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近十年中国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优秀案例,提炼出5个方面的发展特征,进而指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服务领域“冷热不均”,受益群体覆盖不均衡、不充分;服务地区“梯度差异”显著,中西部贫困地区服务缺口大;本土实务经验不足,欠缺与传统工作方法的对话与糅合;行业发展尚欠规范,专业督导与项目评估亟待加强。针对问题提出4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即实现内涵式发展,防止社会服务内卷化;拓展“互联网+社工”新业态,打破供需之间的时空困局;在国家发展坐标中找准定位,创新与发展本土实务经验;持续推进职业资质评定制度改革,深化行业标准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社会治理变革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层面先后有150多项政策法规对发展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5项社会工作专项政策和7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继出台。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促进着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迅猛发展。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大量增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余年的发展有成绩也有不足,处在新的历史机遇期,有必要对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回顾与反思,以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中所说的社会工作实务是指,社会工作者秉持专业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的助人工作。文中选择了来自民政部主办的“全国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中的获奖案例216篇,可以说,获奖的216篇案例是近10年来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的缩影,集中体现了本土化社会工作的实际水平,对于分析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具体分类及作品数量情况见图1。
图1 历届全国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获奖作品分类汇总
一、近十年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特征
(一)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带动社会工作实务实现“深度嵌入”
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走的是嵌入式发展道路。近10年,由于政府加大了在社会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为社会工作提供了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带动了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实务的纵深发展,呈现出政府与专业相互渗透融合的“深度嵌入”态势,重点体现在司法矫正以及社区治理等领域[1]。自2006-2017年的10年间,从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5份关于社区社会工作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法规,社会工作正式进入社区治理领域。2017年颁布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成为示范性行业规范,推进了社区社会工作的标准化建设[2]。从获奖案例可以看到,在城市,社工主要提供社区矫正、再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社区融入、生活照料等多元化服务。在农村,社工则主要为留守群体提供娱乐、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服务[3]。
社区治理领域最为典型的是社区矫正工作。在获奖案例中,社区矫正数量最多(44篇),占总案例的20%,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工作在我国司法领域的实践成果。200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标志着我国戒毒模式转型,这一重大转变为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戒毒工作提供了平台,使社区戒毒工作得到迅速发展。随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颁布,2014年正式实施。2015年《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标志着社会工作开始进入戒毒康复行业[4]。
(二)相关行业内部改革提供社会工作实务介入空间
在我国,重新开启医务社会工作的大门得益于医疗卫生系统改革。在全部获奖案例中,医务社会工作获奖案例共计23篇,占总案例数的11%。内容涵盖精神康复、癌症患者服务、慢性病照料者援助、医疗纠纷处理、住院儿童患者援助、经济困难患者援助等。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促进医疗执业保险完善,通过引入医务社会工作的方式,对现有医患矛盾事件进行机制革新,促成医患良性互动局面。”[5]这标志着我国专业医务社会工作正式开启[6]。
在医务社会工作案例中占比最多的是精神康复案例,达到了52%。2015年颁布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首次提出推进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的政策要求[7]。从获奖案例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已经延伸至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以及卫生保健等诸多方面。在安宁缓和医疗领域针对癌症末期和非癌疾病末期的患者,医务社工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从工作理念、机制到方法技术形成了本土化经验。社工结合患者的生理、心理状况探索出灵性照顾模式,倡导“生前预嘱”、预立医疗自主计划,让患者能够生死两相安。同时,关注对患者家属的援助,向家属传播安宁理念,用科学的方法减少家属因失去亲人而感受的痛苦。
(三)群团组织结构转型催生“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工作实务新形态
