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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仁平中心对深圳地铁拒绝外地残疾人免费乘车的声明

今年8月11日是全国第一个肢残活动日,但在前一天,发生了深圳地铁集团拒绝残障人优惠乘车的尴尬事,并使两名残障人滞留地铁5个小时。北京益仁平中心认为,深圳地铁集团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也违反了《广东残疾人扶助办法》,给全国地铁、公交等公用事业带来了恶劣影响,必须改正!

 

2010年8月9日下午三时半,来深办事的残疾人栾先生和李先生到科学馆地铁站,欲凭《中国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地铁,在他们出示残疾人证件后,地铁工作人员拒绝两人免费乘坐,理由是依据《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的相关规定,无法向外来残疾人实行乘车优惠。甚至当律师到达现场,以《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残疾人保障法》进行解释时,对方依然拒绝两位残疾人优惠乘车。

 

 

我们对两位残疾人的坚持表示敬佩!我们对深圳地铁集团罔顾广东省规定、罔顾国家法律的行径感到震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深圳市不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是举世闻名的经济特区,更应该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予以优惠。但深圳地铁集团却一再强调2005年生效的《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对2007年3月生效的上位法、《广东残疾人扶助办法》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非常明确地规定,不管户籍是否在广东省,都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所谓的《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则将享受优惠乘车的残疾人限定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

 

 

深圳市户籍残疾人与其他地区的残疾人有什么不同?我们认为,除了户籍,他们都一样。上下楼梯时,他们一样的吃力;穿越马路时,他们一样的紧张;乘地铁、公交车时,他们一样的不方便!我们当然还要说,即使他们的户籍不同,他们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也是一样的!仅仅因为户籍,就把残疾人分为两类,享受不同的待遇,我们认为这是非常狭隘、愚昧和落后的观念和政策。

 

 

众所周知,深圳是中国最典型的移民城市。官方数据早已显示,户籍人口加居住证人口已超过1000万,其中深圳户籍人口只占人口比例的13.8%。在这样一个以深圳户籍以外人口为主的城市,却以户籍设置壁垒,不得不令人深思。更何况,在更多领域,户籍并不是外来人口在深圳生活的障碍。

 

 

越来越多的人在深圳生活、工作、发展、定居,充分证明了这是一座有活力、有梦想、有希望的城市。这个梦想当然属于踏上深圳这块土地的每一个人——也包括残疾人!我们希望,每一位残疾人朋友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都可以畅行无阻,每一位残疾人朋友都的优惠乘车权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这种保障不应户籍、性别、年龄、民族等隐私而有所差别!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再次强调,深圳地铁集团应立即改正拒绝外地残疾人优惠乘车的规定,该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省地方规定。北京益仁平中心同时也呼吁深圳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地方规定,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避免被不法单位恶意利用。

 

 

这也是首个肢残人活动日的主题:消除障碍、快乐畅行。

 

 

 

 

 

 

 

 

 

附:新闻报道《非深户残疾人乘地铁不能免费?》

 

 

 

 

 

 

 

 

http://jb.sznews.com/html/2010-08/11/content_11891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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