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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环保组织就陆良铬污染事件致上市银行的公开信

 

摘要:

 

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绿色流域)等13家民间环保公益组织于8月30日就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污染事件联名致信16家中资上市银行,要求各家银行披露其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信贷业务关系。公开信的署名机构仍在征集当中。

 

【信件正文】

 

民间环保组织就陆良化工铬污染事件致16家中资上市银行的公开信

 

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我们致信贵行,是希望贵行关注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违反中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陆良化工随意倾倒铬渣数十年,对珠江源头——南盘江以及当地人们的生活及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媒体披露,污染企业名称为“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股东之一为“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显示,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徐建根”,且工商注册地址均为“云南省陆良县西桥工业区”;另据了解,“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亦为上述两公司的关联公司。

 

    因此,我们希望了解贵行及分支机构是否与陆良化工及其两家关联企业(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有信贷业务。如果贵行确为陆良化工或其上述关联企业提供了贷款,我们请贵行关注并认真审查上述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以此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依据,并向公众披露贵行的处理措施及结果;如果贵行与该三家公司没有信贷关系,也请回函以便公众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然而据报道,陆良化工成立投产之后,17年间没有对铬渣进行妥当处理,并在南盘江边露天堆放,最多时堆放达28.84万吨。经我们实地考察,南盘江岸边铬侵蚀和渗透痕迹明显,而水利部珠江委的最新检测显示,六价铬明显超标。国际铬业发展协会发布的《铬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指导纲要》指出,六价铬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致癌作用,还会引起诸多其它健康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和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和六十五条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承担刑事责任。而陆良化工的污染行为已经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据悉,受污染严重的兴隆村已被称为“癌症村”,近年来每年都有5-6人患癌症或其它相关疾病;而污染对南盘江下游乃至珠江流域居民造成的健康威胁也正在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对于污染事件发生之后的信息披露,我国法律也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条文也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令人遗憾的是,陆良化工长期瞒报,当地政府也是在铬渣非法倾倒行为被媒体披露数月后才向社会公开铬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

 

    2007年,环保部、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各银行正在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第一条指出,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根据该意见第二条的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也对商业银行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的责任进行了规定。陆良化工的环境污染行为不仅对南盘江沿岸居民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也大大增加了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银行的信贷风险。

 

    鉴于陆良化工的污染事实及对环境、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大影响,并以上述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为依据,我们提请贵行在污染事件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之前,就贵行与陆良化工及其关联企业“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的信贷关系进行说明。请贵行于9月8日前将说明函发送给我们(联系方式附后)。我们也十分乐意与贵行官员就该事件进行探讨。

 

    期待贵行的回函并顺祝业务蒸蒸日上!

 

联系方式: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绿色流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船房小区边防宿舍1-1-301 邮编:650034

 

电话:0871-4182395

 

传真:0871-4182396

 

Email:greenwatershed@yahoo.com.cn

 

       zyling_831225@yahoo.com.cn

 

       yuchen_gwatershed@163.com

 

Website: http://www.cgbw.org

 

首批联合署名机构(署名机构还在陆续增加中):

 

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绿色流域)

 

攀枝花横断山研究会

 

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

 

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北京绿家园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

 

绿E广州

 

曾经草原

 

中国发展简报

 

绿色昆明

 

自然之友

 

守望家园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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