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到Nature上的原文,认为很有启发,我正好有点时间,就把全文翻译了出来,也算我这个外行学习了,同时也供大家参考。
说明:翻译时,我并没有参考任何中文网站的翻译[1, 2]和中国科学报对姜教授的采访报道[3],只是刚在博文提交前进行网页搜索时才看到了上述内容。
另外,翻译内容,没有经姜教授过目,不准确之处,请拍砖。(对姜教授文章末尾的谚语“Measure twice, cut once”的翻译,窃以为我的更贴切些,请见本文最后的注解。)
COVID-19疫苗和药物的部署切忌仓促(Nature文章全文翻译)
姜世勃教授,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
原文:Jiang S.B. Don"t rush to deploy COVID-19 vaccines and drugs, Nature, 579 (2020), 321.
(发表于《Nature》的“科学和社会的个人观点”栏目,2020年3月19日)
摘要:研发应对新冠病毒的疫苗和药物,安全性测试至关重要。
纵观全球,数项旨在研发COVID-19疫苗和疗法的“紧急加速”计划,均受到了重点支持。美国和中国的团队已经计划对健康志愿者进行疫苗测试。的确,目前我们需要竭尽全力而且尽可能迅速地研发出相关药物和疫苗,其能在全球被广泛使用。但是,在此过程中切记不要仓促行事!
常用的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小儿麻痹症疫苗、天花疫苗和流感疫苗,都已有长时间的安全使用史,它们的研发过程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2003年SARS疫情爆发,此后我本人一直致力于冠状病毒的疫苗和疗法的研发。我认为,研发过程中遵循标准规程对于保障人健康至关重要。在允许将COVID-19疫苗用于人体接种试验前,监管机构应该用多种病毒株和多种动物模型来评估其安全性。此外,监管机构还应要求研发者提供强有力的临床前证据,这些证据应能证实实验疫苗的确能预防感染,虽然这将意味着要等待数周甚至数月才能获得这些动物模型。
不过,这些额外的时间不能算白花。对SARS病毒的研究表明,在雪貂和猴子的实验中均发现了令人担忧的免疫反应,尽管在小鼠中没有出现。同样,某些病毒蛋白片段比其它片段在诱发免疫反应方面的作用,会表现地更强烈或危险性更低。因此,考虑到这一点,在进行人体接种实验前很有必要先用动物研究来了解清楚。
各国政府迫切希望疫苗尽快面世,以此来遏制COVID-19疫情,尽量减少死亡、解除封锁和隔离,这一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需要的能对抗病毒的疫苗应该安全有效。COVID-19的病死率虽不高(世卫组织的最新估计值为3.4%,但不确定性很高),但传播率高,传播也难以追踪。这意味着需要对许多人——也许是传播热点地区的大多数人——都进行疫苗接种,才能阻止病毒的传播并预防死亡。相比之下,埃博拉病毒的死亡率很高(平均约50%,变动范围为25%~90%),但传染性较小,因此疫苗接种的针对性就可以更强。
几十年前,对抗另一种冠状病毒——猫传染性腹膜炎病毒——而研制的疫苗,就被发现增加了猫患上病毒引起疾病的风险(T.Takano et al. J. Vet. Med. Sci. 81, 911–915; 2019)。对其它病毒的动物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其中就包括引发SARS的冠状病毒(Y. W. Kam et al. Vaccine 25, 729–740; 2007)。
监管机构必须继续要求疫苗研发者核查动物研究中可能出现的有害反应。疫苗研发者在招募健康志愿者进行安全性试验之前,一定要谨慎地评估这些受试者对任何冠状病毒的抗体反应。研发出资人应谨防夸张宣传和炒作,并拨付更多资金用于冠状病毒药物和疫苗研发的相关测试工作。
中国正在研发几种不同类型的COVID-19疫苗,并已宣布计划在4月份进行人体试验或用于健康人群的紧急接种。我担心的是:在还没有对疫苗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全面的动物模型或临床试验评估之前,这可能意味着就要开始接种疫苗了。在美国,位于马萨诸塞州Norwood的生物技术公司Moderna,已将基于信使RNA的实验性疫苗送至位于马里兰州Bethesda的美国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以启动临床试验测试。已有研究表明基于mRNA的疫苗载体对人体是安全的,但对这个COVID-19疫苗却还是个未知数。NIAID争辩说,延缓疫苗研发而导致的损失远高于健康志愿者患病的风险。但我担心的是,如果标准都降低了,就会造成疫苗研发者一拥而上仓促行事。
中国的公共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平台已经列出了超过100种COVID-19治疗方法。其中大多数涉及已被批准用于治疗其它疾病的药物。这说明什么呢?——这些疗法并不专门针对人类冠状病毒起效,而且尚未经COVID-19动物模型测试(而这是中国监管机构通常要求完成的)。此外,对于为获批用于治疗其它疾病为目的而进行的试验,通常并不会考虑与其它药物联合用药时的作用。因此,在此类“旧”药被用于COVID-19治疗之前,就需要评估可能的协同毒性。
还不应忽视另一个因素:新发和继发的冠状病毒有可能会导致另一轮的疫情爆发。COVID-19的致病病毒可能会突变,这将会使本来有效的疫苗和抗病毒药物失效。因此,任何监管机构,如果在考虑加速某个疗法的测试时,都应权衡下这一点——有多大可能该药物能用来对付除了这一特殊冠状病毒外的其它病毒。
如果没有充分了解安全风险就贸然测试疫苗和药物,将会严重影响对当前及未来的病毒大流行的防控行动。公众在多大程度上能支持采取隔离及其它旨在减缓病毒传播的公共卫生措施,往往与公众对政府提出的健康建议的信任程度密切相关。仓促地部署具有潜在风险的疫苗和药物的行为,将背叛公众的信任,也极不利于疫苗和药物的测试和评价研发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尽管目前形势万分紧迫,但还是别忘了那句谚语:磨刀不误砍柴工*(measure twice, cut once)。
*注:Measure twice, cut once,英文谚语,中文一般意译为“三思而后行”,但我认为不很恰当。三思而后行更聚焦于“思”,但整句削弱了行动的重要性。全文的主旨是,抗病毒疫苗和药物的研发需要谨慎,但最终还是要采取行动,不过行动的全过程一定要合规而且要有坚实的安全性测试作为保障。据此,我个人理解,measure twice是前期要仔细考虑,但是 cut once一定要坚定地下刀(木工的说法:量两次,切一刀)。因此,我译为“磨刀不误砍柴工”,即体现了前期准备的重要性,也说明要注重后续行动和结果。
[1] http://m.medsci.cn/article/show_article.do?id=e8ab19018e4e
[2] https://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200318/content-532862.html
[3]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0/3/437109.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