随着组织环境的变迁,群团组织面临着适应性转型的考验。工青妇系统在各自领域与社会组织深度合作,逐步摆脱对既有工作方式的“路径依赖”,创新发展出许多新的工作模式。2007年《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由国家多部门联合颁布,共有十余个城市被作为试点。2014年《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构建数量超过20万人的青年社工队伍,最大化地支持及引导青少年发展[8]。如今,青少年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开展大致依托3条路径展开:(1)共青团组织将有关事务纳入组织任务之列,直接予以推行;(2)成立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承接相关工作;(3)创建事务所,借助承揽政社协作项目开展青少年服务[9]。从获奖案例数量(共39篇,占总案例的18%)也反映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工作获得的丰硕成果,使青少年成为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最多的群体。厌学、犯罪、贫困等问题成为案例关注的焦点。从案例可以看到的变化趋势是,青少年社会工作正在由补救型服务逐步向发展型和预防型服务转变[10]。
(四)行业标准聚焦重点人群,实现社会工作实务分类施策与精准帮扶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明确了社会工作的根本目的、管理模式、基本准则、执业者条件和服务保障,极大地规范了市场[11]。当前,我国的儿童社会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从获奖案例看,困境儿童、流动儿童以及残障儿童等是社会工作者高度重视的群体。2016年《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困境儿童的界定标准。统计可知,当前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主要是城市困境儿童,涉及不同类型,从身心特点来分大致包括自闭症儿童、注意缺陷儿童、学校恐惧症、生理缺陷儿童;从儿童的来源大致分为被遗弃子女、服刑者儿女、困难家庭孩子、城市低保人群儿女以及学业或人际交往障碍儿童,而广大农村地区的困境儿童则较少得到专业服务(见图2)。
老年社会工作近年来发展迅猛,究其原因,同国家迈向老龄化社会紧密关联。从获奖案例看,老年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共34篇,占总案例数量的16%,服务涉及失独、失智、失能、孤寡、空巢、“三无”等各类老人问题。在获奖案例中,很多案例涉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实务探索,其中不乏老年丧偶危机干预、老年临终关怀、生命教育等专业难度较高的案例。面对老年人的自我认知减退、社会功能弱化等问题,社工开发出诸如防跌倒措施、关爱措施、临终关怀措施、生命教育措施、危机介入措施、社区融合措施等一系列本土化经验,解决了老年人在家门口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照护、危机介入等一系列养老难题。
(五)服务对象为本的实务方法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
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体现在专业方法的灵活运用方面。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专业服务时能够审慎地选择专业方法,依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在全部获奖案例中,个案工作125个(58%);小组工作64个(30%);社区工作27个(12%),个案工作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见图3)。
具体来看,个案工作方法应用最多的领域是司法矫正社会工作。这一方面与我国当前司法领域的工作性质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对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尊重与保护。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会针对矫正对象各个层面的需求开展全面的专业服务,不仅从个人心理层面进行干预,也对矫正对象的家庭结构、社区关系、社会适应以及社会支持等层面进行全面介入,协助矫正对象快速融入社会并恢复社会功能。从这个角度看,矫正对象问题的复杂性也是社会工作者选择个案工作方法的原因。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讲,似乎他们对小组工作方法更加喜爱,服务过程更投入,服务效果也更理想。依据埃里克森的人生发展阶段理论不难理解,处于青少年阶段更需获得伙伴的认同、支持以及引导,伙伴的积极回馈可以协助青少年构建正面的自我认知,更加乐观地面对困境与挑战。小组工作方法无疑为小伙伴之间的联结搭建了强大的支持系统,使得组员之间的支持成为可能。妇女社会工作的9篇获奖案例运用的全部都是个案工作方法。社会工作者解决的不单单是妇女的问题,也是其子女的问题,夫妻关系的问题,乃至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因此,妇女问题可谓是牵一线而动全身,看似一个妇女问题的解决背后更是儿童的获救,家庭的新生和社会的进步。
图3 社会工作三大方法在不同群体和领域的运用情况汇总
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实务的过程中,注重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丰富了助人的方法与途径。比如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陶艺、园艺、编织、健身等引入个案、小组、社区工作,让服务对象在一种更为自然的状态下去发现自我、探索自我,建立起自己与周围环境的新的联结。不论是社会工作者还是服务对象,都对这样一种服务提供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高度的认可。虽然216个获奖案例所面对的服务对象不同,但是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期间,对于西方的理论方法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加入了很多“中国元素”,这在青少年社会工作、老人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中尤为突出。
二、近十年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10年来,国家持续推出150余项社会工作相关的政策举措,初步实现了社会工作发展的顶层设计。随着国家对于社会工作发展支持力度的逐步加大,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在社会工作实务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服务领域“冷热不均”,受益群体覆盖不均衡、不充分
