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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基金会就应该是给钱的,未来会更纯粹!

       截至2017年7月27日,中国基金会的数量已经达到6067家。这是在日前由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与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联合举办的第二期“慈善蓝系列沙龙”上,基金会中心网执行副理事长程刚分享的数据。他介绍说,近年全国基金会数量增加明显,而基金会净资产也稳步增长,在2016年底达到了1319亿元。

 

       然而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看来,中国基金会行业的发展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资金量上都还远远不足,难以匹配公益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需求。

 

       贾西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基金会本身应该是给钱的组织”,目前资助型的基金会数量太少,其在公益领域的支柱性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贾西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基金会就应该是去给钱的”

 

       记者:您认为基金会公益慈善领域应该承担什么角色?

 

       贾西津:如果做一个比喻的话,我会把基金会比作经济领域中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虽然它的数量不是很多,但起到支柱性的作用,它是一个动力源,给公益行业注入能量。

 

       但是在中国,基金会目前并没有真正体现出这样的作用。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晚、数量少——相较于70万社会组织而言,基金会的数量微乎其微;另一方面它的资金量非常少。同时,在现有的基金会中,资助型的基金会太少。

 

       非资助型的基金会严格意义上不是基金会,可以看到它和一个提供服务的公益组织没有区别。真正的基金会就应该是去给钱的,这是它在分工上的特定职责。就像银行一样,它有特定的金融功能,而不是自己去做实物产品,这样才形成分工、生态链。

 

       记者:您提到做资助是基金会的职责,而目前中国资助型的基金会太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贾西津:这跟中国基金会发展的历程有关。中国最早出现的基金会是为了筹款而产生的机构,大多有一定的官方背景,是为了弥补政府公共财政资源不足而出现的、面向社会筹款的组织,用于满足政府的某种事业功能。

 

       所以中国的基金会不是为了给钱,而是为了筹款而产生的。这点与国外很不同。筹款在国外是自由开放的行为,做公益的组织都可以去筹款,不会为了获得筹款资质而成立组织。

 

       这些基于筹款目的成立的基金会,在筹到钱后,会自然认为我好不容易筹的钱,肯定不能给出去,而是自己去花钱,这形成了一种文化惯性。所以大多数基金会没有资助,或者拿很少一部分钱去做资助项目,而以资助为主体方式的基金会非常少。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其实公益领域是有分工的,公益领域的分工概念还不是特别明晰。

 

       记者:这种现状应当如何改变?

 

       贾西津: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我们才出现了非公募基金会,才有了资助型基金会的概念,中国基金会的概念也才开始与国际接轨。

 

       随着向国际观念的学习,中国一些比较具有前瞻性的基金会开始尝试做资助。这其中既有传统运作型的公募基金会的转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也有在条例后新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如南都公益基金会,它们开始引领性地提出资助的概念并加以实践。到现在大家逐渐意识到,基金会本身应该是给钱的组织。

 

       在未来,《慈善法》的实施或许会使基金会的概念更纯粹。由于《慈善法》使公募成为了慈善组织的一种行为资格,事实上“公募”与“非公募”基金会的概念已经不复存在,等《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三个条例修订完成、与《慈善法》对接以后,原本以公募为目的去注册基金会的动机应该大大减少了。由于基金会设立的资金门槛的提高以及规范性责任较多,原本想要注册基金会去筹款的组织或许更愿意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等其它组织形式。

 

       所以《慈善法》之后,基金会的数量不一定会大发展,但概念可能会更纯粹。那些拿出一笔钱去做资助的个人或机构才更有意愿去选择注册基金会

资助不是施舍

       记者:有人提出,基金会在资助关系中过于强势,导致草根NGO为其打工。您怎么看这种观点?

