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至30日,云南大众流域主任于晓刚、项目官员陈渝、攀枝花横断山研究会会长杨勇组成考察组,对缅甸中国投资项目进行了考察调研。考察组前往仰光、曼德勒、若开邦等地,与当地NGO、社区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新闻媒体和中国公司人员进行了广泛接触,考察了正在建设的中国投资项目。考察期间由于克钦地区发生武装冲突,密松水电项目考察行程取消。
考察组主要对中国在缅水电、石油天然气项目及其他投资行为对当地人的影响进行了调研,以听取缅甸各方对中国项目的看法为主并就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报告提出,中国在缅投资应重视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进行冲突风险评估,并关注缅甸人民的核心利益,恰当处理与缅甸政府和缅甸人民的关系。报告还呼吁加强中缅两国NGO之间的交流协作,共同推动中国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资料显示,中国目前在缅甸至少有近20个石油、天然气项目,主要分布在缅甸西部沿海和印度洋孟加拉湾,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在内的大约7家中国公司参与这些项目的投资。这些项目投资结构极其复杂,除国内公司外,不少国外公司也参与其中,股东有缅甸、新加坡、印度、韩国等。中国以缅甸为起点建设的长达2 380公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其中缅甸境内700多公里)以皎漂岛为起点,包括深水港码头、铁路、机场、物流、钢铁、石油化工、高速公路等产业集群和基础设施。与之互补的中信集团在皎漂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已开始启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在若开邦近海5个油气田获得开发权,在实皆省等地也有油气项目。
目前,中国公司的石油天然气码头工程正在紧张的施工中,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已经凸显。700多公里的管道工程目前还没有大规模展开,一旦启动,影响也会非常巨大。
在皎漂岛,考察组访问了韩国公司承建的中国天然气项目工地、中国石油深水港码头工地,同时接触了几个当地及国际公益组织。通过与当地人接触,考察组了解到,岛上居民对中国的工程不甚了解,甚至当地及国际公益组织对该项目也不甚知情。由于地处贫困地区,外国公司都会为当地提供一些社会服务以建立公共关系,但当地居民反映,韩国公司做了一些公益项目,没见到中国公司有所行动,也基本不雇佣当地工人。据中国项目人员反映,中国公司将公益款项拨付给了缅甸政府,由后者兴建的卫生所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将公益款项交由缅甸政府管理和使用是中国公司的一贯做法,中国公司也清楚其中的弊病,但出于维持与缅甸政府良好关系的考虑,这种做法一直没有改变。
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涉及更广泛的缅甸国土和利益人群,其环境和社会影响不容小视。一些缅甸社会组织提出,一方面应注意减少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公司应通过一些公益项目建立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此次考察没有涉及该领域,但在访谈中我们还是得到一些相关信息。
中国国土资源部和缅甸矿业部门签署了关于提高缅甸采矿业和矿产资源开采及投资力度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在缅甸的矿产开发项目比水电、石油天然气项目投资规模要小许多,根据克钦组织和拉祜族组织的报告显示,中国北极星公司、海日星公司和长立集团在克钦和掸邦从事采矿活动。
目前,中国公司在缅涉足矿业领域主要是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煤炭的开采和加工,随着缅甸电力供应能力的增强,矿业开采将迅速发展。这种趋势引起了缅甸社会组织的担忧。我们在考察调研中发现,缅甸社会组织十分担心中国在缅甸大力建设水电站,会进一步刺激矿业开采活动,加剧环境破坏和森林植被的消失。
缅甸全国水能资源可开发容量约5 000万千瓦,经济可开发量约4 0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北部克钦邦、东部掸邦,集中于伊洛瓦底江和萨尔温江干支流,这些河流均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