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存在着“冷热不均”的情况。从服务对象看,青少年、老人和儿童得到的专业社工服务相对充足,而针对残障、妇女、贫困群体给予的社工服务相对较少。从服务领域看,社区矫正是近年来发展最迅速的领域,尤其是戒毒社会工作成效显著。而企业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等领域尚未得到很好的发展。本研究发现,10年来企业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案例数量皆为5个,仅占全部获奖案例数量的2%。而实际上,这两个领域对于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量是巨大的。以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为例,灾害受灾者、突患重大疾病者、城乡低保户、失独母亲、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者等都是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以往仅仅借助实物以及政府资助的援助手段,同个人长期发展的要求并不相符,难以预防问题再次发生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社会工作在上述领域的着力点应该是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改善生活质量,进而弥补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不足。
受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的区域“梯度差异”显著,呈现“东强西弱、东快西慢”的特点。北京、上海、广东3个专业发展“高地”已经形成,深圳凭借着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加之民间化建设思路,取得的成绩堪称本土典范[12]。而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在近10年间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缓慢,服务需求与服务提供之间形成了极大的张力。获奖案例中北上广的案例占了66%,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在区域分布上还不平衡(见图4)。从图4可以看到,省级行政区划中有17个省的参评案例获奖,其中广东省(41个)、浙江省(10个)、江苏省(10个)获奖案例数量较多;而海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和青海省这5个省份从未有社会工作案例获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述五省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尚少,积累的成功经验尚少。除海南省外,其余四省都属于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无论是政策、资金,还是专业人才都处于起步阶段。但是,从精准扶贫的角度讲,这里又堪称全国社会工作的“前线”,大量的贫困人口在这里聚集,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缺口很大。虽然国家从2012年至今支持开展“三区”计划[13],但是服务效果并不显著。在国内这几个***里,仅有广西和***有少量获奖案例。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是具有文化敏感性的新兴领域,当前首要的,还是要立足当地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借助专业技术及知识教育与培训,促使现有人才具备更高的社会工作能力及素养,稳步地促进当地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造福当地百姓。
图4 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地区分布
(三)本土实务经验不足,欠缺与传统工作方法的对话与糅合
社会工作实务经过10余年的发展,凝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本土经验,如深圳模式、上海经验、太仓模式等。这些经验更多地是从宏观层面对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探索,而在微观层面,操作化的本土社会工作经验与技巧提炼明显不足,尤其是欠缺与传统的群众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的对话与糅合。众所周知,群众工作是我们党团结人民、对抗敌人的有力法宝,是宝贵的工作智慧[14],社会工作实务要充分吸收和借鉴这些宝贵的经验[15]。获奖案例之所以有良好的服务效果,得益于社会工作者将西方的社会工作方法与中国的国情进行了很好地嫁接与整合,在服务的过程中既看得到国际通则,也看得到“中国元素”。社工用服务对象熟悉的方式进行沟通,用服务对象听得懂的语言进行交流,最终赢得了服务对象的信赖与认可。这些行之有效的实务工作方法需要及时地记录与提炼,进而固化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
(四)行业发展尚欠规范,专业督导与项目评估亟待加强
社会工作督导与评估是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的保证。在216篇获奖案例的参选资料中,鲜有案例提及专业督导,项目评估也是草草收场。尽管在预估阶段多数社会工作者都能够运用《需求评估量表》来聚焦服务对象的需要,也会运用各类与服务对象相关的心理学量表测量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症状水平,但是,在服务实施的后期依然能够运用量表进行后测,并以统计学方法进行数据比对分析,进而得出社会工作服务介入的有效性判断的案例则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案例的服务效果评估运用的是质性研究方法,如《满意度评价表》、访谈法、观察法等。例如,在医务社会工作的获奖案例中有这样一则案例,此案例在效果评估部分的表述是:“借助个案服务,刘某在社交过程中表现良好,认知程度有所深化,自理能力得到锻炼,语言表达及思维水平也有所提升。他长期在药物疗法辅助之下,病情得到控制,其家庭条件也有所好转,不再为基本生存问题所困扰,亲情关系趋于和睦。经观察,刘某本人对社交事项的情绪有所改变,能够主动介入邻里对话过程,自信感、归属感得到增强。”如果作为结论性的案情介绍,这样的表述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作为项目评估的话,仅有结论性表述是不够的。需要运用前后测的对比数据来证明服务对象在生活自理能力、表达能力、社交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具体变化,以此来证明通过社会工作介入对于提升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是有效的。总体来看,服务效果评估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未来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的建议
