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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妇女减贫概况及展望

2014国际妇女节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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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妇女减贫概况及展望

前言

       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家庭中,传统中国农村的男女不平等现象非常严重,在严重的农村贫困中,妇女贫困尤其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积极推进男女平等,使越来越多的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大量妇女走出家庭,从事社会劳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取得了世界公认的减贫成绩,在农村妇女贫困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政府制定有利于妇女减贫和发展的各种政策,政府和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支持妇女减贫的活动,在促进贫困妇女就业、改善贫困妇女的教育和卫生服务,促进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贫困问题明显缓解。但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妇女贫困问题仍然任重道远。这主要是因为大规模贫困人口的存在,其中超过50%是妇女妇女的教育和医疗水平较低,就业渠道少,以及在家庭分工方面,妇女承担了大量没有报酬的家务劳动。随着经济发展和迅速的城市化,出现了农村留守妇女和农业女性化的趋势,在边远的贫困地区,妇女与男子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因此中国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期间,农村妇女减贫问题仍然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妇女减贫成就和经验

       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展了大规模、成系统的减贫计划,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绝对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从30.7%下降到3%。从2000年开始,中国政府将那些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低收入农户也纳入到扶贫对象中,到2011年,成功地使贫困和低收入农户数量从2000年9500万人下降为27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0.2%下降到2.8%。[1]

       在这个过程中,大量贫困妇女也同步脱贫。比如中国政府通过实施大规模的、富有成效的专项扶贫开发计划,使妇女占多数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994年的8000万下降到2004年的2610万,减少了5390万。

       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惠及了农村贫困妇女。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和服务业,吸收了许多妇女劳动力,从而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在中国东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外资企业中,来自贫困地区的女工成为重要劳动力。

       国家的扶贫政策在惠及所有穷人的同时,也使贫困妇女普遍受益。从1994年开始,中国相继出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减贫领域指导性文件,并不断调整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具体举措。虽然这些政策的性别意识并不突出,但它们在推动国家减贫成效的同时,也惠及了大量农村贫困妇女。201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关注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加大支持力度。

       惠及所有农村人口的社会政策使贫困妇女获益更多,如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的最低收入保障政策使贫困妇女,特别是老年贫困妇女获得了较低水平但稳定的保障。对农村学龄儿童提供统一补助使农村儿童入学率提高很多。由于过去女童入学不受重视,失学女童远远高于男童,所以普惠的教育补助使更多原本上学困难的女童进入学校,农村女童入学率明显提高,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女童入学率提高很快。合作医疗制度缓解了贫困妇女看病难的困难,有助于减少妇女因病致贫的可能。

       在这些普惠政策之外,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减贫的政策和措施对于贫困妇女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妇女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社会结构中男女不平等、妇女受教育水平低、健康情况差和缺少创收机会。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设计产生了有针对性的政策。

       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妇女收入。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是中国政府实现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推动妇女发展的首要目标。为此,中国通过多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妇女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消除妇女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劳动权、实现公平就业的法律保障。如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11号公约),2007年颁布《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并在其中突出消除就业歧视以及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经济领域的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2010年,全国妇联在中国经济相对滞后的西部12个省(区市)投入资金290万元建立14个“三八绿色工程基地”和49个科技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开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营销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带动发展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帮助贫困妇女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为了增加贫困农村妇女就业的一项影响较大的活动是小额信贷在中国普遍推开。1994年,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GB模式)引入中国,中国妇联开始有计划地推进该项目。小额信贷以贫困妇女为目标群体,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项目操作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各地区妇联及地方政府结合地区现状,不断丰富创新小额信贷金融产品服务的形式,使其在提供妇女创业、就业基金,加快家庭脱贫致富,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和个人自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6.05亿元,协调中央及地方财政落实贴息资金7.19亿元,帮助41万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解决了贫困妇女在发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