伊洛瓦底江是缅甸最大的河流,是缅甸人民的母亲河。上游分东西两源,东源为梅开恩江,中国境内段叫独龙江,西源源自缅甸境内的迈立开江。两源在密支那北部汇合后称伊洛瓦底江,贯穿缅甸南北,在南部形成冲积平原注入印度洋安达曼海,全长2 327公里,流域面积43.1万平方公里,占缅甸国土面积60%。多年平均流量4 550亿立方米,占全缅甸河川总径流量的40%。
据了解,伊洛瓦底江没有进行流域规划,更没有完整的水电开发规划。然而据资料显示,中国电力投资公司已在伊洛瓦底江上游的梅开恩江和迈立开江进行水电开发,梅开恩江开发梯级规划为5级,并在两江汇合后规划1级密松电站410万千瓦,总装机1 650万千瓦。另外,中国公司还在伊洛瓦底江上游的部分支流——瑞丽江和太平江上参与水电梯级开发。
萨尔温江是缅甸第二大河流,上游为我国的怒江,发源于青藏高原腹地,进入缅甸后经缅泰边境在缅甸南部入安达曼海。怒江—萨尔温江全长3 673公里,其中中国境内长2 020公里。据初步了解,缅甸境内萨尔温江规划6级开发,总装机1 581万千瓦。同样,怒江—萨尔温江没有进行流域规划。
目前,中国在缅投资开发水电的公司有南方电网、华能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大唐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
太平江一级电站(大唐公司控股)
该电站已于2010年8月并网发电,2011年1月全部建成。2011年5月初,太平江一级电站所在地发生克钦邦独立军与缅甸政府军的武装冲突,在此次冲突以前,政府军与克钦独立军(KIA)之间“低级别”的战斗已经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据报道,中国公司已撤离相关人员100余人。
密松水电站
由中国电力投资公司在克钦地区建设的密松水电站遭到了较强烈的反对。 据了解,密松水电站所处的伊洛瓦底江上游(缅甸北部地区)对克钦人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密松坝址将淹没克钦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地;另一方面,电站的建设将对生活在该流域的克钦族人民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改变。克钦邦首府就位于大坝下方几十公里处,大坝成为当地居民的安全隐患,而下游广大平原和三角洲地区是缅族人的聚居地,一连串的大坝将会控制缅甸最重要河流的水文情况,改变已存在了数个世纪的农业、运输、捕鱼和养殖模式。因而,一段时期以来,大坝建设遭到了克钦组织、环境保护专家、社会活动家以及流域内民众的普遍反对和强烈指责。
在缅甸,由不同的受水坝影响群体组成的同盟已经或正在形成。其中包括缅甸河流网络、克钦发展网络、全国民主联盟及一些环保、民主和媒体人士。这些组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担忧(见文本框)。
四、考察感受
中国在缅投资能否顺利推进达到目的,取决于是否认清缅甸国情,重视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投资活动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国家和公司形象。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是否重视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 我们所接触的群体都提到有关投资的环境问题。虽然缅甸尚未形成成熟的环境评估理念和相关法律约束机制,但并不是人民心中没有环境标准,中国公司不应无视这样的标准,而应当至少以国际上的最佳范例和原则为标准来约束自己的投资行为。据了解,中方曾做过关于密松水坝项目的环境评估,初步结论是该项目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该环境评估报告虽然没有正式公布,但已经在社会群体和NGO广为流传。但中国公司并没有按照环境评估的建议中止项目,而是冒险推进,这样的做法即使是在中国国内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因而缅甸国内对于中国公司这种不顾环境评估的做法反应强烈。
(2)是否进行冲突风险评估。这是在缅甸少数民族控制地区进行投资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在缅甸少数民族矛盾激化、民族关系敏感的地区投资,很可能由于政治局面的不稳定造成投资回报的不稳定,中国在利比亚的投资风险已经是前车之鉴。在缅甸的投资运作不当,容易激化各方冲突。在国际社会已经建立的有关原则中,有很多关于尽量避免在冲突地区投资的内容,世界银行和世界水坝委员会也建议和提醒投资者尽早撤出风险地区,避免冲突升级带来的风险。在缅甸,民族控制地区政府与中国保持密切关系,但央企又与缅甸政府保持商贸和政治上的良好关系,并在冲突地区投资,这容易给缅甸各方造成误解:缅甸政府和克钦独立组织对于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的立场都存在不信任和猜忌。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在缅甸的投资更应当将冲突风险评估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来考虑。
