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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规拟将流动人口租房与计生捆绑

“外地女性没有计生证明居然不能住在佛山,这简直荒唐!难道要求女人出门都要先办一份计生证明随身携带吗?”家住广东佛山的杨女士说。

 

让杨女士气愤的这条规定被写在自6月1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中。《办法》明确提出,“屋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

 

杨女士表示,在她周围,有不少外地的姐妹正是“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也有很多本地的“屋主”朋友,一旦新规定生效,他们的权利都将因此受到限制。为此,6月13日,杨女士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寄往了佛山市政府流管办,要求公开新规中将计生与租房捆绑的法律依据。

 

长期关注计生政策的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表示:“取得国籍、接受教育、平等就业、迁徙自由、居住自由都是非常基本的市民权利,不需设立任何前提,更不需要以符合计生政策为先决条件。”

 

事实上,计生与上户、教育、就业等一系列公民权利捆绑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十分普遍。长期以来,在计生“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一系列捆绑措施成为地方政府强力推进计生执行的杀手锏。

 

最为普遍和常见的,是计生与户口的挂钩。而户籍本身,又是公民享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权利的基础。尽管《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都要求户口登记部门“不应附加条件”地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但据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甚至在低保认证和安居房、廉租房申请中,计生证明也起决定性作用。财新记者统计,全国分别有19个和9个省市自治区规定违反计生政策者将被取消低保或保障房的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捆绑措施往往对流动人口更为严格。据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4地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务工证或在招工时需提供相关计生证明,至少有17地要求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时同样需要此类证明。

 

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可能需要频繁的搬迁,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化有必要,但不能因此无端限制他们的迁徙和居住。”程渊表示。

 

此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将于6月20日截止。对此,长期关注公共参与的民间公益人士韩呈祥认为,政府在创设新规定时,应当将考虑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以多种方式吸纳公众的建议;并且应当留有较长时间接受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短期、急促地征求意见,往往难以实现公共参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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