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无情,人间有爱。”“众志成城,东莞加油!”“东莞有难,八方支援。”“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
如丧考妣的哀嚎,怎么,听着是不是以为东莞地震了?可惜的是,这些四面八方飞过来的煽情,支援的是东莞的色情服务业。
前两天,央视新闻频道大幅度报道了东莞色情服务之后,大众舆论纷纷站在了央视的对立面,讨伐一个国家级媒体动用公器,拍摄小姐们表演艳舞、接待客人,借“曝光”之名,行侵犯“小姐”这种弱势人群权利之实。在这种程度上,我是认可这种对央视的批判的。作为媒体从业人员,“东莞有色情场所”,曝光这种色情场所,不能成为一个新闻;只有挖到后面的根源,一层一层剥掉其保护伞,这才是有价值的深度新闻。
央视长篇累赎、津津乐道地播放了多场“小姐”走秀、跳艳舞的场景,口水都快流出屏幕了,却没有呈现出有深度的、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这种新闻操作手法缺乏专业精神,而且下作。无怪乎,不少人认为这是对东莞色情行业“莞式服务”的最好广告。
但是,我批判央视的报道,完全不代表我就站在“东莞挺住”的这一边。讥笑央视“出卖灵魂的曝光出卖肉体的”,退一万步说,央视就算真是“出卖灵魂的”,该批,莫非就一定要支持“出卖肉体的”?你们的大脑里,能不能多点容量,不那么非黑即白?
在网络上,借着东莞扫黄这件事,有论卖淫合法化的,有论“中央在下一盘很大的棋”的阴谋论的,许多评论者都夹带私货,但至少还有一点信息量。我尤其不能忍受的是那些编了各式段子在意淫的段子手,甚至是平常以“自由”、“民主”相号呼的“公知”。他们为了反对央视的粗暴,或者仅仅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把东莞色情业设置成想象中的正义角号,把“红灯区”虚化为“自由”“真我”的象征。
典型的是“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客人)”“今夜,我们都是嫖客”。还有类似的段子:“起初他们追杀葛兰素史克,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英国人;接著他们追杀陆虎,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印度人;后来他们追杀中石油,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那系统的;此后他们追杀万科,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万科人;最后他们奔着东莞来了——我去,作为男人我必须出来说话了!”
多么熟悉的语汇!段子手和伪“公知”们套用了为争取自由而牺牲的话语来捍卫他们的嫖娼权,实则,就是把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严肃性消解了,让人觉得这些崇高的理想不过也是跟嫖娼权一样无聊低级的玩艺儿。
问题是,这不仅仅是幽默,也不仅仅是段子,还有一些自由派,把男性与色情业的必然关联当作是正当的、合情合理的。他们甚至认真写了不少文章,从“耶稣说你们谁是干净的,就可以朝这个妓女扔石头”说起,力图证明卖淫不是罪,妓女是弱势人群,应该保护她们。可什么是保护?尽情地消费她们,就是保护吗?那句“在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这边”被无底线地滥用了。墙固然需是打破,可你以为你一定是站在鸡蛋这边吗?你怎么知道你捍卫的是鸡蛋而不是狗屎?
在这个新闻节目中,我们看到的景象是什么?年轻女性们站在舞台上,穿着坦胸露体的统一制服,轮流上台走一圈,台下的看客们看中了就带走。每个人被明码标价,而那些价目表上,更是把每一个服务都细化、标价。更有藏在单向透明玻璃背后的裸舞者,男人在房间里盯着她们,她们却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盲目地赤裸着骚首弄姿,完全像只待宰的羔羊,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命运。
据了解,东莞的“莞式服务”已经是规模化、标准化了。一片片白花花的酒池肉林,一条条的人肉富士康流水线。女性完全就是砧板上的鱼,她们的人格在一次又一次的被挑选中被碾碎。我不认为消费她们,点她们的钟,与她们完成性交易,就是帮助她们。当然,我更无可能认为嫖娼就是反抗强权。不要嘲笑我的逻辑混乱,那些叫嚷着“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的,不就是秉承这种逻辑的吗?
卖淫非罪,但尚未合法,它处于法律的夹层当中。我赞同保护卖淫女性的人权和基本权利:包括播出新闻时脸要打马赛克、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不能游街示众等等。但如果非要把人家赋予圣母玛丽亚一样的光环,滥施同情,人家就要笑话你了。新闻中播出来的这些“小姐”当中,她们并不是旧时代迫于生计的绝对弱势群体,很有可能她的收入比你我都高得多;她们愿意从事这种工作,是因为它“来钱快”;你同情她,她还同情你呢!这些女性并非完全没有选择,但最后她们却选择了把身体物化,实际上就是让度了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从伦理上来说,出卖肉体即便不说可耻,也绝不光荣。
如果说通过身体来换钱还是卖淫女性的自由的话,那些大腹便便的客人瞒着妻子和孩子购买性服务,就令人作呕了。这是一个很古老的行当,古今中外概莫能例外,因为男性有需求,这是他们获得性的成本最低的方式。在古代社会,由于经济、等级制、婚姻观念的问题,上至贵族文人,下至普通百姓,都把消费妓女当作时尚,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然而到了今天,男女已经平等,女性也有完整的人格了;男性获得感情与性的方法有一万种,而那些只能通过现金赎买的方式来获取廉价的性的男人,就是其中最low的一种。
而且,越是有钱有势,这种行为就显得越低级;无他,有钱有势了还只能通过召妓找女人,相当于宣告了自己的差劲无能。在某些西方国家,红灯区合法化了,但妓女合法化是为那些弱势的、没有魅力吸引女性的男人准备的解决生理问题的快餐,这种性毫无美感可言。正常人、体面人也不会以召妓为荣,那是不名誉的。
所谓自由,就是允许这个社会里有人按照最低道德标准来生存,但绝不是把最低标准设置为榜样,并号召大家以此为自豪。遗憾的是,很多人完全搞混了这点。那些投机分子们,自己的道德水准低于裤裆以下,还对此沾沾自喜。
的确,一个人有低俗下流的自由,但别人也有鉴定和评判你低俗下流的自由,并且看不起你。哪怕哪一天性交易合法化了,你有嫖娼的自由,我们也有鄙夷你、对你竖中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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