含苯溶剂的一般工业应用。目前已有63人联署,联署者来自世界各地。对苯的管制已成为我国急须处理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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