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有话说】
“义工李白”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这件事,其实并不算新闻,只是发生已经有些日子了,却鲜为人知。所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一出,许多公益圈的友人纷纷表示震惊,甚至怀疑这是因为相关项目打了当地政府的脸而进行选择性执法,也有人认为媒体报道存在道德抹黑当事人的嫌疑,也有人觉得报道所提供的信息太单薄,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虽非我等所不愿看到之事,但已无法挽回。
当此事件为更多公众所知,成为公益界的又一桩“丑闻”,难免会刺痛不少人的心,感到失望、愤怒,开始怀疑、抱怨,甚至会表示不再相信民间公益组织,不想再捐钱。。。。但公益界肯定不能报喜不报忧,更不能捂盖子,反而要以此证明公益圈既非许多人所幻想的净土,也不是法外之地,事件的发酵与曝光,其实也正是公众监督与政府监管发挥作用的结果,同时也为其他公益组织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令那些想借公益牟利者望而却步。因为,监督与自律一样重要。
报道中提到“闫伟杰涉嫌公私账户合用,还拿募集来的善款买理财产品。”——此情节,应是这个案子的重点,实质是一个公益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创始人违规操作。因为缺乏更具体的细节,我们只能猜测很可能是闫伟杰擅自拿了筹来的钱用私人账户买理财产品,因此被定性为职务侵占罪。至于理财收益是不是用于公益,暂无法得知,但操作方式肯定是违法的。
公益机构是不是就不能理财投资呢?非也!3月通过的《慈善法》及《基金会管理条例》都支持基金会等公益机构通过投资理财手段实现善款的保值增值。但是理财不能乱来,得遵守相关法律和程序。比如基金会的投资决策必须通过理事会进行,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如果投资失利,参与决策的理事要补齐亏损的资金。但是如果擅自将机构筹集来的善款转入私人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显然违反法律和程序正义,善款会面临极大风险。所以即使有好的初心,想将理财收益用于公益,也是万万不可公私不分的!遵守法律与程序,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机构、对捐赠者负责。
因为对公益机构来说,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是事关机构公信力,也是最受制度与公众关注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百倍珍惜,千万不能犯糊涂或心存侥幸!自己行得直,坐得端,不授人以柄,便不怕质疑监督,更不怕构陷报复、造谣诽谤。而当你站在法律面前,要讲的是证据和法律条文,并不是道德初心,更不能将自己的过错归咎于公益环境的不成熟、不完善以及机构自身面临的各种困境。
要知道,做公益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也不是有了善心就能做好的事。公益也从来不是净土,一直都是江湖的一部分,时不时起些波澜,搅动世间人心。此间有善亦有恶,有邪亦有正,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人性的复杂和软弱所制造的乱象,并不比其它领域少。但,作为公益圈的一份子,每位热心公益者都应该是积极的行动者,而不是社会问题的抱怨者、迎合者、袒护者和制造者。而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错之后不加反省,不重自律,不知改正,不思进取,不图自强。
“义工李白”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最大的教训,应是每个公益组织都必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建立的理事会不能形同虚设,理事们一定要尽职尽责,避免成为创始人一个人说了算、“一言堂”式的机构,尤其要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用心呵护好自己的公信力,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大家的信任与重托。(公益慈善论坛主编 张以勋 2016.6.10)
本文转载自公益慈善论坛
作者:公益慈善论坛主编 张以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