(3)是否关注缅甸人民的核心利益。在我们的访问过程中,缅甸各界人士都提及,伊诺瓦底江是他们的母亲河和核心利益,正如长江被视为中国的母亲河和中国人民的核心利益一样。我们得到的信息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反对密松水坝建设,这项工程没有得到缅甸大多数人民的理解、接受和赞同。如何让缅甸人民充分享有密松水坝项目的知情权并参与讨论,如何避免缅甸政府独断专行违背人民利益决定伊诺瓦底江和缅甸人民的未来和命运,这很重要。
(4)是否恰当处理与缅甸政府和缅甸人民的关系。中国公司在缅甸的投资面临的挑战可想而知,一方面是缅甸政府的腐败,另一方面,缅甸的丰富资源又具有极大的诱惑性,而当地老百姓对知情权的需求和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中国公司与缅甸腐败官员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些开发决策,使公众对中国公司的不满情绪日益增长。在部分地区,即使中国公司进行了援助性的工程或捐赠活动,但由于这些活动都通过不得人心的政府来进行,公众毫不知情或者获得的信息并不完全正确,并未真正惠及普通民众。访谈中,我们了解到韩国公司和印度政府在缅甸与民众广泛接触,获得了民众的理解和好感,而中国公司和中国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正好相反。中国公司(尤其是作为对社区和环境有广泛影响的项目的投资者和实际开发者的那些中国公司)未能与当地民众建立良性的相互理解的关系。
应当说,缅甸的真实情况可以通过中国NGO向中国官方或民间传递,通过对真相的披露来推动中国方面改善海外投资行为。但实际上,两国NGO之间的交流并不多,尤其是相对于官方的交流而言。在访谈中,我们感觉到当地NGO与中国同行进行交流的愿望非常强烈。其实,这样的交流对于两国NGO都是有益的:一方面,缅甸NGO需要了解世界(尤其是同样不发达的第三世界)的实际问题,对外交流是一个很好的渠道,而中国NGO的经验可以为缅甸同行所用。今天的缅甸在很多方面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类似,中国NGO对于那个时代的中国的认识,以及在过去的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缅甸NGO在目前的局势下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借鉴。另一方面,由于资讯的发达,缅甸的部分NGO已经接触并且接受了国际NGO活动的最新理念,并将其运用到当地实践中,他们在倡导上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NGO不可多得的资源。因而,双方的交流完全可以是互惠互助的。我们真诚地希望这样的交流能够进一步扩大,而这需要中缅两国NGO的共同努力来推进。
(本文根据《2011年6月赴缅甸考察调研报告》摘要而成,省略了报告中部分投资项目的详细信息,需要原文的读者可联系:陈渝,yuchen_gwatershed@163.com。)
来自缅甸社区的声音
● 伊洛瓦底江是克钦人民和全缅甸人民的母亲河,开发要首先尊重人民的利益、意愿和情感,获得人民的认同;
● 开发不仅要看到眼前的利益,更要对当地人民的生活做更长远的安排;
● 担心这一系列大坝会使这个被内战和民族冲突肆虐数十年的国家的民族关系更加紧张,克钦人民更深受影响;
● 与中国公司合作的亚洲国际公司涉嫌贩毒和洗钱,再加上政府的腐败,人民难以分享水电的利益;
● 水电项目70%以上的电力都输往中国,缅甸得到的电力较少,更不要指望当地民众能从中受益了;
● 缅甸政府的一个生物多样性项目(NBSAP)明确将北部山区划为生物多样性敏感区,水电站的建设可能会加速缅甸北部地区矿产、森林资源的破坏;
● 20世纪40年代以来,伊洛瓦底江流域发生过数次7级以上地震,上游规划建设7座水库群也在著名的赛岗(音)断裂带上,大型水坝受地震破坏引发的溃坝和洪水风险极大;
● 大坝修建是缅甸政府和中国公司两方决定的,公众没有信息渠道也无法参与决策;
● 由于缅甸的法律、法制不健全,各级政府腐败,无视民众利益,民众维权能力很弱,导致中国公司以很小的代价就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和资源,中国输油管道工程的土地征用就是如此,这会留下很多后患;
● 中国公司最起码应该以中国国内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投资行为,否则缅甸人民只有通过国际法、国际准则来维护权益;
● 中国政府已经承认三峡工程的影响,而密松水坝相当于缅甸的三峡工程,强烈要求中国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评估最好由公正的第三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