通过对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状况的总体分析,我们既看到了近10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所取得的令人欣喜的成绩,也看到了其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笔者想对未来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发展谈几点个人的思考。
(一)实现内涵式发展,防止社会服务内卷化
由于社会工作在中国嵌入式发展的特殊性,政府是社会服务项目的发包方,而项目又是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导致我国的社会组织对政府形成了强依赖关系,很难进行平等的对话。在社会服务方式变革的过程中,契约外包与合作治理的精神并未真正落实,社会服务走向了内卷化,表现出“没有发展的增长”态势[16]。在社会服务项目提供的过程中,看似社会组织实现了购买服务协议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但是社会组织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内涵式发展。为了避免这种低效率、高消耗的社会服务内卷化趋势,要从政府和社会组织两方面加以调整。政府要进一步厘清社会服务与行政工作的界限,让渡给社会领域做的是针对弱势群体、困境群体的精细化专业援助,并非本职工作内的行政任务。对于社会组织来讲,在未来深度嵌入社会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尤其要关注内涵式发展,保持自身专业性和非替代性,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大和数量增加,要更注重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实力增强。要通过组织内部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要找准自身定位,在政府职能链条上找到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立足点,从而实现“点—线—面—体”内涵式发展的建构。
(二)拓展“互联网+社工”新业态,打破供需之间的时空困局
“互联网+”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全新的道路。社会工作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拓展“互联网+社工”这样一种新业态,建立“零距离、广覆盖、高效率”的需求及供应综合平台,破除供需之间的时空困局,打造“指尖上的社会工作服务”。借助互联网所具备的信息传送功能,将已经相对成熟的、得到公众广泛欢迎和认可的好项目向社会工作服务相对薄弱的地区输送,以缓解西部偏远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社会工作资源不足的困境。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便捷性使得指尖上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得以实现。对于一些羞于面对面辅导或者空间距离过远不方便面对面辅导的服务对象,可以使用互联网咨询这样一种新型的咨询方式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此外,要加快实施社会工作大数据平台建设,汇聚行业发展数据,整合服务资源,跟踪行业动态,发挥社会工作辅助决策和促进政策完善的作用。
(三)在国家发展坐标中找准定位,创新与发展本土实务经验
十九大以来的一系列国家战略给社会工作在中国大地上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专业发展唯有融入国家的整体建设才有希望。正如中国的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一样,当代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同样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拿来”。社会工作者要立足于当今中国的社会语境,深入研究社会领域的突出矛盾与问题,掌握人的发展需求与困境,因地制宜地设计服务策略与路径。在此过程中,可以吸收和借鉴我国传统工作方法的成功经验,亦可参考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在综融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宏观与微观方法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四)持续推进职业资质评定制度改革,深化行业标准化建设
从我国现有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评价手段看,主要是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评定制度。此种评价方式考查的只是考生“纸上谈兵”的实务能力,操作层面的专业水平很难衡量与评价。随着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服务更加精细化,应从国家层面对于不同服务领域从业者提出更加明确的实务能力标准,进而逐步构建本土社工临床技术的评估体系,同时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成熟经验。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是社会工作保持专业性的重要基石,制定行业标准、构建临床技能评价机制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工作重点。实务性是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实务过程中的督导是其专业性的保证。督导能够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情绪支持、实务指导、成效监督、团队整合和职业规划。在推进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本土督导的培育至关重要。
四、结语
社会工作实务在中国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再探索、再实践的螺旋式上升过程。社会工作者在公共服务提供、矛盾化解、政策执行、管理创新、公平维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政府应在宏观层面加大对社会工作立法、政策、资金、岗位、人才等方面的规范、监督与管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发展路径逐步实现社会工作实务的人群全覆盖、领域全覆盖、地区全覆盖。微观层面进一步推进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品质。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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