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发现,一篇博文被某公众号转载。短短三小时以内,阅读量就已经突破5万。但转载之后的标题格外惊悚,原文是“去得去不得”,转载以后就变成了“万万去不得”。我语文虽然不好,对这两种表达的差距还是能分辨的。转载方不仅没有获得原作者的授权,还在转载内容中嵌入了自己的软推广……
对于这种事,我第一时间给对方留言,要求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其他的也不想追究了。
对方先是问我是谁,再表示能不能谈谈……
我当时的感觉是:明明是自己被XX了,对方一边提起裤子跟你礼貌的表示对不起,一边问你,能不能给点钱私了……
如果是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的侵犯只要是表示对不起和赔钱就解决了,那岂不是成了有钱人的天下。
于是,我压根就不想和对方去探讨钱的问题,也不想上纲上线的去批判对方。再三要求,删除了就行了。终于,对方表示了对不起,然后删除了。
由此引发的一个思考却是:一稿多投和学术不端。
往往,提起一稿多投,就想到了学术不端,继而要给这个一稿多投的人定到耻辱柱上,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好像这辈子再也不应该从事科学研究。
刚开始,我也有这种想法,一稿多投就是学术不端,学术不端还搞什么科学研究。
可是我发现,这个逻辑有漏洞。
互联网时代,我们的文章被多个平台转载,实际上也是发表在了多个平台。一稿多投的界定关键之一是一稿并发,但当我们的文章被发表在多个网媒的时候,为啥这不算一稿多投/并发?为啥没有人指着你的鼻子说三道四?为啥平台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表甚至是剽窃别的平台已发表的相同内容,而作为原作者或原创者,反而却没有这种权利?
一稿多投确实存在不良影响。
其一,是挤占了有限的期刊版面,特别是所谓“卓越期刊”的版面,以至于那些跳出来上纲上线的指责一稿多投的人,有种感觉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类似的,对于很一般的期刊,如果没有利益纠葛,有些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这种不良影响,是真的不良影响,还是利益使然?我也在想,如果是我去举报一个人一稿多投,难道他/她真的坏到了骨子里吗?不。如果说他/她学术造假还算是实锤,一稿多投这种事情,更像是一招不慎。所以,从我自己的角度而言,举报一个人一稿多投,是一个并不高级的打压异己的手段。
其二,一稿多投破坏了期刊的引用评价。因发表在多个期刊,可能导致某一期刊引用率降低。但关于这一点,也会造成对投稿人自身的学术影响力评价降低,这本身是对期刊和作者的双重打击。因此,作者脑袋清醒,一般也不会这么做。那么问题来了,这一点的受害者是期刊和一稿多投的本尊,二者都没说话,为啥第三方要跳出来指责呢?难道就没有利益纠葛?利益熏心的就是正人君子?
为什么会发生一稿多投?
1、期刊处理效率极低。这种不消说了,投稿期间不允许改投其他期刊,轻则几个月,更漫长的审稿发表周期甚至在一年以上。折磨作者可以,折磨期刊不行。
2、投稿人投机取巧。投稿人期待能快速获得结果,比如毕业的需求、项目结题的需要等等。简单说,背后有座更大的山,压着投稿人铤而走险。
3、期刊的非正规处理流程。举例而言,国内一些期刊还是邮箱投稿,结果你投稿过去,过了数月不见回复,本以为稿件已经废了。改投他刊的时候,又突然接到录用通知。意外的造成自己一稿多投。还有的时候,你咨询稿件进度,对方说没收到邮件,结果就又得重新开始。再比如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投稿某期刊要求修改字数(这种期刊不看内容只看形式,形式不过关,直接不送外审),我就直接在投稿系统申请撤稿了。结果撤了一个多月还没撤下来,后面对方还义正言辞的发邮件通知我再不修改就要撤稿啦!My god!我在投稿系统申请撤稿都快一个月了,我求着你撤你都不撤,我还能说啥,但愿快点撤稿。本身过错在期刊,最后一稿多投的罪名却是投稿人背锅。
4、投稿人利益使然。不排除个别为了凑论文篇数的“抠脚学者”,手舞足蹈的一稿多投,还自以为可以掩人耳目。但这种事情在公示制度之下是可以被发现的,在大部分论文都上网的条件下,也是纸包不住火的。潜在的,当事情败露以后,对“抠脚学者”的不利影响接踵而至,可谓是急转直下、雪上加霜。这种因投稿人本身直接经济利益驱动的情况,相对较少。
杜绝一稿多投,本来应该是通过改善期刊的审稿效率、改革对论文发表的指标性评价、推进公开透明化建设等方面改善,结果,变成了对投稿人的泰山压顶,就完事了……
期刊和制度方面的改革,反而缺失了。
一稿多投,更像是期刊对作者发表权的压榨。
一稿多投所暗示的学术道德沦丧,更像是人为定义的道德范式。在这个定义中,利益驱动着黑白。
当然,在当前的现状下,我绝不是鼓励一稿多投。
而是替原作者感到悲哀。
辛苦搞研究、努力求发表,一招不甚,反而变成了学术道德沦丧。
谁理解你做研究的艰辛?
谁知道你投稿漫长等待的苦闷?
谁又能真的触及你的道德水准?
量天尺和指挥棒在别人手里,原作者,是底层的羔羊。
最后,温馨提示:
请勿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