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是受毒品和艾滋病危害的重灾区。凉山州艾滋病感染者90%以上是吸毒共用针具引起的,凉山州艾滋病感染率占四川省第一位,和云南德宏、河南驻马店、新疆伊犁齐名。
我们知道,吸食毒品者是违法者、受害者和病人的统一体。
当前,我州对吸食毒品者更多的是当作违法者对待,被公安抓获,一旦尿检呈“阳性”,就将其投入政府的“强戒所”。今年甚至规定,“参战”公安干警年度人均抓1.5人吸食毒品者投入强戒所的任务。据项目组基线调查,1、在强戒所关押的戒毒学员90%以上是“二进宫”,不超过3%的是所谓自愿进入强戒所戒毒的学员,只占总数吸食毒品者10%的在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2、全州在册吸毒人员近12000人,关押场所只能容纳5000人,如果全员收戒,硬件设施明显不够;3、不在册吸食毒品者东躲西藏、担惊受怕,不能正常生活。
州内公安对吸食毒品者采取的都是高压打击态势,从执法的角度讲,也许是必要的但是欠妥的;从吸食毒品者是受害者、病人的角度讲,是需要慎重对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6月1日实施后,确定戒毒是全社会的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解读为吸毒成瘾者被投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构成要件应当是通过社区协议戒毒,但现实并不是这样的,所以,强制戒毒效果并不理想,也不符合立法精神,2011年6月26日实施的《戒毒条例》(草案)对戒毒者人性化了许多,但需要的是落实。至今,社区戒毒还是空白地带成为纸上谈兵。
强戒所这种封闭式戒毒方式的弊端,不利于吸毒成瘾者回归社会,为了达到良好的戒毒效果,我们倡导建立社区戒毒模式。
社区戒毒模式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戒毒战略思想指导下,优化配置社区矫治工作机构与司法资源,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针对吸毒成瘾者建立的一种科学的矫治工作系统。社区戒毒较之传统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最突出的优势,在于克服了监禁性质的缺陷,有利于吸毒成瘾者顺利地回归社会。
众所周知,人是社会性动物,必须参与到有组织的社会中去。社会的良性运作离不开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形成的互动关系。把吸毒成瘾者放在封闭性的环境里进行治疗与矫治,本身就意味着把个人与社会割裂开来,个人与社会之间被设置了一道墙,个人与社会难以同步发展,结果很难达到吸毒成瘾者社会康复的目的。吸毒成瘾者从封闭性的社会设置走出后,由于跟不上社会发展从而难以适应社会需要,而且容易重新吸毒,甚至走向犯罪道路。
我们倡导建立社区戒毒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让更多的组织或公民参与,帮助吸毒者在自由的环境中得到生理、心理真正的戒毒,这既符合立法精神,又不失为人道的做法,美国戴托普国际公司帮扶的戒毒模式不失为良好的典模,我协会运用彝族“家支”帮扶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使两个群体马海家支和西昌聚源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基地的住户,分别在现居住地西昌市洛古坡乡甘子尔村的15户59人和38户169人,远离了毒品和艾滋病的侵害。如果本地区都扩大我们的经验和模式,相信毒品的侵害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社区戒毒模式是让吸毒成瘾者在社区内进行矫治,摆脱强制隔离戒毒的封闭束缚,把吸毒成瘾者置于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就不存在重新适应社区生活的问题,可避免或逐步消除因长时间隔离、封闭而形成的对社会的疏离感、陌生感、隔膜感。从而使其社会化进程变得更为顺利、更有效率;尽量避免强制隔离戒毒造成的戒毒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问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可以使社区戒毒人员切身感触家庭、朋友、邻里和社会的关爱,有效克服被歧视感、被遗弃感,有效避免产生反社会心理,如果表现良好,更容易增进社会认同,获得社会信任。此外,合适的戒毒计划与治疗模式可以使他们的社会生活能力得到提高,人格与尊严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与尊重,有利于他们真正快速地融人社会。
根据我州之前主要采取强制隔离戒毒并不理想的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规定,戒毒形式主要有: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康复 自愿戒毒四种形式。今年“6.26世界禁毒日”,我们在西昌市月城广场向市民提出哪一个戒毒形式更有效的问卷调查,结果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53%的市民认为,社区戒毒比强制隔离戒毒更有效的观点。虽然,有部分市民没有回答。但相信我们调查的问题引起了更多市民的关心和思考,有利于为政府献计献策。社区戒毒模式的建立,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帮扶工作的开展,应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才能取得良好的助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