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张志刚先生在科学网的热门博客《画蛇添足“及以上” 》。张志刚先生认为,“60岁及以上如何如何”之类说法,是不妥当的,应该“直接说60岁以上”,而“怕拉掉了60岁的人”,说“60岁及以上”,“完全是对‘以上’的无知”。张志刚先生还论证道:“我们上小学中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以下’不包括分界线,‘以上’包括分界线。”
张志刚先生的看法与语文学界的观点不同。本人不赞成张志刚先生的观点,不揣谫陋,谨提出来和张志刚先生共同探讨。
本人的观点,概括地说是:完全否定“及以上”这类说法,不合语言发展实际,也不合语言规范。具体可分为两点来说。第一,语言中的某些(非全部)“画蛇添足”现象,是语言实践的呼唤和需要,通俗地说是被语言实践逼出来的。这些被语言实践逼出来的说法,其中有一些是不妥的,但也有不少是存在即合理并逐渐获得合法性。“及以上”这个说法即是如此,还有一些相关的说法也是如此(详见本文后面抄录的附文),它们诞生的历史不长。被语言实践逼出来的“及以上”与一些相关说法,并非语言运用的退步,更非“完全是对‘以上’的无知”,而是在语言实践的呼唤下产生的,对“”以上”这个词的某种模糊性弊端的一种自觉与“有知”,是语言运用更细腻、更精确、更科学的表现,本质上是语言运用的一种进步。第二,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上”在现代汉语中的本来意义是“表示位置、次序或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上”;“以下”则相反,意思是“表示位置、次序或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下”。据此可知,规范的解释是,现代汉语中,“以上”与“以下”的精确含义都不包含本数或分界线。因此,窃以为张志刚先生的观点难以成立。顺便说一下,张志刚先生中小学时的老师告诉学生的“’以下’不包括分界线,‘以上’包括分界线”的观点,所讲主要凭个人主观感觉与习惯判断,既不合语言发展实际,也并不合语言规范,恐为“想当然耳”。
以下不展开我自己的观点,只转录一篇有关文章来证明本人的观点:
一般来说,人们习惯上认为“以上”包括本数或本级,“以下”则不包括本数或本级。例如: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
(2)身高在1.2米以下,可随大人不用购票。(北京火车站《火车票购票须知》)
例(1)中的“ 以上” 一般认为包括本数和本级,例(2)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但是,从逻辑意义上讲,或者说精确地讲,“以上”和“以下”都不包括本数或本级。由于存在宽泛意义和精确意义上的差别,有时出现范围界定含糊不清的现象。
因此,在需要精确表述语义时,都应采取适当的办法尽量避免范围界定不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在“以上”“以下”前后加括号,并在括号中注明“含”或“不含”。例如:
在国内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1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种办法:在“以上”“以下”后加括号,并在括号中注明“含+数目(级、职)”或“不含+数目(级、职)”。例如:
获得评议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同意者,作为通过。(《南京大学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导师的实施细则》)
第三种办法:在“以上”“以下”前后加括号,并在括号中注明“含本数(级)”或“不含本数(级)”。例如:
因县(市、区)以下政府(不含本级)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县(市、区)地税机关审批。(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四种办法:对文中“以上”“以下”的语义范围进行总括说明。例如:
本办法所称“不足”“不超过”“不满”均不含本级,“以上”均含本级。(《江苏省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第20条)
第五种办法:改用其他的表述方法。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
总之,“以上”“以下”是否包括本数或本级(职)是不确定的,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引起歧义或并不需要精确表述时,“以上”“以下”可以单用。如需精确表述,应对“以上”“以下”的语义范围进行限定,或采取其他表述方法,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文章摘自《秘书工作》杂志2007年第3期。作者:沈子异)
202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