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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不仅是有着美丽亚热带风光、丰富自然资源和多样性文化的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妇女儿童拐卖的“重灾区”。随着西双版纳的经济发展,妇女儿童成为社会变革中的弱势群体,自身利益常常受到损害。

 

    1997年“三八”妇女节前夕,由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与西双版纳州妇联牵头,在英国救助儿童会的资助下,我国西南地区第一家专门为妇女儿童无偿提供心理、法律及健康咨询服务的机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

 

 

    据中心主任龙思海介绍,中心将自己作为民间组织的服务定位为政府工作的必要补充,发展目标依据社区(妇女儿童)的权利需求而确定。1999年,为了更好地对社区公众负责,由司法、妇联、教委、民政、公安、卫生六个部门的成员单位组成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调、支持中心的工作。中心于2002年由州司法局作为主管单位,正式在州民政局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的公益法人,致力于通过个案援助、预防干预、宣传倡导等工作,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问题,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探索一种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心理健康服务的模式。

 

 

    个案援助是中心开展的长期工作之一。中心自1997年至2003年,共办理法律、心理、健康援助个案501起。中心工作人员在个案援助过程中感到:仅仅开展个案援助是远远不够的,个案援助只是补救性工作,如:对儿童的性犯罪、国际拐骗、家庭暴力等个案,待事件发生后再解决已为时过晚,要让妇女儿童的利益得到真实有效的保护,就应该开展预防干预工作。因此,自1998年以来,中心寻找社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干预,先后开展了“亲职教育”、“中学生法制夏令营”、“远离毒品,珍惜生命”、预防国际拐骗、巡回演唱、保障边远人群地区少数民族健康知情权、减少跨境流动中妇女儿童受伤害等干预活动。2002年,中心在流动人口较为频繁的傣族、哈尼族、瑶族村寨开发了边远少数民族艾滋病的预防项目,通过符合民族心理和情感的传输渠道向其传播有关应对艾滋病的相关信息及自我保护的方法,让目标人群在充分自主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行为方式做出科学的选择。

 

 

    据介绍,边远地区特别是村级的群众遇事找妇联、司法已是多年的习惯,基层司法和妇联长期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维权工作障碍重重,基层司法和妇联凭自身的能力无法解决许多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权益、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的问题。中心于1999年就开始对社区范围内的妇联、司法多次进行有关社会性别、儿童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方法和技巧的培训,并组织他们参观其他地区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机构,为基层司法妇联提供机会,借鉴其它组织有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经验,增强了司法、妇联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敏感性,提高他们依法援助和科学援助的能力。

 

 

    为了解社区妇女儿童的需要,提高中心法律、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可及性,中心工作人员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一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较为严峻的问题,深入村寨开展了大量研究活动,写成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思考》、《妇女儿童被拐骗出境的原因及干预方法》、《边疆少数民族犯罪原因及预防措施》、《儿童对司法的参与》、《对儿童性犯罪的预防》等文章,探索在边远民族地区开展心理、法律、健康模式的方法及技巧,以确保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参与权能够在现实中得以实现。

 

 

    据龙思海主任介绍,中心经过八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理念、模式、技术,并已经在本社区确立了自己的角色和地位。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衍生出许多社会问题和需求,同时,随着妇女儿童的民间法律援助逐渐得到社区相关利益者及受益人群的认同,中心的工作为当地法律工作者、医生、教育工作者、民族人士参加公民社会建设、实现自身价值搭建了平台,推动了多机构的合作,特别是责任主体间的有效合作。中心将开发公民参与意识、提高社区人群的公民责任意识定为长期的任务,将进一步建立民间组织与政府相互协作、交流的平台,增强责任相关者对社会性别、权利的关注、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并依法履行他们的职责。

 

 

      联系:龙思海

      0691 - 2136406/2130914

      0691 - 2130204

      lshjhbn@bn.yn.cninf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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