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下旬,韩国对话学会(Korea Dialogue Academy)组织的东亚公民社会工作会议在韩国首尔召开。与会人员30余人,主要来自韩国、日本、中国、蒙古东亚四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另有其他国家的参与者。
加强东亚地区NGO的联合,是发起人李起豪(Yi Kiho)的初衷,他关注东亚公民社会组织在东亚国家日益联合的趋势下的交融问题,提出“东亚公民”的想法和ARI(Asia Regional Initiative,亚洲地区倡导)理念。囿于经济发展的程度有别和社会团体的目标有异,“东亚公民”的理念并未被所有的与会者充分讨论和深入接受。然而,面对面的沟通和会场上头脑风暴式的短兵相接,真正起到了加强地区理解、组织联系、人际交流的作用。台上有争论、场下亦朋友,沟通、交融的价值在此显现。
两天的交流中,分享成了关键性的主题。
日本是亚洲地区社区组织发育最为成熟的国家,也是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社区组织建设和社会福利问题成为与会日本代表普遍的关注点。绿色圆桌(Greens Table)的参会人在发言中特意引用了一组数据阐述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他提到,因为医务人员的缺乏,在经济发达的日本,地区医院和乡村医院的数量在过去的十年里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医疗服务比起过去有了不小的退步,这些社会趋势值得公民社会对公民福利的关注。Kanagwa网络运动的代表在分享中,讲述了该机构由社区组织向更广泛的社会组织的进步,以及与韩国的民间组织进行国际交往的过程和发展史。她认为,应该进行公民社会运动制度化的努力,以全面促进社会福利问题的解决。在更广的层面上,亚洲地区内的公民社会网络建设和经验分享也应该适时开展。
因为地缘优势,会上韩国代表最多,也流露出更多的兴趣点。有些问题涉及地区危机,如朝鲜的核安全问题就让韩国女性创造和平(Women Making Peace)的代表表现出极大的关切。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引起的能源短缺和近来世界范围内的粮食涨价问题也是韩国代表的焦点之一。虽然这些和NGO的关系并非十分密切,不过与中国的NGO相比,韩国这样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国际市场的关系更为紧密,日常生活也容易受到国际元素影响,他们的行动视野因而更具国际化。
就此问题,与会的中国代表也发现了各国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日韩两国普遍认为中国理应存在较为严重的粮食短缺问题,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人口数,每年从国际市场进口粮食总量也大的惊人。当中国代表澄清他们的这一看法时,明显的感觉是他们并未彻底认同中国代表的说法,双方依然各存己见。
李起豪作为韩国代表,表述了他的“东亚公民”理念,原因有二:一是文字上的同源性。我们都了解日本文字和中国汉字的关系,同样的,走在韩国的大街上,所有重要的路标、地铁等,都有中文文字的标注。中国在韩的留学生对笔者说,韩国历史上只有语言,并无文字,是在引用了汉字的基础上才开始将韩文文字化,在韩国,汉字和韩文都是学生必学的语言文字。二是亚洲地区跨国婚姻的日益增多。在亚洲日本、韩国经济相对发达,很多社区都存在大量的亚洲国家间的跨国婚姻,在日韩社区化较为明显的国家,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交融情况。因为这二者的原因,李起豪认为东亚公民(East Asia Citizen)的提出正当其时。因此NGO组织工作中应该更多的考虑东亚因素,而不是只专注于本国国情。
而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的赵大兴就公民问题阐述时,提出了国内较为突出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的福利政策、公平公正等系列问题,这是中国在现阶段发展中的独特状态,也是NGO组织不该回避的突出问题。
虽然存在国情差异和情况的不同,但与会者依然普遍认同各国NGO发展过程中存在共通性,在面对困难和经验分享的过程中,各国NGO可以各取所长,共同面对。
如蒙古代表Bhum作为亚太绿色联盟的成员,谈起环境问题时提出了当前蒙古遭遇的采矿业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Bhum分析说,蒙古的NGO普遍存在资金捉襟见肘的困难,即使很多机构不愿明确说明他们的资金来源情况,但是有理由相信,如火如荼的采矿业实际上资助着蒙古的多家NGO,背后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他认为应该建立适合当地NGO的资金使用规范,促使NGO正规化的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环境状况。
日本代表随即提出,日本也有类似的情况。即便在日本这样的经济发达国家,以非营利为前提的NGO还主要依赖可能获得的政府资源和公司资助,因此难免受到资助方的影响。从目前的趋势看,日本政府有意将NGO作为外交方面的合作伙伴,在处理外交事务时有意图地和NGO合作。但从另一方面看,这和NGO的初始目标未必全然一致。日本社区组织高度发达,以社区发展为目标的NGO甚为活跃,而他们对外交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并不如日本政府那样热衷。日本代表因此认为,NGO分类繁多,目标也不尽一致,应该多从机构的宗旨出发考虑资金来源渠道问题。倡导性的NGO应该旗帜鲜明地强调独立性,保持活动不受赞助方左右,财务支持也应该相应考虑来源渠道,但是其他类型的组织不必过于拘泥于独立于政府或企业资助,这也是客观现实所致。所以应该从机构的性质和所属区域来界定某些规则,多样化的发展同样有利于公民社会事业。从另一个角度说,社区性的NGO也不应该排斥向外的辐射力,应该积极介入到社会活动或政治活动来。 (王冠丽)
链接:与会各国代表的关注点
中国 如何改善NGO的生存发展环境问题,如法律框架、财政税收、社会认同等方面
如何加强社会公平与公正,比如农民工的合法权利问题每年新增富余劳动者的就业问题;
环境保护和资源保良的两难问题;
韩国 如何抵御市场资本对公民社会的影响
如何推进民主进程?如何推进程序民主
如何发展草根组织的地区联合/协会
如何整合草根环境组织运动和绿党运动
如何面对近来东亚地区出现的食品短缺和能源短缺问题
拥有相似价值取向的亚洲,如何提出新的价值体系和未来远景
日本 如何推进建立NGO的经验、技术分享机制/网络
如何保持公民运动的独立性,使其不受/少受国家政治/社会系统影响
区域性社区在公民社会领域里的关键作用;
蒙古 蒙古采矿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通过绿色建筑等具体措施,解决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
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贫富差距问题;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公民社会运动强化公民的“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