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规律:1、信息可以在信息系统之间传输2、信息系统自身的信息活动无法传输3、意识是信息活动,不是信息所以意识无法在信息系统之间传输。意识是信息系统的信令控制机制,无法脱离大脑存在,所谓的意识上传终归是空想。附:假如自我意识可以上传到计算机,或者其他载体,那么其产生的意识活动,是属于载体的,还是属于本体的?计算机做出的选择还属于我做出的选择吗? ——《意识上传的悖论》
观点 【到底哪年北京猿人头盖骨被发现 ...这里是北京:北京猿人原来是食人族下面这幅图的文字“1927年 中国科学家裴文中”配错了,应该是“1929年 中国科学家裴文中”。【到底哪年北京猿人头盖...(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