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以及生活用能的需求快速增长。尤其近年来由于基础建设加快导致的产业结构变化使得能源消费加快增长。国内外大多数研究机构预测认为,我国2020年的能源需求总量在22-32亿吨标煤之间。为减少中国经济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促进可持续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的目标。
要实现20%的节能目标,就要充分开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其中工业节能更是重中之重:2005年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已达15.81亿吨标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8%。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能效利用不断提高,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还比较明显。因此工业节能是能否实施是完成20%节能目标的关键。
虽然中国工业节能潜力和市场巨大,而且有很多节能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但由于节能工作的行业专业技术性和电力行业、金融行业以及相关节能技术间的交叉性,显得有些难度和复杂。此外,中国的体制结构条块分割,节能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和行业,致使节能项目在中国一直发展缓慢。
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和金融机构。但企业还停留于以前的陈旧思想:节能改造只是为了应付国家的行政命令。另外,企业资金的投资主要是用于扩大自身的生产规模,投资自身熟悉的行业,而不愿投资新兴的节能项目。
金融机构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也很少参与节能项目:一、金融机构习惯投资于现金流明显的生产能力建设或扩张项目上,对节能等改造项目缺乏标准审查程序;二、节能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小,而对于专业金融机构前期开发费用较高。因此小规模投资对金融机构来说,缺乏吸引力;三、节能技术都属于高新技术,金融机构缺乏对此技术认识,故认为项目风险高。而且对技术进行尽职调查需雇佣高级技术人才,这也导致项目开发费用增加。
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等清洁技术项目中,政府也没有发挥出其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政府依然是通过行政命令来实现节能的目标,没有积极利用市场进行引导,如缺乏对节能项目的贴息、减免税以及政府前期资金支持等财政政策。政府为限制“两高”行业的过热而控制银行对“两高”企业贷款,很多银行为了防止企业将贷款用于产业扩张而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给“两高”企业贷款。这同时也限制了“两高”企业实施节能项目的融资能力。只有可观的经济利益和充分的资金,依靠市场的力量才能有力的推动节能减排的前进。政府利用自身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来投资节能项目,会起到以前行政命令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GEI的探索模式
全球环境研究所(GEI)作为中国本土的NGO,希望以市场为导向解决环境问题,力求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多赢,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针对种种工业节能项目进展缓慢的现状和症结,开发出一套全新的商业模式。以此来促进中国节能项目的发展,节省石化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
中国水泥行业产能占全球一半左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能效低下。因此GEI以水泥行业为突破口来探讨中国节能项目开发。GEI对水泥行业能效现状以及市场已有节能技术进行调研后,选定利用水泥厂低温余热尾气发电技术为市场化推广目标。经过项目一年多的运作,结合国外先进理念以及国内现实状况,开发了一套先进的融资管理的商业运作模式。主要是以能源服务公司(ESCO)为运作方式,清洁发展机制(CDM)为融资手段,将小项目打包规模化操作的节能的商业运作模式;并以此创建了平台引进国外资金来投资中国的节能项目,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此模式将吸引作为节能主体的企业和资金支撑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ESCO为其客户提供节能服务。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分析客户的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方案,然后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运行和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在合同期间,ESCO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SCO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即合同结束后,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ESCO介入能效项目与一般节能技改项目最大的区别是融资方式的创新,改变了以往项目仅由项目业主负责融资、工程公司收费提供服务的单一局面。这种融资方式降低了企业投资风险,促进企业采用节能技术。
