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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刘大姐食品公司

        本站注:本文系中国发展简报中文出版物2009年春季刊约稿(约稿时间2009年2月),后授权原作者在社会资源研究所网站和NGO发展交流网上转载。其他纸媒体及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均属侵犯版权行为,中国发展简报保留追究的权利。 

        贵州地处西南,多的是国际发展援助组织的中国“办事处”,但本地人自己催生成长的机构相对较少,能调动的社会资源也更为有限。因此,当来自基金会的现金流入不可期时,这些当地人自己催生的机构就被迫去寻找新的资金募集途径,“社会企业”这个概念恰如其分地出现。与其社会创新的内核相比,对这个新事物感兴趣的民间组织更看重其外在表现,在中国,它被演绎为:NGO可以自己赚钱,自己养活自己,摆脱对基金会的资金依赖。在这样一个美好的自力更生的理想之下,许多NGO开始下海。 

 发展概况  

        黄华早先是一个颇有建树的商人,自己运营一家广告公司。往上追溯到黄华的母亲,即刘大姐食品公司中刘大姐的真实原型——刘光芬,也是底层商业运作成功的案例。刘光芬做过卖豆芽的小贩、倒卖零烟的“倒爷”、卖恋爱豆腐果的小摊主、提篮叫卖卤猪肉作宵夜的“游击队”,一直到1976年在贵阳市某农贸市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摊位——刘大姐卤味店。由于小店真材实料、口味纯香,而且刘大姐调制的辣椒调料又香辣可口、口感独特,慢慢地就有了很多回头客,生意也就越来越好。刘大姐卤味店在80、90年代初期还曾在贵阳市商委的政策支持下一度与“刘老四烤鸡”等几家个体大户齐名。之后卤味店因为刘光芬本人身体原因而不得不中断歇业。

         2004年是黄华人生的转折点,通过贵州E友社区他认识了一群热心公益的朋友,在去了无数的养老院、孤儿院、贫困山区,走近了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保户、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之后,黄华开始将爱心转换成责任。黄华激动地说,“我心目中的‘公益’,除了让受助者得到帮助外,还有着更广的意义,那是一种爱心的传递和延续。”  

        2008年元旦,黄华自发组织成立了贵州一生一世慈善互助会,前后吸引了几百名志愿者加入。和中国大多数的草根组织一样,既非民政注册,也未工商登记,他们只是在网络上创建了一个群组,拥有一个组织博客,通过网络交流形成一个同质群体,辅之以线下的公益活动。互助协会发动的多是贵州当地的热心市民,挑战中国社会老龄化问题,以孤寡老人为服务对象,并为热心公众即志愿者的爱心需求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的公益活动在中国各个地区都不少见。

        此外,在成立短短的一年内,志愿者们踊跃地投身到抗凝冻、抗震救灾的队伍当中,并且跟多家公益组织进行互助联合,向弱势群体发放了近百万元的帮扶物资。同时,通过义卖活动等方式筹集了6万元左右的物资,在经过公证监督后全部投入关怀老人的爱心工作中。 

        然而,在表面的“风光”之下,黄华自身的生计以及慈善互助会的长期运营却逐渐陷入了困境。黄华认为,其背后的原因,在于民众对公益的狭窄认识,对互助会的运作产生了制约。 

 传统公益观的困境

        在互助会成立之前,黄华在一个公益网络团体中做志愿者,亲历了一个运作已七年的贵阳元老级慈善团队的分崩离析。这些松散型的公益组织都会有几个热心的发起人,但随着组织人员以及活动规模的扩大,核心团体如果也和志愿者一样,根据个人际遇来献爱心,而不是将其作为长期的个人事业,那么团体的解散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黄华认为,真正的公益具有长期性、可持续发展性,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到更多的人,让受助人长期受益。公益也是一种事业,如果限于讲奉献讲牺牲,自己都养不活了,还谈什么公益?

        有鉴于此,黄华在运作互助会之初,就提出了不募捐,依靠市场运作的想法。将互助会冠以“一生一世”这样一个名号,也是考虑到如何将公益运作成长期可持续的事业这样一个命题。

        募捐在法律上具有风险,黄华就打了一个擦边球,设计一些胸牌,饰品等小物件义卖,同时利用做公司积累的社会资源,和商业公司合作冠名来获得对公益活动的资金资助。但这样的尝试并未成功。这些资金数量有限,同时也属于不定期款项,来源不稳定。在支付了互助会的运作费用之后,黄华自身的生存如何保证也成了问题。

        公益要做成事业,需要个人全力以赴;公益被误认为免费,奉献,爱心,那么个人如何获得合理收入?

        黄华想,“做公益,仅凭热情是不够的。资金短缺、物资匮乏、组织结构松散等都是民间公益事业的致命伤,做公益仅靠‘化缘’也不行。”后来,他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可不可以通过办企业的方式,当企业有了一定发展,力所能及地从赢利中拿出一部分来帮助弱势群体?

        “在陈家伟《社会企业与社会家》一书中,我第一次看到‘社会企业’这一概念,指的是不以挣钱为目的,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的企业。这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商业模式下的公益行为

        社会企业概念的出现,使黄华认为长久以来对互助会可持续发展的困惑有了可行的解决办法。2008年6月,他成立了刘大姐食品公司,主营刘光芬秘制的辣椒酱,自己的生计能够从公司利润中名正言顺地获取,而互助会的运营费用也可以用公司利润支付,同时也能够摆脱现在尴尬的身份问题,成为刘大姐食品公司的一个“部门”。这样,个人生计和公益事业得以两全。刘大姐食品公司的成立,目标直接指向民间慈善当前的困境:在政府管制,不享有募捐资格,得不到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形下,草根组织在基金会扶持之外,还能以何种途径生存下去?

