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协助做好石油地震勘探工作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3〕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石油开发步伐,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球勘探公司254队将在我县境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探时间
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石油地震勘探作业的重要意义,发动基层干部群众支持配合作业单位开展该项工作。
(二)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为该项勘探作业的开展提供方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拦车、断路、扣人和破坏勘探器材,对阻碍石油地震勘探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处。
(三)凡勘探作业涉及影响地面附着物和农作物的,勘探单位必须事前与作业区所在镇联系,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农民财产受损。对难以避免的损害,勘探单位应按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补偿。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补偿费,并切实做好群众劝导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http://www.luxian.gov.cn/zwgk/zc/zfwj1/zfwj/content_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