CDM是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或技术转让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来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的项目机制。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借此完成减排目标,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CDM的开展是中国企业实施节能项目有利因素之一。
小项目打包规模化操作是为了克服金融机构进军节能市场的阻碍。GEI将多个项目打包,打包后的一批项目,若投资额度能达到投资者要求,加上规模化的操作模式,就能够吸引金融机构的目光。
此商业模式要比传统的商业模式有利。专业的ESCO公司负责资金、技术等问题,让企业相信不会影响本身的产品线,因此企业上马节能项目的难度就降低了很多。此外,ESCO公司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负责管理实施节能项目,能保证节能效益和经济效益,而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使ESCO筹措更多的资金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
同时CDM带来的额外收益也有利于推广节能项目的实施,如某个节能项目(光节能)的收益投资回报低,但加上CDM的收益就能使达到投资方的要求,从而得以实施。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少使用一度电将减少二氧化碳0.8~0.9公斤左右,而按照CDM下一吨二氧化碳十美元的国际价格,少使用一度电将额外带来6~6.8分的收入,占电价5毛钱的12%~13%左右。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也让很多金融机构开始关注碳市场,这是CDM促进金融机构关注节能市场的良好契机。
将小项目打包可以提高总投资额,也可以减少前期融资成本所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从而提高整个项目包的盈利能力。如一个节能项目需要2000万投资,而金融机构投资进行尽职调查等交易费需要100万,这样前期成本就占总投资的5%。5%的前期成本却可以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涉足节能市场。而如果将20个项目打包在一起,前期交易成本就占总投资的0.25%。这样显然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批项目的收益。
模式推广的关键
此模式不是单方的参与,而是多方的参与:投资公司、技术公司、企业和金融机构。既分摊风险降低单方面的风险,也能做到多方的盈利。同时也把大家的目光都吸引到节能市场上来。
虽然这种模式很有吸引力,但是在推广上还是有很多挫折和阻碍。这模式得以实施的关键必须寻找到技术和金融合作伙伴。对于技术伙伴,我们首先找的是一家拥有节能技术的科研单位,但此单位还停留在以前做项目的阶段,业务范围只是一个接一个的做工程项目,而对ESCO模式和做一批项目的概念无法接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又找到了一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对于新的运作、融资、市场等理念比较容易接受,愿意与我们合作尝试这种新的做事方式。
在寻求到技术支持后,我们就需要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早期我们已接触了多家国际和国家的政策银行、商业银行、风险投资公司、地方投资公司等,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有一家金融机构虽然几个董事看好这个行业,准备投资,但最终被董事长否决。原因当时节能项目是比较新的行业,对节能项目也缺乏认识,认为投资节能项目的风险比较大,与节能项目相比,不如投资其它常规的项目。
在这样条件下,GEI与一个有多年节能和融资经验的外国专家合作,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准备商业计划书,包装项目。经过不断的摸索,我们将潜在投资方锁定为有CDM业务的金融机构。因为一是节能项目可以开发为CDM项目,这些金融机构对其中的碳减排商机比较感兴趣;二是此类金融机构通过参与CDM项目对节能也有比较高的认识,比较容易接受我们的计划。即使这样也困难重重,如国内外文化差异、做事方式的不同,但这一切在不断的沟通和磨合中终于得以解决。
最后,GEI和大连易世达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及Dalian East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 Company Ltd.合作成立大连易世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此公司利用GEI开发的商业模式,将25个余热发电项目打包在一起,总装机容量为171MW,年发电量约120万MWh,每年约节省40万吨标煤,减少97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总投资为1.2亿美元左右。目前,此公司已经得到投资方的第一笔投资。
GEI摸索出的模式值得推广到大部分节能项目,因为水泥行业节能项目面临的困境也是其它行业节能项目同样面临的难题。正如上述所言,这种商业模式可以帮助克服现有节能项目的主要障碍:企业自身实施的必然缺陷、金融机构参与的高额成本和顾虑。依靠这种模式可以积极从扩大生产规模到吸引资金投资于节能项目。此外,如果政府能出台一些有利于节能项目的财政政策,如贴息、减免税以及政府前期资金支持,将更有利于GEI模式的推广和节能项目的实施。
同样,GEI模式成功的实施,能让企业和金融机构改变过去的传统观念,认为节能项目是亏本的买卖,代之是中国节能市场巨大,拥有巨大的商机,在造福人类的同时能获得自身的回报。
(作者为全球环境研究所能源与气候变化项目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