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应该有自己的逻辑,不应该根据商业逻辑操作。我不反对商业力量介入,支持社会企业的力量并非只有政府、慈善家或大型NGO, 但我认为它们必须符合社会企业的要求。
江明修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
公共行政学系教授
撰文:章伟升 题图摄影:张旭
《中国慈善家》:今年七月,由两岸四地公益人组成的中华慈善百人论坛在浙江宁波举行,徐永光所提“社会企业就是企业(不是公益)”等观点再次引发激烈争执,你当时作为主持人没有表达更多个人观点。台湾地区近年也在推动社会企业,你能否结合台湾的情况谈谈看法?
江明修:这次百人论坛非常奇特,因为主持人一般都是主办方的人,但是他们让我当的时候我一口就答应了,我也觉得这几年海峡两岸相互有很多不理解,其实两岸的公益有很多地方可以合作,可实际上交流并不是很多。这次我不是在凸显自己的理念,而是尽量把其他发言者想要表达的信息以更好的方式传递出来。主题报告是台湾“政务委员”冯燕对社会企业的一些学术思考,冯燕推动2014年成为台湾的“社会企业元年”,还推动了一份社会企业行动方案。
现在在所谓的社会企业光谱上,有纯商业和纯非营利,中间还有各种形态。永光坚持纯市场派观点,认为社会企业就是商业,是带有社会目标的公司。我觉得永光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对中国很了解。但我看法不太一样,社会企业应该有自己的逻辑,不应该根据商业逻辑操作。这个观点永光一定反对,他会说完全根据商业那套才有办法做。我不反对商业力量介入,支持社会企业的力量并非只有政府、慈善家或大型NGO, 甚至有人提议用罚没贪污的钱来做社会投资,但我认为它们必须符合社会企业的要求。比如商业投资的本金如何处理、利润如何分配应该有规范。亚当·斯密等人提出的公司定义,跟公益组织没有太大差别,问题在于怎么分配利润,到底工人占多少,资本方占多少。现在来看,大部分被后者分走。社会企业如果按照这种商业法则分配,我认为不公平。
《中国慈善家》:大陆对社会企业是否应该分红、分红比例应该多少莫衷一是。
江明修:现在的社会企业分红程度基本不高,在韩国、英国最多是三成。不过,冯燕在台湾推动的社会企业政策里,分红比例是七成。
《中国慈善家》:关于社会企业的定义、分红等问题的争论,社会企业实践者越来越不关心,他们认为这些争论混乱和肤浅。
江明修:包括台湾在内,很多学者没有参与社会企业,不清楚它的本质,他们或许只是想出书,凭着想象做定义,写的定义完全违背整个社会企业客观发展的规律。有些会议,上午官僚讲话,下午学者讲浅薄的ABC,有时候根本听不下去,主持人还说非常有启发性,这怎么可能呢?
《中国慈善家》:你眼中比较理想的社会企业是什么样的?大陆流行的定义是“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就是社会企业”,还有人认为阿里巴巴、优步是典型的社会企业。
江明修:我有几个指标:有社会需求和市场竞争能力,组织方式最好是民主制,并且能营造出一个社区主题,社区中的人彼此平等、彼此服务。社会目标固然是社会企业的核心价值,但组织方式也很重要,它应该民主、互助。我更认同具有合作社组织形态的社会企业,它有很强的互助性质。社会企业是社会联结的做法,所谓社会联结属于自由的社群主义,这有些危险,因为社群主义容易变为集体主义。社会企业处于中间状态,人人互助,但不是一钱一票,而是一人一票,大家共同组织合作社,合作社中出资多的跟出资少的都一样,这跟商业公司本质上不同。
还有很多人太超前,市场根本还没有形成就来一个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评估,搞技术搞边缘的人太多了,但真正的核心是你改变了什么,或者满足了哪些公共社会需求。我有一些学生最近做东南亚新移民权益保障,他们为什么不选择用非营利的方式做,反而用社会企业?这些行动有实质上促进社会进步吗?组织方式符合民主原则吗?是只有用社会企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还是为了赶时髦?这些都很重要,可一般谈社会企业还是会谈到两点:社会目的、市场操作。不是标榜有社会目的就是社会企业,纯商业操作有时候跟企业社会责任(CSR)很难区别。
第三部门与媒体
《中国慈善家》:正如你所言,你的学生选择用社会企业做新移民权益保障,而不是非营利组织,原因是什么?台湾地区第三部门存在什么问题?
