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卢磊,SEC社会生态社群创办人,长期潜心致力于NGO和社会工作的生态建设,专注方向主要为NGO内部治理、民办社工机构、本土社会工作、城市社区治理、公益项目管理与评估和基层政府治理创新。
【编者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对于社会治理的关注程度愈来愈高,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直接体现也愈来愈突出。党政部门自上而下的行政要求和社区百姓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有了更多更大的发展性交集。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是社区百姓高度关注的核心议题,也是基层政府需要始终高度重视的核心内容。这使得社区治理已经开始从边缘地带走向中心舞台,我国基层社区治理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不仅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强化基层政权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关乎基层社区治理改革的未来走向和基层百姓的实际获得感。
从制度设计来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刚不久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表明城乡社区治理得到了更高层次的关注和重视。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也均在近几年陆续颁布实施,可见我国党政部门对于社区治理的顶层设计正在加速,社区治理政策设计进入了相对密集的阶段并开始形成社会政策群。这为我国社区治理创新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政策支持和环境保障。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社区治理还处在早期发展阶段,存在较多现实性和发展性问题,但也已开始发力并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社情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众所周知,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社区建设整体上还处于“强管理 弱服务”的基本现状下,社区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社区冷漠”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渐变成难以攻克的发展性瓶颈。与其他先发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社区发展依然滞后,这种滞后现象既体现在起点低、起点晚上,也体现在服务理念和方法落后、社区服务队伍建设薄弱、运行体制机制不顺畅等方面。针对这些亟待解决的发展性问题和难题,民政部等相关部门也已陆续在行动层面进行了积极引导和开展相关专项计划,推出了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全国性示范行动,并积极倡导和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基层政府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和经验总结。
基于当前的社区治理的有效实践,并结合顶层制度的系列设计要求,我们认为未来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建设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建立和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性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借助专业性力量开展实用性强、较为系统的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社区工作领导人才和骨干力量,拓展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路径,培养一批有创新理念、综合服务能力强和职业素养良好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确保社区治理创新的人才保障;二是注重从实际需求出发,搭建有实质性内容的多样化的居民参与平台和渠道,引导居民从议事建言走向服务行动,提升居民参与的意识、能力、层次以及组织化水平,注重挖掘培养社区居民领袖和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是以项目化运作和管理为新手段,活化社区治理相关资金使用,积极探索由基层政府部门、专业社会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社区居民及其自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和相互协作的社区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符合社区发展需求和规律的体制机制,打造社区治理新生态。
政策制度的设计要求和社区现实境况的改变期待使得社区治理越来越受到各方利益主体的高度关注,社区治理迎来了一个时代。唯有多方力量的参与协作和扎根深耕,方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