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审意见汇总(13)
武夷山
第一则
20140828:
本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值得鼓励。可改进之处:
1. 标题是“基于加权……”,但模型1并未加权,即标题不能准确反映内容,可调整。
2. 作者考察了不同评价结果与普赖斯奖得主囊括情况的对比,这个思路还是不错的。但是,建议再做一下单纯被引用情况(加权或不加权)与普赖斯奖得主囊括情况的对比,若此时的囊括情况更好,是否说明增加了扩散度这个指标反而是败笔呢?
3. 作者假定:扩散度高,说明论文水平高。其实不一定。有时候,是因为论文水平高而被广泛引用;有时候,论文选题是跨学科选题,则很可能多学科的人都来引用,但此文自身水平未见得有多高(只有与同类的其他跨学科论文比,才能见分晓)。这一点,至少希望作者讨论一下。
4. 为什么分为引用100次、60次、30次、10次以上?这种划分法没有任何依据,太随意。
第二则
20140905:
1. 这篇文章的本质是增添了社会影响指标,至于学术影响与社会影响的权重怎么分配?用什么方式定权重?其实不太重要,首先要论证为什么有必要增加社会影响权重?谁需要这样的新指标?大学科研处需要吗?职称晋升委员会的评议专家们需要吗?这才是讨论的关键,但本文恰恰在这里比较弱。
2. 在F1000的评议中(那已经属于专家评议了),人们发现:性医学、性生理学方面的论文,有很多F1000专家愿意去阅读与评议打分,因为对这样的文章有兴趣。可以想象,在社交媒体中,这类文章会被转发、讨论得更多,但能说这样的文章就比植物分类学文章更有意义吗?其实,这样的热转、热议恰恰会扭曲应有的评议结果。
3. 即使作者的新指标及其权重分配是合理的,下面的问题是:凭什么新的评价结果就比原来的结果更优化呢?还是得有个比较标准,迄今主要是认专家评议结果。如果专家认为现在评出的前10比SCOPUS高被引前10更合理,也可以认为本方法成功了。但是,专家只能判断学术影响,加上社会影响后,专家就评不了了,出现了内在的矛盾。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4. 计算主成分时已经用了SCOPUS被引,后来又计算综合得分与传统指标(又采用SCOPUS)的相关性,显然不合理,它们当然强相关。除非采用其他的传统评价指标来做。
总之,希望着重论证两个问题:
1. 凭什么说,加上社会影响指标后的评价就更好?
有人也许认为,学术影响评价与社会影响评价是两码事,不要搅到一起。性主题的论文之社会影响肯定较大,但别让这个影响干扰了对它的学术影响评价。
2. 凭什么说,新的评价结果更合理?总要找到所谓的Gold Standard(无论是同行评议还是其他被公认的标准)来衡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