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打开邮箱,赫然一封拒稿信。拒稿信当然很正常,并不奇怪,博主内心毫无波澜地打开了邮件。
但很快博主不淡定了,因为拒稿理由实在是有点奇葩:You do cite the other previous paper of yours, the one from ****, but you left off the name of the second author in the citation. These seem like serious errors of omission or oversight to me.
博主不是生物、材料之类的学科,参考文献动辄几十上百篇,所以博主平时不用文献管理软件,参考文献是word尾注粘贴插入后,全文完成了,再完善参考文献,确实有时会漏掉一些信息。漏了一个作者没标出来补上即可,又不是在正式论文漏掉。对于这个拒稿理由,博主是不服的。
博主不仅想起这几年遇到的一些令人印象深刻、同时令人颇为无语的拒稿理由,主要是国内期刊,偶见欧美英文期刊,其中最常见的一个就是“没有达到本刊发表标准”,就这一句话,10个字,可谓惜字如金。与同事、朋友一聊,好些同事、朋友都有类似经历。
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很简单:期刊目前垄断了论文同行评议的组织权,大部分期刊也不愁稿源,尤其是核心期刊,对于多数作者而言,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投稿多,于是编辑初选,不顺眼的找个理由pass,最好用理由之一当然就是“没有达到本刊发表标准”。
博主是作者,也经常做评议人,深知多数论文基本上都是作者至少一个月甚至数月工作结果,一般情况下还是应该认真对待。不可能每篇论文都发在作者目标期刊上,但拒稿理由好歹不宜太敷衍。就博主熟悉的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看,博主以为,要毙掉一篇论文,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
1、抄袭。这个不用说。2、已经有类似的成熟工作,没有观点、方法、材料或者某个方面的新贡献。3、数据分析方法用错了,或者用得不恰当。4、论证环节、计算的关键地方出现根本性错误,以至于直接让全文结论不能成立。5、文献不熟,最基本的文献检索都没做到位,比如题目提炼的关键词至少应该在代表性数据库进行题名检索。6、文献分析梳理不够,只是简单罗列,没有述评,难以有效支撑本文工作在整个文献流中的相对价值证明。7、数据采集工作量太小。
那么,编辑拒稿,应该具体指出被毙论文属于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情况,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感觉,如果感觉不对胃口,来一句“未达本刊发表标准”或者以漏掉某个参考文献作者为理由。
当然,某些期刊编辑凭印象、凭感觉拒稿的傲娇之气,需要与期刊系统竞争的新型论文发表系统来消除,笔者在前面的博文中介绍了博主提出的一种新型论文发表系统——论文在线评级平台,链接为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7942-1232243.html。
论文在线评级平台不拒稿、直接对论文评级(比如1-5级),自然再也没有诸如“未达本刊发表标准”之类的无语拒稿意见,感兴趣的读者不妨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