        2008年6月13日,贵阳刘大姐食品公司第一次参与都市报社的端午节爱心活动,公司通过互助会把价值一千多元充满爱心的粽子及衣物送到了贵阳市第二福利院。

        在有可能引起质疑的账目方面,互助会和食品公司的账目分开,食品公司在发展初期将承担互助会的办公运营费用,互助会其他需要募捐的款项将通过义卖以及与企业的合作来获得。

        理清了食品公司和互助会的关系之后,对于食品公司的运作,黄华也提出了符合NGO圈内农村发展理念的运营策略。

        1.公司可以免费提供优良种子给贫困的农户,鼓励他们种植辣椒及相关农作物,并发展相关农业产业。 

        2.免费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户进行培训,同时跟农户签合同以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购,以保证农户们的合理利润,避免农产品在市场价格波动中造成农民的损失。

        3.农户在种植辣椒的过程中不得使用有害的化肥、农药,实现无公害蔬菜种植,并慢慢地扩大到其他品种,这样刘大姐食品公司就可生产不含添加剂的纯天然食品,服务于广大市民。

        4.在生产的过程中,公司可以聘用一部分聋哑人或残疾人士,解决一部分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

        5.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其他公益团队提供物资和资金支持。

优势分析

        刘大姐食品公司作为一个商业机构,直接服务于普通市民,事实上,这些顾客的购买行为间接支持了互助会的公益行为。如果能够打通客户和服务对象的勾连,将一部分客户发展为互助会的志愿者,刘大姐食品公司在扩大市场份额上有较为明显的“公益优势”。

        在欧洲和北美等较为成熟的消费者市场中,责任消费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通过购买行为来促进社会更好发展,是简单捐赠之外一条更为理想的途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民间团体不拥有募捐资格的政策环境中。 

        在团队构成方面,刘大姐食品公司运作时间尚短,核心团队只有黄华一人。但互助会目前作为网络团体,共有成员200多名,活跃成员有数十人。管理团队目前有六名成员,分别负责宣传策划、公关外联、财务监督、活动组织四个部分的工作,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架构。

        但是,社会企业真的是包治NGO资金缺乏的灵丹妙药么?黄华的“公司+NGO”的运营模式,其实仍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个人风险

        在公司筹备、启动的过程中,黄华患有慢性咽炎的父亲突然病情加重,并在2008年9月经省医学院确诊为咽喉肿瘤4级。为了给父亲治病,黄华手中的资金不敢轻举妄动。因此,如何融资成了目前的首要问题。  

        可行的融资方式,如采用OEM贴牌,找大厂进行生产。虽然这种方法能立即启动。但缺点是进入市场后生产成本不太好控制,最关键的一点是特制配方很容易泄密。

        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融到资,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建厂。这种方法虽然稍慢,却可把握市场的主动权,并且可以提高先期设想的残障人士就业率。  

“公益=奉献”的观念制约

        在互助会的博客上,黄华曾发布一个贵阳刘大姐食品公司的宣传帖子。结果有网友表达了疑问:这是一个公益网站还是一个广告网站?

        社会企业进入中国之后,首先被与国外密切交流的NGO所接受,随之在公益领域引发了关于社会企业如何被NGO所用以摆脱资金困境的大讨论,不少NGO开始涉足商业领域。诚然,在国外的确有NGO卖绿色环保咖啡机等成功先例,但是由于NGO与普通民众就社会企业和责任消费的理念缺乏交流,在国内消费者的心中,公益和商业仍是截然两分的事物。

        公益等同于奉献,其中引发争议的一个例子,就是对于一些基金会从捐赠款项中扣除一定数额的行政经费,仍有公众表达了不满情绪。

        黄华正是迫于这样的公益观念,通过建立商业公司来为自身以及互助会寻找可持续的生存方式。他可以宣称刘大姐食品公司会将自己的利润用于支持互助会的运作,但是,在最关键的购买行为中,如何实现让公众充分相信“刘大姐”品牌的公信力,愿意通过消费来间接支持互助会?或者根本放弃尚不成熟的责任消费概念,完全通过产品自身的口感和质量来打通市场,走常规的商业营销道路?这是摆在黄华面前的问题。 

食品公司负担过重

        如上所述,黄华为刘大姐食品公司设计了多条参与社会发展的途径。事实上,商业本身已经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一条相当有效率的途径,在注重自身对环境、社会的影响之外,对于一个刚成立的公司而言,雇请一定比例的残障人士以及在原料来源地采用绿色食品的生产方式,甚至包括反哺其他公益团体,可以分阶段逐步实现。

        在组织农民生产中,刘大姐食品公司采用“免费”的手段来激励农民改变耕作物以及耕作方式,但企业做公益不免伴随着不可持续的风险,在农村提供免费的种子、培训同样无法刺激农民的参与感,无论是多么有前途,有钱途的事物,在长期缺乏任何保障的农村社区,如果不吸引农民自身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那么这个事物就很难被上心,真正做起来。

        如果食品公司主动将农村社区发展,农民生计作为公司目标之一,而不是视作在完成商业行为之后带来的间接效益,那么食品公司在最初的发展阶段所承担的社会理念就过于庞大,虽然具有很好的社会目标,但如果不能实行盈利,公司最初的目的之一,为互助会提供资金支持,就有可能因为后期概念演绎太多而无法达成。

        (本文作者系北京社会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从本期起,中国发展简报与该所合作,刊登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企业的案例文章。) 

机构信息

联系人:黄华  

0851-6865623  

81064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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