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获得和“限塑令”执法有关的政府信息。研究小组代表毛达于8月13日将一份填写好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受理处。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该处应该在收到此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研究小组此次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重点在于北京市有关部门如何依法行政,落实中央政府所推行的限塑政策的情况。他们在申请表中列出的五个问题体现了对工商部门两方面具体工作的关注。第一个方面是北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限塑令”实施后的一年多里,如何依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市场上不当的塑料购物袋的供应和销售活动进行规范或处罚的情况。这些不当的活动包括:不对塑料购物袋进行收费;没有建立台帐对塑料袋的流通进行管理;销售不合格的塑料袋。事实上,根据今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各地的工商部门都应该认真填写和上报一份《“限塑”工作情况统计表》,其内容也涵盖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记录。因此,这部分信息应该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掌握的。
第二个方面则是要进一步了解北京市工商部门通过其网站公布过的一些信息。例如,在2008年6月,海淀分局和顺义分局曾计划要和辖区内的商家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具体的情况如何?有没有得到落实?这是公众应该知道的。又如,2009年6月初,丰台工商所查处了亿客隆违法提供超薄袋的案件,其审理结果也是市民所关注的。
“工商部门的执法情况和‘限塑令’能否有效实施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毛达在解释研究小组此次申请行动的初衷时这样说,“我们假设了两种可能的情况。如果政府反馈的信息表明执法有一定的力度,我们将对照实际的调研,评估政策效果和执法力度之间的关系。但不论结果如何,执法得力肯定是一件好事,我们可以在充分执法的基础上提出政策改进的办法。如果反馈的信息表明执法不力的话,也不能仅仅简单地强调‘加强执法力度’。据我们观察,政策是否可以有效执行既和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也和行政管理的资源配套有关。如果确是如此,修订‘限塑令’的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规定,或为工商部门执法调配必要的资源可能更是当务之急。”
这是一个由几位来自民间环保组织和高校的关注“限塑令”的年轻人所组成的志愿者团体,成立于2008年3月初。小组的目标是研究限塑政策,跟踪其实施情况及政策效果随时间发展的动态变化,进而希望为这项公共环保政策的完善和有效施行做出一定的贡献。当年4月初,小组完成了对政策条文的解读和分析。不久之后,小组根据研究的结果,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如何完善“限塑令”的意见和建议。 6月至11月,小组成员在北京组织了两次系统性的调研,比较全面地掌握了“限塑令”生效后在北京地区的执行情况。相关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继而发表在2009年3月出版的《中国环境发展报告》(又称“环境绿皮书”)和7月出版的《中国经济报告》中。2009年5月,小组积极参与一个关于“限塑令”一周年的媒体论坛活动,并在论坛上将调研的成果和对政策完善的建议提交给了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的领导,并得到了这个限塑政策制定部门的积极评价和反馈。
附件:“民间限塑研究小组”提交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