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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敲诈公职人员的女辅警照片是假的

  近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

  事件仍存疑点的同时,一女子的发声,再次引发网友关注!

  女子称其照片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被告人

  13日,河南省洛阳市的汪女士通过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个人照片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关内容,在微博、贴吧、今日头条等平台流传。

  汪女士表示,网传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生日时发在朋友圈的,并未发布在其他平台,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传出。“我是一个代购,我的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广告,想在我的朋友圈里找到之前过生日的照片,说实话也挺难的”。汪女士称,照片遭到谣传后,她和家人感到非常困扰。

  汪女士表示,针对该事件,她已经报警。

  记者注意到,这张被指遭到谣传照片为一名年轻女子的单人照片照片中女子身旁桌上的摆件有“Happy Birthday”的字样。此前曾有多名网友在发布“女辅警敲诈案”相关内容时附上该照片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汪女士为河南洛阳人。对于照片被谁传出,汪女士表示,“这个人肯定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肯定是我微信上的人。但是他是故意把我的照片发在网上,还是他又发给别人,别人发在网上,我就不清楚了”。

  针对个人照片谣传为新闻当事人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此前分析,如果系网络上误传照片,侵害当事人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系捏造事实,有人故意传播当事人照片,泄露个人隐私的,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丁金坤表示,发帖者应该删帖,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影响。当事人可以发函给平台和发帖个人,要求停止侵权,也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他表示,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后,发帖者属于故意的将被处罚,属于过失的则可走民事诉讼。

  此前报道网传女辅警勒索多名公职人员

  据潇湘晨报,“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372.6万元款项。

  这些受害人包括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

  对此,灌云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今日灌云”3月12日回应称,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图片来源:今日灌云

  据江苏省@灌南法院 消息,由于许某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谣言止于智者!

  对于该女子个人照片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网友纷纷呼吁停止这种形式的“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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