       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健康状况是减少女性贫困的重要手段。在贫困地区,政府启动了一系列旨在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项目。如针对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开展了“母亲水窖”工程,通过支持在干旱山区修建水窖达到改善饮用水质量的目的。针对孕妇住院分娩率低的问题,政府通过资金支持,使更多的农村贫困孕妇可以接受正规的健康检查并住院分娩,这大大减少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死亡率。在全国普检建立了妇幼保健站,提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服务。2009年,中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由全国妇联成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2],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平台,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为全国广大农村贫困 “两癌”患病母亲设立专项救助基金项目,专门用于帮助患病贫困妇女治疗。2010年,以贫困地区妇女为重点,先后完成了中西部12个省市区妇女宫颈癌检查242.45万人,乳腺癌检查31.77万人。这一项目为在中国建立起惠及亿万农村妇女免费妇科疾病检查的长效机制以及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高贫困妇女受教育水平是提高贫困妇女能力,实现减贫的重要手段。与贫困妇女有关的教育优惠政策包括“两免一补”政策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制度,前者有利于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女童的受教育权,减少女童辍学率和妇女文盲率;后者则改善了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减轻外出务工父母尤其是务工母亲的心理负担。在贫困地区还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女童入学的计划,如“春蕾计划”,专门对女童入学困难的家庭提供定向补助。各级政府还针对成年妇女开展扫盲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对于增加贫困妇女就业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如通过对农村妇女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帮助大量贫困妇女可以进入城市家庭做工,目前,家政工行业已经成为贫困妇女进入城市非农业就业市场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将女性减贫纳入制度化,是推动贫困妇女发展的重要手段。半官方的妇女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妇女减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贫困妇女需求,妇联联合扶贫、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了针对妇女减贫的活动。自1995年至今,国家连续颁布了三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妇女减贫纳入国家的工作目标。在大规模的全国减贫行动中,制定了有关妇女减贫的监测指标。2004年在中国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中国政府发表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强调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贫困妇女参与实施扶贫项目,妇女参与人数占所有参与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与此同时,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支持中国政府减贫的规划中,都强调将妇女减贫作为重要目标,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和监测评估标准。如香港乐施会在中国内地开展了多种项目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参与、提高妇女生计及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在北京、广州等地总计支持了24个以社会性别为主题的项目,推行相关的培训、社区服务、公众教育、政策研究等倡议工作,以传达社会性别平等的信息,提升妇女地位,逾七万人受益。中国大陆也逐渐成长出一批致力于促进妇女减贫的本土非政府组织。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以西部贫困地区妇女为主要服务对象,仅在2010年与政府各部门进行合作,开展实施了“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母亲小额循环”、“母亲复明扶贫工程”等公益慈善项目,投入资金达7710万元,50多万妇女从中受益。成立于1986年的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目前已成为为中国妇女提供服务门类最多最全的本土民间机构,其关注领域从农村妇女发展、法律援助到防止家庭暴力、社会性别培训等,为妇女提供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辅导、支持小组、法律咨询、法律代理以及紧急状态下帮助与庇护等服务。该组织发起了“山丹丹助学计划”,以帮助乡村女童摆脱因贫困、性别而失学的状况。

       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为贫困妇女脱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妇女减贫成效也有效推动了中国减贫进程。

 

二、农村妇女贫困问题仍然是脆弱群体,仍然需要特别关注

       减少妇女贫困对于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贫困家庭稳定脱贫具有重要意义。经过30多年大规模扶贫,中国农村妇女贫困得到缓解,但是尚没有根本解决;2011年开始,中国政府大幅度提高了贫困线的标准[3],客观上将更多贫困妇女纳入到减贫的战略中。

       在农村贫困地区,由于贫困妇女收入增加速度较慢,两性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有扩大的趋势。到2012年底,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中国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人,其中超过50%是贫困妇女。《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1》显示,2010年,在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中,女性人口贫困发生率为9.8%,比男性高0.4个百分点。2010年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平均收入为1708元,女性仅为1386元,男女劳动力在单位时间获得的收入差距更大。

       农村妇女之所以依然脆弱,贫困状态依然严重,首先是传统的家庭分工仍然制约妇女增加收入。进城打工从事非农业劳动是农民增加收入、减缓贫困的重要手段,但是贫困家庭往往形成男子外出打工、妇女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和家务劳动的格局,留守妇女成为当前中国特殊的贫困类型。截至2011年底,中国大约有0.5亿妇女留守农村,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这种格局不仅使妇女劳动难以获得较高收入,而且加重了妇女的劳动负担。留守妇女多从事农业,而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低,经营规模小,妇女的收入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其次,留守妇女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和农业劳动,超负荷的劳动、缺少娱乐生活和农村低水平的公共服务,导致农村留守妇女更容易出现健康问题,进而引发因疾病而产生的贫困

       农村妇女较低的文化水平仍然是妇女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国家持续推动女童入学并提供面向贫困妇女的扫盲教育和技术培训,但是妇女受教育水平仍然低于男性。2010年,国家扶贫重点县中7—15岁女童在校率为97.6%,略低于男童0.2个百分点;青壮年文盲率为7%,其中男性为3.8%,女性则高达10.5%,女性文盲率远远高于男性。越是在贫困地区,教育不平等的现象越严重,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女童入学率接近于男童,基本上不存在性别差距,但是在边远贫困地区,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女童与男童入学率差距还很大。其次,尽管国家促进女童入学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成年农民中,妇女受教育水平仍然低于男性,许多针对贫困妇女的扫盲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效果并不明显,多数文盲妇女已经超过了学习知识的年龄,接受教育的能力很弱。