 

       贾西津:这个问题涉及到资助伦理。基金会在面对被资助对象的时候,可能会有这种心态:你是找我要钱的,所以你要听我的,要干我想干的事。这样的基金会不是一个好的基金会

 

       真正有理念的基金会,不会在资助时添加资助者的意图。我们看到国外一些很成熟的基金会,比如福特基金会,以开放性著称。

 

 

       它的资助是没有任何导向性的,只要在基金会的宗旨之内,受资助方做什么、怎么做,都是受资助方自己提出意愿,基金会不会干涉。换言之,资助方和被资助方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共享公益价值和理念,不存在高低之分。

 

       这并不是说公益组织没有强势心态问题。它在面向受益人的时候,同样可能存在“我在给你钱”这种心态,所以认为我在做善事,你要感谢我,你还有什么好选择、好挑剔的。如果一个公益组织不能平等地对待它的受益对象,它也不可能平等地去对待基金会,一定觉得那是我的老板,我要去讨好它,这其实是一种心态。所以,草根公益组织的抱怨是有道理的,但并不是说自身是没有原因的。

 

       给钱、做公益并不构成道德高地。捐赠、资助、筹款、公益服务,都有伦理问题在内,如何体现公益、平等、尊重的价值,这一整套公益伦理,我们还没有意识到。

 

       记者:这个问题如何改善?

 

       贾西津:公益不是施舍,每个人是平等的参与者。我们首先要意识到这个问题,而这需要一些讨论,需要公益界对价值的反思,或者需要一些事件来推动。

 

       这可能是个必然的阶段。现在中国基金会的数量虽然看起来不少了,但是行业起步期才刚刚过去,开始走向成熟和制度化,特别需要去反思这种观念和公益伦理。这个过程肯定会发生,只是看有没有因素加快这个过程。

 

基金会行业发展需开放心态

 

       记者:现在中国有一些基金会已经开始走出去,在国外进行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国外的基金会也在走进来,但遭遇到一些政策限制。您怎么看待基金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问题?

 

       贾西津:“走出去”和“走进来”其实是一个维度,就是中国的开放。

 

       我们经常说改革开放,但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总结中国30多来的发展经验,我宁愿首先将“开放”放在“改革”之前。开放是第一位的价值,它带动了整个改革以及社会的发展,才有了市场经济和现在繁荣的公益

 

       现在中国强大以后,一方面我们在鼓励基金会走出去;但另一方面我们对境外的基金会走进来,目前有较多的担心和不能认知。这二方面是不匹配的,我们只能选择更加开放还是更加封闭,而不可能选择单向玻璃。如果我们要发展,无疑只能选择更加开放,封闭不可能有发展;而如果选择开放,一定要面对的是开放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所以走进来和走出去是一体两面。

 

       操作层面也确实遇到这种问题。比如有中国的NGO走出去,在国外设立法人,开拓业务,现在发现它跟母体的联系会受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限制,回来很麻烦,我看到一家机构就撤回了海外的组织。所以说,我们肯定要走出去,但是一定要匹配地更加开放地面对走进来。

 

       另外,社会还要在观念上接受中国的组织走出去。有人说,中国还有那么多贫困的地方,为什么要去资助非洲?你是不是不爱国?这是一种非常陈旧的观念。公益应该是最不分界限的。民族、国家这些边界在公益里面不应是限定因素,真正的公益价值不分国界,这并不是号召舍己为人,而是说,公益价值的提升不管发生在哪里,我们一定都是受益者。公益要有更广的胸怀和眼界。

 

       记者:如何看待基金会行业的发展趋势?未来对公益领域乃至社会的发展有何影响?

 

       贾西津:从基金会行业的趋势看,我认为由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基金会是未来要去关注的一个方向,也会是以后基金会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另外,社区基金会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未来基金会应该要去扮演一个公益的蓄水池、能量源和行业支持者的角色,发挥在公益行业中的支柱性作用,这样公益行业才会成为社会自治的主体,为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提供路径。

 

       记者:在基金会行业中,现出现了诸如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这样的平台组织,它们在行业发展中起到什么作用?

 

       贾西津:平台组织特别重要。自治结构的形成如同房屋,一方面需要每一块砖,即大量的公益组织;同时必须有支柱,支柱一个是基金会提供资源蓄水池,一个是行业的联盟、支持组织和平台。所以行业平台也是一种支柱性的力量。

 

       从国外经验我们看到,这类组织的作用非常重要,是服务于行业的,也是衡量行业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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