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实施已满两周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研究中心在分析两年来中央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慈善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慈善法》实施两周年十大进展并作出评述。
1:慈善捐赠达历史较高水平,年度社会捐赠额连续两年超过1400亿元
《慈善法》于2016年3月颁布,同年9月实施,从全国接收捐赠情况来看,法律实施两年以来,社会捐赠总额保持历史较高水平。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我国2015年、2016年、2017年慈善捐赠总量分别为1215亿元、1458亿元和1558亿元。[1]近两年社会捐赠总额持续保持在1400亿元以上,显著高于2015年以前的捐赠总额。
2: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注册志愿者人数突破9500万
2017年6月,《志愿服务条例》经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有效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同年7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线,对全国范围内志愿者信息进行统一记录和管理。根据该平台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志愿者注册人数达9566.7万,志愿团体总数为49.8万,志愿项目总数为150.2万。
3:民政部指定互联网募捐平台依规运营,筹款总额超过35.7亿
两年来,互联网募捐蓬勃发展,民政部2016年9月公布第一批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2018年6月公布第二批9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截至目前,除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基金会中心网退出外,民政部指定的平台已有20家,其中5家平台由社会组织(4家基金会、1家社会服务机构)运营。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首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总筹款额超过35.7亿元,有98.2亿人次网民关注和参与。筹款金额前三名的平台分别为腾讯公益(20.40亿元)、蚂蚁金服(8.07亿元)和淘宝公益(4.65亿元)。
“99 公益日”在腾讯公益的筹款中占有较高比重,自发起以来,2015年、2016年、2017年公众捐赠金额额达1.3亿元、3.1亿元和8.3亿元。“99公益日”开创“一起捐”模式并不断探索配捐机制、透明准入机制,广泛动员公众、企业参与,推动互联网公益生态透明化。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国慈善组织总量达到4373家,[2]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0.5%。其中,北京以633家慈善组织位居首位,广东、浙江以591家、512家分列二、三位。各层级、各类别登记认定工作都取得一定进展,其中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认定慈善组织数量为2885家,约占总量的66.0%;基金会类组织数量3403家,约占总量77.8%。全国已有49.6%的基金会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4373家慈善组织中有1023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占总量的23.4%。1023家公募慈善组织中约三分之二为基金会,三分之一为社会团体。[3]在全部公募组织中,77家在民政部登记,591家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二者合计约占总量的65.3%。从地域来看,贵州公募慈善组织达19家,占全省慈善组织总量的73.1%(19/26)。此外,四川和湖南两省也有超过50%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募资格。总体而言,中西部地区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比例较高。
5:慈善信托创新发展,实现备案近百单
2017年7月,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该办法为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有效促进了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2018年,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更是首次将慈善信托纳入评选范畴。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总数为97单,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到10.4亿元。总体来看,《慈善法》实施两年来全国共有20个省份开展了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北京市慈善信托备案单数达17单、位列第一,广东备案11单、位列第二,陕西有10单备案、位列第三。慈善信托金融扶贫模式有所创新,中国信托业协会作为中国银监会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甘肃省临洮县探索推行了一套通过慈善信托进行规模化金融扶贫的创新模式,通过支持肉牛产业(“中国信托业·长安慈·四川省慈善总会·定点扶贫慈善信托”)、支持绿色农业(“五矿信托-三江源精准扶贫2号慈善信托”)等模式,促进“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2017年12月,江苏省人大通过《江苏省慈善条例》,该条例成为《慈善法》后首个省级层面落实上位法的地方法规。《条例》提出在省级层面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和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共享平台以提供法规政策宣传、慈善组织培育、慈善需求发布、慈善项目推介等综合性服务。《安徽省慈善条例(征求意见稿)》也于2018年3月公开征求意见。此后,《浙江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安徽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纷纷公布并征求意见。北京市则对《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进行修订,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稿。多个省市正逐步推进《慈善法》在本地的有效落实。
7:《慈善法》配套政策接连颁行,依法治善行善稳步推进
两年来,中央层面积极探索和推进慈善法律配套政策建设,出台《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多部与《慈善法》密切相关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对法律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提高相关制度的实操性。此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推进我国慈善法律体系的健全。
8:税收规定细化,逐步实现与《慈善法》衔接
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修订《企业所得税法》,首次纳入捐赠支出超过限额可以结转3年的内容,实现与《慈善法》的衔接。2018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相继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优化相关税收优惠规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六、将第六条修改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此次修订,使得个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升格到法律层面。
2017年以来,慈善信息数据化建设成果斐然。2017年9月,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建设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正式上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及年报、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慈善信托等信息实现一键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也上线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可视化。慈善信息平台的完善为提升慈善信息统计和慈善活动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提升慈善部门责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10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建立,信用信息监管不断深化
2018年1月,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成效逐步显现。中国社会组织网开始对失信社会组织名录进行更新,截至2018年8月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列入247 家组织,异常名录已列入567家组织,行政处罚与信用信息公示实现衔接。
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诺而不捐”、“诈捐”、“骗捐”等危害慈善公信力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助力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1]另据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5年、2016 、2017全年接收社会捐款总计分别为654.5亿元、827.0亿元和754.2 亿元。
[2]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共录入4766条组织信息,其中有228家组织为红十字系统组织;另有150家组织在系统内显示的登记认定时间不在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内,15家组织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时间早于组织成立的时间,难以判定具体登记认定时间。基于以上原因,上述393家组织并未纳入本次统计。
[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慈善法》规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后满两年才可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但据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显示,已经有4家社会服务机构获得了公开募捐资格,本报告未采用这4家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