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网站公布2014年列入抽查的八省市环评机构名单。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十余天前,环保部对国内“挂靠”环评机构的62名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并注销登记。
8月8日环保部公布消息称,此次被抽查到的省份有北京、河北、吉林、福建、江西、河南、贵州和陕西。八省份的注册环评工程师人数达2648人,约占全国登记在职的环评工程师的四分之一。
环保部2014年3月发布文件宣布,未来每年年中对环评机构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此次抽查的重点之一或是查实环评机构是否存在外单位人员“挂靠”现象。7月31日,环保部办公厅发布文件,对62名“挂靠”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
上述文件还称,环保部将进一步严厉查处和向社会及时公布环评机构和人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环评机构和人员诚信体系。
环评工程师,全称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环评“挂靠”是指环评师取得资格证书后,可以登记到需要的单位获得报酬,但不需要到相应单位工作。
经环保部核实查证,上述62名环评工程师并非其所登记的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实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环保部办公厅曾在2014年3月发布《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严禁将本机构兼职或未在本机构供职的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用以申请环评资质。
对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人员情况或提供虚假人员材料的机构,一律不予批准资质,相关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对已取得资质的,一经发现,一律撤销资质,相关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对隐瞒个人情况、虚报本人全职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
截至2014年2月,全国共有环评机构1158家,其中甲级机构192家,乙级机构966家。中国自2005年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来,考试通过人数13812人,登记至环评机构或相关机构人数10734人,登记后注销人数7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