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中国智力障碍者至少有568万,但就业率不足一成。8月19日,“心智障碍者支持性就业国际论坛”在北京举办。多国学者认为,支持性就业是帮助智力障碍者就业的有效方式,具有“先上岗,后培训”的特点。但是,中国还没有支持性就业服务的专项经费。
九成心智障碍者未参与就业
心智障碍是身心障碍的一种,即智力障碍、智力残疾。目前,中国的智力残疾人士至少达到568万人。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张宝林表示,从民间机构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心智障碍者的就业率不足一成。
根据中国残联发布的《2013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2013年中国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10.8%,是城镇登记失业率4.1%的两倍多,心智障碍者的就业情况更不乐观。
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副局长管静和称,身心障碍者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但不是劳动力最低下的群体。拒绝身心障碍者就业,可以使国家GDP损失5%到7%,导致心智障碍者至少三名家庭成员受影响。
“先上岗,后培训”新模式
对心智障碍者的就业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从国际经验看,支持性就业对心智障碍者进入就业场所有巨大帮助。
支持性就业的方式来自美国。1986年,美国正式界定支持性就业是提供给重度障碍者的一项服务,其重要特点是“先上岗,后培训”。这一模式克服了普通残障职业训练的缺点,即心智障碍者上岗后,由于对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内容不适应而放弃工作。
德国、日本等国也有较为成熟的支持性就业经验。德国联邦支持性就业协会秘书长本加特认为,在支持性就业中,就业辅导员和其他同事的支持都非常重要。后者能够保证障碍者工作稳定后,就业辅导员逐渐退出。
日本大妻女子学校教授小川浩是日本支持性就业的推动者。他介绍,日本通过财政支持建立了残障者的就业辅导员队伍,全国大约有1000名就业辅导员享受政府津贴。
残疾人就业服务经费短缺
德国和日本政府都会向企业征收用于支持性就业项目的经费。而在中国,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职工总数的1.5%,也需要缴纳残保金。但企业为了回避残保金,往往招聘了残疾人,提供基本工资,但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
北京利智康复中心副主任冯璐称,假就业现象与残保金缺乏监管,成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首要阻碍。一方面,大量有工作志愿的残疾人滞留在家,不利于个体发展和就业服务开展;另一方面,残保金的收取和使用不到位,导致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短缺。
冯璐表示,目前支持性就业服务没有专项经费。该中心进行支持性就业的经费来源是北京康复劳动项目的补助,以及一些社会公益筹款与企业赞助。
民间参与支持心智障碍者就业
除了官方支持,中国民间也在积极探索运用支持性就业。
早在1998年,特殊教育专家许家成教授就运用类似支持性就业的方式,成功帮助两名心智障碍者就业。2000年,支持性就业的理念开始进入中国内地,北京、成都、广州等地的民间服务机构开始实施智力障碍者的支持性就业服务。
2002年,北京利智康复中心成为北京地区第一家进行支持性就业的非民办企业。至今,已有81名智力障碍者在社区成功就业,主要从事保洁、超市理货、餐厅服务等工作。
2013年初,受国际劳工组织“用立法促进障碍者就业的权利与机会项目”的委托,许家成主持了中国智力及发展性障碍者支持性就业与研究项目。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支持下,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与一些民间组织合作,从2014年起在北京、湖南、广西、山东、广东、大连、长春七个试点地区,推行心智障碍者支持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