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慈善强调的不仅是钱,更重要的是人,服务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今后将成为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12月17日记者获悉,在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主办的深圳“慈善大讲堂”上,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原理事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教授黄浩明对当下新的慈善环境和特征作出解读,并呼吁深圳在社会组织的引进和“走出去”上应更加开放。
公益组织可借力“互联网+”创新
黄浩明说,与以往相比,当下慈善组织发展有三个新机遇:一是有法可依。《境外NGO境内活动管理法》《慈善法》和《民法》对慈善组织的建设与规范特别重要;二是政府支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和各地政府政策支持体系的建立;三是多元慈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家族慈善事业和现象越来越多。
新的机遇也让中国慈善环境发生极大变化,“创新”成为新慈善的重要特征。黄浩明表示,这一点对比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慈善法》就可以看出。“1999年的表述是将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而2016年则表述为‘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不要小看‘提供服务’,治好患有抑郁症的人,打消他的轻生年头,这就是帮助。”黄浩明认为,当前社会服务需求越来越大,社会组织今后将成为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两部法规对公益慈善范围的界定也有很大区别。1999年主要是扶贫、科学、文化、卫生,2016年则谈到扶老、救灾,包括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救助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灾害等。此外,慈善信托、网络捐助也是《慈善法》带来的新变化。“现在的众筹出现了一些技术问题或不太光彩套捐、诈捐问题,但总的来说,众筹平台还是有作用的。不要发生问题就否定主体,‘互联网+’对公益组织很重要。”
深圳境外NGO登记量全国第四
黄浩明还建议深圳更开放的吸引国际社会组织进入。他表示,全国人大已通过了《境外NGO境内活动管理法》。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已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共计280家。其中,北京有99个,占全国的1/3;上海是66家,占1/4;云南19家,广东是15家,排名第四。
而未来10年新慈善发展趋势将是“走出去”、国际化,甚至参与全球治理。“中国医疗队在非洲影响力很大,由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屠呦呦创制的新型抗疟药青蒿素,拯救了数百万非洲人(的生命)。深圳也可以组织比较好的医疗专家到非洲去传播中国文化。”
不过,黄浩明也提醒,尽管社会组织要求“多元化、 平民化、信息化和全球化”,但最核心的还是专业化。同时,要注重社会组织的理念创新,只有改变理念方式,才可以使机制、体制、治理、项目筹资和管理有所创新。“创新的核心动力应该来自竞争意识。产品有生存之道,有竞争力才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据悉,“慈善大讲堂”是在深圳市民政局指导下,着力打造的善知识系列的品牌,目的是弘扬慈善文化,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规范,推动深圳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