江明修:台湾第三部门负责人偏老化,青年人才没有想象的多,很多组织的领导者就是创始人,那是他要做一辈子的志业,如果把他换掉,他会很痛苦。我不能说做一辈子不好,但是接班问题要早点展开。现在青年人才基本上只有进出,没有流动—进入或者离开公益界,而很少从一个公益组织转到另一个公益组织。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资源不足,待遇低,留不住人才,所以我觉得社会企业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但也有人反对,说这些年轻人没有能力进企业,如何做社会企业。
我一直想呼吁建立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否则我不太赞成年轻人一开始就加入非营利组织,他们应该先在社会上历练。我看到很多三四十岁的人,在企业界或政界做得不错之后,再把经验带进非营利组织,这样才可以让行业茁壮成长。现在还是人才问题,如果人才不进来,行业不会成长。使命和能力都很重要。
《中国慈善家》:台湾社会的公益氛围比较浓,资源为什么会不足?
江明修:跟西方国家的捐赠量比较,台湾的捐赠量还是不足,尤其像司法改革基金会、医疗改革基金会这类倡导型组织,几乎拿不到钱。所以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大的公益基金会,资助倡导型组织。台湾现在的劝募组织做得很好,但是普遍比较小。倡导型组织通过与媒体合作,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第三部门与媒体息息相关,后者的环境正变得恶劣,财团和各种政治势力在收买。
《中国慈善家》:台湾地区第三部门现在境况怎么样?
江明修:在地方比较复杂。因为地方的行政一把手像土霸王一样,用手段收买“议员”,搞集权和一言堂,搞得第三部门萎缩。台湾的地方制度需要修订。但是在台北,公益组织对相应部门有强大的游说能力,他们与媒体相互配合,引起社会关注,对政策产生很大压力。比如说环保事件,地方利益集团要把一个很漂亮的生态保育沙丘铲平,开发工业园区,环保人士在沙丘的树上发现一些从菲律宾飞过来的珍稀鸟类,就发动保护鸟类栖息地的活动,结果全世界给台北写信,农业部门只好去跟地方谈判。所以就形成了这样的模式:我在地方打不过你,我就到台北打,因为台北能压地方。
社区营造有利社会稳定
《中国慈善家》:台湾地区的公益组织如何与权力和资本相处?是否也会被收买,成为各种势力相互博弈的工具?
江明修:2000年,民进党政客为了提高自己或者组织的形象,把民间一些声望高的第三部门从业者吸收进去,后来国民党也学会了,第三部门出现萎缩,这个情况仍在持续。这也成了终南捷径,一些想参与政治的人,也通过这个渠道进入政界。此类情况太多的话,第三部门会萎缩。马英九也说要支持第三部门,但实际上他们搞了很多形式主义的东西。但总体上,台湾第三部门的发展是好的,那种假借公益实现其他目的或者异化的公益组织比较少,因为有各方监督和制衡。台湾的公益人士往往有很强的谈判能力,会运用各种法律、政治途径,对抗利益集团。
《中国慈善家》:有人疑惑,台湾地区目前经济下行,社会运动较多,但社会秩序相对有序。这是为什么?
江明修:台湾民众越来越清楚游戏规则,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些规则大家都能接受。民进党在“立法院”席位占多数的时候,废除了一个限制游行集会的法律。现在除了一小部分管制的地方外,在台湾任何地方游行集会都是合法的,不需要申请,也不用向警察报告。
而且,台湾是一个移民社会,它的法治精神、互助传统、奉公精神,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感很强。居民主动清洁环境打扫城市,彼此守望相助是很平常的事。台湾至少有一千个社造(社区营造)点做得很好,社造做得好,每个社造点就是非营利组织,可以更实际地解决问题,比如帮助孤独老人等,整个社会底盘很稳。
《中国慈善家》:这一点和大陆不同,大陆公益组织的总部集中在大城市,然后在基层设立项目点,有人批评浮于表面。
江明修:海峡两岸在公益上应该加强交流、合作。台湾有很多小而美的公益组织,他们比较了解大陆的实际需求,也有兴趣到大陆发展,其自身也是在困顿中成长起来的。香港第三部门是“二政府”,大量钱来自政府,大陆现在要参照香港模式,政府拿更多钱给第三部门,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台湾第三部门基本上自力更生,比较符合大陆现状。如果台湾的公益组织能更多参与到大陆的发展中去,对大陆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