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公安厅(局)印发《关于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工作许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外专发[2017]124号),对办理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工作人员来华工作许可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人员办理工作许可时要按照:一是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外籍首席代表,在中国境内凭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证、体检证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批准期限最长可达5年。持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的外籍首席代表,可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二是凭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代表证、体检证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认定后享有相应办理工作许可便利。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确有需要并获得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代表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限制;三是代表机构聘用的其他外籍工作人员,要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等相关规定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为在中国境内依法备案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人员办理工作许可时要按照:一是临时活动外籍负责人员及主要工作人员可凭临时活动备案回执单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许可批准期限不超过临时活动期限;二是申请来华工作不超过90日(含90日)的外国人,凭临时活动备案回执单在线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凭临时活动备案回执在线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随行人员均应填写申请表;三是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上,但不超过1年(含1年)外国人,凭临时活动备案回执单、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体检证明在线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等采用承诺制。
通知还要求,各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外籍工作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服务管理工作;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和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及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外籍工作人员信息交换;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首席代表、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可经有关部门推荐参加中国政府友谊奖等国家、地方奖项的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