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审意见汇总(40)
武夷山
第一则
1. 本文选题很好,响应及时,观点逻辑自洽。
2. 数据科学可以被信息科学所包含,但从另一方面说,该提法又能使信息科学更聚焦。例如,蜜蜂飞行的轨迹(8字形、圆形,等)也传递信息,但那是昆虫学家要研究的;卫星气象云图含有大量信息,但那是气象学家要研究的......信息科学的提法不能、不易排除掉这些研究,而数据科学的提法立刻排除了这些研究。
3. DIKW概念链具有很好的学理价值,但与情报实践经常不吻合。影响了决策的任何东西都是情报,影响了军事决策的是军事情报,影响了经济、科技决策的是经济、科技情报,等等。而对决策的影响可以发生在链条的任一环节,而不一定在后端。例如,某商人在闲聊中听说香港人爱吃鹅,每年消耗鹅的数量极大,就毅然转行投入养鹅业,大获成功。这里的一条未经任何加工的消息对于他就构成了经济情报,对于别人啥也不是。
4. Data-driven science和e-science与数据科学是什么关系,有什么主要差异?最好简要讨论一下。
第二、第三条意见,若作者不接受,可以忽略,仅供参考。
第二则
本文分析方法较合理,分析结果有参考意义。为改善稿件质量,提以下意见。
1.“上述情况形成了本文的基本研究场域和研究必要性”。有没有必要用“场域”这个词?如果有必要,请简单解释一下,因为并非本刊所有读者都熟悉这些术语。
2. “关于路径二分析框架中的市场设计理论维度,其是为了考虑技术市场活动规律而加入的分析坐标。”该句中的“其”应删去。
3. “本研究采用美国学者A E. Roth的有效市场设计理论,其凭借该理论获得 2012 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不能乱用!本句的表达,读者无法断定“其”指代的是Roth。请改写此句。
4. “党内法规”怎么会涉及技术市场?请举例说明。如果是纪检文件涉及技术交易收入的处置,则这样的文件不相干,因为本文其实研究的是促进技术交易的政策。
5. 作者似乎将所有促进技术转移的文件都纳入了。但是,假如某些技术是经由行政方式转移的,而不是经由市场交易方式转移的,则这些活动不属于技术市场行为。例如,科技特派员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有多种方式,它们并非都是技术交易行为。至少,作者应增加“讨论”小节,在此检讨一下简单化地将技术转移等同于技术市场这个处理方式的缺陷。
6. “对于路径二的内容量化方法,首先对政策文本单元按照政策工具、市场设计理论维度逐一编码”。这个编码是几个人做的?按说,最好至少两个人做,两人编码一致的,通过;不一致的,通过讨论取得一致意见。若本版本是基于一个人的编码,则有两个补救方式:一是再找一个coder做一遍,看看与第一位coder有无分歧,有分歧的要通过讨论取得一致意见。也许,这样的编码结果与第一遍编码的结果不一样。二是在“讨论”小节中承认单人编码做法的不规范,可能会有编码误判,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7. 应该补充做的一件事:表3 列出的各文献中,技术市场的定义或含义有没有过改变?若有,一定要指出。
8. “我国技术市场政策过程的第二阶段主要是指21世纪的前十年,期间政策的出台......”,“期间”是个名词,应改为“其间”,才表示during that period。
9. 为何是选择前40个关键词而不是别的数量?总该有个说法,不能太任意。有时候,这40个关键词占总量的50%左右,有时只占25%左右,这就不合理。如果都用关键词总量前百分之X,同样的百分比,就比较合理。
10. 在“讨论”小节或其他地方,建议补充讨论一下:强制性工具多,自愿性工具少,是我国所有政策领域的普遍现象,还是技术市场政策领域的特例?如果是普遍现象,下一步如何鼓励、诱导更多的自愿性工具?另外,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韩国,因为文化传统接近,东亚国家的经验可能对我国更有启示意义)采用自愿性工具取得很好甚至比强制性工具还要好的政策效果的典型事例,可简述一二。
11. 在“讨论”小节或其他地方,建议简单、定性地补充讨论一下:哪些政策是该有而缺乏的(本文只讨论了已有政策)?政策实施效果与工具类型间是否有一定的可能关联?例如,在我国技术市场中,技术提供方(大学、院所)往往高估自己成果的价值,技术接受方的企业当然要压低提供方成果的价值(可能是看不到成果的潜在价值,也可能是为了低价获得成果),因此,双方很难谈拢。成果卖给外国人时,倒反而谈得拢。某科研单位引以为豪的典型成果转化成就事例,卖钱最多的事例,几乎都是将成果卖给外企。这样,虽然该科研单位挣到了钱,但通过技术转移提升国内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能力的目标并未实现。对于此类问题,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否提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