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媒体曝光的针对儿童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让人揪心。
救助儿童会在国内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已经超过二十年,与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合作,着力培育建立本土专业的社工机构,持续地就儿童保护的重点问题进行创新探索。
我们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如何从机制层面做出改变和调整来减少甚至杜绝儿童受到暴力的伤害。
纵观历史和国际经验,要想系统性地保护儿童,则必须建立与本土文化相适应的儿童保护体系。
一个理想中的有效的儿童保护体系应该包含:专门的政策法规、统一的儿童保护国家战略、明确职责的协调机构、财政及人力资源的投入、经过训练的专业服务提供者、预防及应对儿童虐待的服务、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儿童及家庭的参与等等。
不仅仅是幼儿园,所有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机构和这些机构的管理部门,体系,都应该有机制来规制,避免针对儿童暴力的事件发生。
有效的儿童保护体系在预防及应对儿童虐待暴力侵害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有效地预防或者降低儿童虐待的发生;对于儿童虐待做到及时的发现、报告和恰当的处置。
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救助儿童会的建议如下:
准入与监管
建立准入机制:确保不应该、不适宜承担与儿童相关工作的人员不要进入体系。例如进行犯罪记录的查询、背景调查等;
给进入体系的老师们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并且持续监督,保障他们有体面的薪资待遇和定期的职业培训。
建立有隐私保证的儿童虐待事件的报告体系,对教师、工作人员、儿童进行相应的意识提升及培训;
妥善的监控录像及记录保存;
师德、技能、儿童权利观、正向教养等知识的普及;
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并且将儿童虐待行为记录在教师及工作人员档案中,阻止其再次进入教育机构。
外界监督
来自于监管部门持续的监督;
公众监督,公布监督电话、举办途径等信息。
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
救助儿童会的建议如下:
及时的发现
儿童虐待的发现报告来源有两个主要途径,一类是与儿童紧密接触的工作人员的强制报告,另一类是来自于普通公众尤其是儿童伤害事件的目击者的报告。
强制报告的责任人包含: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强制报告责任人均是日常工作中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他们具有儿童保护的敏感性、掌握识别儿童遭受虐待的指征及儿童保护风险。
家长是孩子最信任的人,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养成有细致的观察、亲密的沟通的习惯是及早发现及识别儿童虐待所必需的。
普通公众也应有儿童保护的理念和人人有责的参与意识。
只有这样,儿童遭受到身体、精神及性虐待和忽视等才能得到及时发现,是后续妥善处理的基础。
对针对儿童暴力事件报告的处理
公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青团、妇联等均是与儿童虐待紧密相关的部门,均可以成为接收报告的部门,但是想快速地应对报告的儿童虐待事件,责任部门自觉履职,还需要尽快整合现有的渠道,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责任,形成针对儿童虐待问题的简单易行、联网并线的报告接收机制。
明确接收报告后的信息分享及应对协调机制。
恰当的处置
儿童虐待时间接收报告后的及时处置问题包含很多方面,也是亟需专业力量的环节。
一方面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儿童是否已受到虐待或是否有遭受虐待的风险。这一评估可能需要多方面专家的参与,例如心理学、医学、法律等等,同时在评估及处置的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护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并且避免二次伤害。
已遭受虐待的,则需要首先将儿童从遭受虐待的环境中转移至安全环境。同时设计详尽周全的处置方案,最大程度的减轻伤害,并且防止虐待的再次发生,稍后还需要与儿童的家庭、社区、学校等多方协调合作,使得儿童可以回归生活,并且得到隐私的充分保护。儿童尚未遭受虐待的,则要降低风险,避免虐待发生。
由于处置中涉及到众多政府部门、专家、社会组织的参与,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及人员承担主要的跟进及协调工作。在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合作的儿童保护综合试点中,各县/市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担了儿童虐待个案的跟进及协调责任。
为了完成上述的降低儿童遭受虐待风险、儿童遭受虐待后的处置、儿童回归正常生活等至关重要的儿童保护服务,需要大量的儿童保护专业人员及多部门、多专家的合作。目前,儿童保护的预防性及应对性服务在服务类型、提供者数量及专业度等方面均还有很多工作和细节需要完善。完成这一系列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政府还应该鼓励、委托、授权社会组织参与。
探索和试点儿童保护综合体系的建设
与四个县市的救助站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同试点建立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
通过县/市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村居设立儿童保护专干(儿童福利主任),探索从村居到乡镇到县/市的三级预防、发现和报告、处置机制;
摸底排查困境未成年人,并进行动态监测,并尝试与社会资源链接,对有遭受虐待风险的儿童提供专业的服务、咨询、辅导等,减低风险;
对已经遭受虐待的儿童则落实处置、安置、跟进等工作,通过儿童保护个案管理工作手法,链接多部门、跨专业进行干预治疗康复。从政策落实到服务提供,涉及家庭监护的监督、家庭监护的支持。
推动建立儿童友好的司法体系
在司法系统中推动建立儿童友好的司法体系,将公检法办案部门作为儿童问题的发现渠道,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由办案部门中的未成年人专门队伍、受训人员办理,或者自身系统内咨询未成年人检察官、少年庭法官,将儿童保护的理念落实到司法的实践中。
目前,一项全新的探索是少年警务,即警察中建专门团队,相对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建立一站式受害儿童综合保护中心,在司法程序中保护受家暴、性侵儿童的权益,在司法程序外提供宽幅的保护。
联合发起消除针对儿童暴力中国伙伴计划
为了让中国每个儿童都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在刚过去的2017年世界儿童日与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救助儿童会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等机构共同发起了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中国伙伴计划。
中国伙伴计划将集中各方力量聚焦解决三个问题: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性侵害,主要从媒体宣传、立法倡导、开展研究、专项基金、法律援助、咨询平台、指导手册等方式推动在中国消除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注: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