       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妇女的健康状况仍然存在严重问题。在农村地区,超过60%的妇女患有各种妇科疾病,且难以得到及时治疗,这种现象在贫困地区尤其严重。贫困地区往往生存条件艰苦,如干旱地区缺少清洁用水,高寒山区缺少足够燃料,加上艰苦劳动和营养不良,很容易造成妇女健康问题。偏僻地区的卫生服务不足和经济贫困,又使她们无法及时治疗,逐渐形成慢性疾病。疾病与贫困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有研究表明,中国将近30%的贫困人口是因为疾病所导致的,疾病不仅增加了她们的负担,而且减少了她们的收入机会。

       妇女的社会参与仍然比较弱。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公共事务多是由男子主导的。当前,尽管大量男子进城打工,留在村庄中以女性农民占据多数,但是她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和机会有限,比如全国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级领导中,只有15%是女性。由于在公共事务中缺少女性话语,在很多地方,妇女仍然处于边缘地位,在扶贫项目决策中也常处于从属地位,缺乏选择权和决定权。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人口流动也给妇女减贫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社会急剧变动导致离婚率上升,而离婚农村妇女由于土地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很容易陷入贫困。全球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增加,而长期滞留在农业领域的农村妇女更容易受到这些灾害影响。少数民族妇女因为受教育程度低和传统宗教习俗的束缚,很难进入现代经济部门,快速的经济发展带给她们的往往不是经济收入增长,而是生计的脆弱和风险。

 

三、农村妇女减贫的展望与建议

       妇女减贫是中国减贫最重要的构成之一。2011年底出台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强调要关注妇女儿童的贫困问题;2013年,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执政后,国家减贫政策领域强调提高扶贫目标瞄准性,可以预见,中国农村妇女减贫将获得更大的支持。

       新的国家扶贫政策领域特别强调目标瞄准,也就意味着扶贫的支持要更加精准地到达贫困人口,这种目标瞄准机制将有利于贫困妇女得到帮助。其次,中国在全国识别出14个连片特困地区作为2011-2020年间国家减贫重点地域,这也意味着国家在这些最偏远、最贫困地区将持续增加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改善将惠及那些仍然留守在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在普惠性扶贫政策之外,中国农村妇女贫困问题仍然需要一些特殊政策支持:

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国家反贫困长期目标体系。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具体的扶贫措施和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变迁、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中关注社会性别平等,完善分性别贫困状况监测指标及反贫困效果评估制度。

 

通过政策完善不断提高扩大妇女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在完善针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贫政策和项目时,应体现她们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助其提升发展能力,增强其发展动力,从而使妇女更加主动参与到减贫行动中,进一步提升扶贫政策的效果。

 

在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和农业生产女性化的背景下,从事农业的农村留守妇女仍然是需要加以特别支持的群体。应基于女性贫困和男性贫困的区别,关注前者基于生理、心理和社会现实等方面的特殊需求;留守妇女中还存在“弱势中的弱势”,如老年妇女、少数民族妇女、单亲母亲、受疾病困扰的女性等,对于这些特殊需求和特殊群体,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都应给予她们具有针对性的回应和支持。

 

激发社会活力,鼓励更多非政府机构进入农村贫困妇女社区服务领域。数依然庞大的农村贫困妇女面临传统的、新生的多种贫困冲击,为了提高她们的发展韧性,政府应充分激发社会活力,鼓励更多非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在教育、培训、保健、医疗、就业、金融等方面为农村贫困妇女提供多种服务。

 

关注在城镇化背景下,进入城镇的农村妇女的就业和社会融入问题,避免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贫困妇女转变为城市贫困妇女。2013年起,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城镇化进程,提出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此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妇女市民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城市贫困问题。

 

加强与国际社会经验分享以促进全球贫困农村妇女共同发展。引入国际减贫与发展经验曾极大促进了中国国内扶贫事业,在面对农村妇女贫困问题的进一步缓解时,依然需要借鉴全球其他国家已有经验和机制设置。同时,中国积累30多年的减贫与妇女减贫经验,也应能够为国际社会提供知识贡献,特别是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提供参考,以贡献于全球农村妇女贫困问题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以至消除。

 

[1]同期中国政府贫困线为?,等同于国际标准的?

[2]两癌为宫颈癌,乳腺癌。

[3] 以2300元/年人均纯收入为新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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